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在他心中,谁比谁重要一点?
「沐宇,你爱我吗?」
「什么?」安沐宇怔住。话题怎么突然扯到这儿来了?
「我从没听你亲口说过爱我,甚至连喜欢都没有。」因为她喜欢他,所以一直都是她主动接近,他俩也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现在回想起来,好像都是她一厢情愿,连订婚都是她提起,然後他答应。
在他心底,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
「你曾喜欢过人吗?有对别人说过喜欢吗?」薛爱玫继续追问。
「……」这问题不宜老实回答,他是说过,但对象不是她。
「你能对我说喜欢我吗?」她伸手握住他的。
「……」
「可以吗?」
「……」突然陷入永恒的沉默,安沭宇没有开口。
他从不认为和爱玫交往有何不妥,却没发现要自己对她说出「喜欢」两个字是如此困难,更别说爱了。
「你可以去找明绯,确定她平安无事,但是——我们结婚好不好?」她直觉这样下去,他总有一天会离她而去,这种结果她绝对无法忍受。
「结婚?」
「嗯,我们订婚也有一段时间了,就算现在结婚也不会奇怪。」
「爱玫……」现在提出这个提议会不会太诡异了?
「好吗?」她绽出灿烂的微笑。
从前无论她提出什么意见,他都会点头答应,那么现在呢?
「让我考虑一下。」安沐宇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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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姐肯赏光陪我吃饭,我感到很开心。」金振希微笑,「我在台北人生地不熟,每次来这里公办都觉得寂寞。」
「没有人陪你来吗?」原本想回绝邀约的明绯敌不过他的极力拜托,终於还是答应和他出来吃饭。
不过和他相处比想像中好太多,他没有富家公子用鼻孔看人的骄气,更不会言语乏味让气氛冷场。
比某只嘴巴沾蜜、个性恶劣的大猪好太多了,明绯不只一次认为自己前来赴约是正确的决定。
「每多一个人出差,公司就会多一份开销,当然不可能呼朋引伴。」
「台北的公司也没人招待你吗?」
「远来是客,我又是主管,他们送我走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还留下来陪我?」
「哦~~」明绯了解地点点头。
「所以左小姐能答应我,我实在太高兴了。」金振希当然明白对付明绯这种女孩,哀兵策略比鲜花攻势更有用。
「没什么,只不过吃顿饭而已。」想到自己是不甘不愿的前来赴约,对方却如此感激,让单纯的明绯不禁有一丝丝的罪恶感。
「不知道左小姐对台北有多熟?」
「你说说看,说不定我知道。」
「早听说台北的夜景很漂亮,却一直不知道到哪里才能看夜景,左小姐能介绍吗?」
「离这里最近的地方就是阳明山了。」明绯想也不想的回答。
想当初她逛阳明山就像逛自家後院一样,更别提看夜景了,她可是识途老马。
「我该怎么去?」
「你对台北的路不熟,就算我告诉你,你应该也去不了吧!」夜间山路弯弯曲曲,到时迷路怎么办?
「这样啊!可能又要等下回有机会了。」叹口气,金振希一脸遗憾。
「不如我带你去吧!有我报路就没问题。」人家慷慨地请她吃一顿美食,她尽尽地主之谊应该也不为过。
「会下会太麻烦你了?你已经拨冗陪我吃饭,又要麻烦你带我去看夜景,这样我很不好意思。」
「没关系,」明绯甜甜一笑,笑得金振希眸光一闪,「就是因为你请我吃饭,所以我才要回报你啊!」
「那我先谢谢你。」
「不客气。」
金振希笑了,笑得有些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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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带手机出门?」按著隐隐抽疼的太阳穴,安沐宇咬牙问道。
「嗯,所以电话是我接的啊!」少瑾耸耸肩。
这个问题白问了吧?
「你知道她上哪儿去吗?」顿了下,他又问。
「她没告诉我,只说和朋友吃顿饭。」
闻言,安沐宇不禁怒火翻腾。
朋友?她何时和金振希这么熟了?她可能连「金振希」三个字怎么写都还不知道,居然可以用朋友相称?用路人甲乙丙丁还比较恰当。
据他对金振希的了解,他会先请女伴用餐,然後再藉口去看夜景制造浪漫气氛,最後再拐回饭店奸计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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