“嗯?”
“谢谢你。”
她勉强牵扯唇角向他微笑致谢,随即又昏昏沉沈地闭上眼。
到了医院,一针大大的退烧针是免不了,而且由于病况较重,她还得留下来吊点滴,再回家已经是四、五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晶琳在车上睡著了,方明霆按了门铃,菲佣依旧未回,他只好再当一次开锁大师,才能将车开入庭院:
进了屋,小心翼翼地将怀中熟睡的人儿抱进卧室,让她安安稳稳的在床上躺平,他才总算松了口气。
“还好,退烧了。”
摸摸她的额头,确定已经恢复常温,方明霆才安心地坐在床沿守著她。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睡了一场好觉的麦晶琳悠悠醒转,室内已经几乎要全暗了,看了一下床边有萤光刻度的闹钟,都六点多了,
“明霆?”
她瞧见他握著她的手,头枕在床边,累得直接席地而坐,趴著睡著了。
她没有把手抽回,被他温柔握住的感觉好窝心,让人舍不得中止这恬静的一刻,睡得真香,大概真是把他累坏了吧?也不晓得自己是得了感冒还是爱唾症,害得他去的时候得从屋里一路抱她上车;回家的时候更惨,还得抱地上楼。
瞧他平常老爱升玩笑,不正经,可是每回遇上紧要关头,他却比仟何人都来的细心、体贴,值得信赖。
其实送她到医院已经仁至义尽,他大可走人,不必陪她吊完点滴又专车送回;送地回家也就算了,她昏沉沈地大睡,他干脆就直接离开,结果他却像担心孩子病情的慈母一般,守候在床边,累到都不支而席地就睡了。
真傻!她微笑轻叹一声,虽然笑他傻气,心里却好感动?
毕竟从她有记忆以来,他还是头一个因为照顾生了病的她,而累到睡倒在她床边的人呢!
借著透进窗内的夕阳余晖,麦晶琳仔细地瞧著他那张搅乱她心湖的脸。就算他正闭眼睡著,她还是依稀记得他那双晶亮大眼,澄澈的眸子仿佛能看进她内心深处一般,总在彼此对视时令她心慌。
说真的,他的长相一点也不输给新华,两人都是美男子。不过,新华是带点贵族气息的阴柔美,明霆则是浑身充满活力的阳刚美,完全是不同典型、老实说,她比较欣赏明霆这一型的男人,感觉像是身边随时有个大大、暖暖的红太阳可以拥抱。可惜……相见恨晚……闭上眼,她幽幽地又叹了口气,要她移情别恋,抛弃从小喜欢她的新华,让疼爱她的干爹于妈伤心,这种事她做不到。
“你醒了吗?”在她叹气的同时,方明霆正好也醒了过米,还打了一个不小的呵欠。
麦晶琳浅笑回答:“嗯,刚醒来。”
“真糟糕,要照顾病人的人却睡著了……”他自嘲地说了一句,起身改坐在床沿,“现在觉得如何?”
“好多了。至少在我眼前的景物不会再转个不停了。”
“那就好。”他才说完,麦晶琳的肚子突然咕噜噜叫了儿声.害她一张脸全红透了。
“早上到现在都还没吃,肚子还真是饿了呢!”方明霆没糗她,反倒自己先喊饿,“我去翻翻冰箱里有些什么,煮些清淡的来吃吧!”
她诧异地问:“你会下厨?”
他露齿一笑:“看不出来吧?人家是‘父兼母职’,我可是‘子兼母职’,从小就是我爸负责买菜、我负责煮饭,厨艺还不赖喔。”
“真厉害!像新华他就完全不下厨煮……”话没说完,她就自己先住了口这种时候,怎么想她都不该提起男友的名字。
“他不适合你。”明霆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让她听傻了。房里忽然完全静谧下来。
因为不知所措,所以她选扦逃避,把他说的当玩笑话听。她干笑说:
“该不会你也被我传染了感冒,脑筋开始糊涂了吧?胡说八道的。”
“大概吧?”他耸肩淡笑,“我下去弄些吃的,你再休息一下。”方明霆没有否认她的说法,只轻轻在她额头留下一吻便离开—在这种时刻,他不想多言惹她心烦,只希望她能安心休养。
他为什么要对她那么温柔、那么好……抚著头上仿佛还余留温度的吻,麦晶琳觉得这下子好像换成自己的心在发烧,而且还烧得迷迷糊糊……晚上八点多,侦探社里还灯火通明,方明霆门进去社长室,看见父亲正在讲电话,便自己到沙发上坐下,顺便翻翻今天的晚报。
“你迟了半小时回来,”方百夜挂断电话,边说边走近沙发,“林警官刚走不久,只差一点你就可以遇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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