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她不过是张浩天的秘书,离过婚育有一女。要不是他急着找一个具有爱心、耐心的女人回家照顾他九岁的小女儿的话,她也不可能有机会嫁入豪门当少奶奶。
嫁给张浩天后她辞去秘书的工作,专心料理家中琐碎事务,和张浩天也是在婚后才渐渐培养夫妻间的感情。知道他最疼小女儿,事事依顺着她,明知她有偏食和不爱动的情况,也不准有人纠正她。
在张浩天心中,小女儿最重要,其次是她带进门的女儿杨莘蕾,儿子张胜楠排最后,而她,只比管家张妈好一点而已。
推推脸上的眼镜,张绮纱仰着头说:「小妈咪,我想早上上学前去跑步,待会我们顺便去买闹钟,好不好?」
「小纱,买闹钟做什么呢?爸爸若听到妳要跑步的话,一定会要哥哥或姊姊陪妳去,不然小妈咪也会陪妳呀。」
她用膝盖想也知道丈夫会有的打算,只是苦了总是玩到天明才回家的继子。为了她,他一定会被父亲喝令以后每天早上五点起床,陪小公主去跑步。
庄秋玫抚着额,替继子哀悼他快乐的大学夜生活从明日起要告吹了。
张绮纱摇着两根辫子拒绝,但身旁的大人却没看到。
「小妈咪,我自己去跑就好了……」她只好出声强调。
「小纱,待会爸爸自会决定,妳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了。」中正国小,一所每一个县市都可能会有的国小校名。
清晨六点半钟,酣睡的人继续酣睡,早起运动的人则已一身热汗。
「呼……呼呼……」绑着两条长辫子的张绮纱弯下身,手搭在膝上调整气息,而后她疾步快走,一圈接着一圈,直到和刚才跑步同样圈数才停下。
转动腰身,转转膝盖和脚踝,松弛一下筋骨后,她走到跑道旁的石椅上拿起毛巾擦汗。
这个习惯已经维持三年了。
刚开始由哥哥或姊姊轮流陪她跑步。在他们大学毕业后,一个向爸爸自动请缨到新加坡分公司,一个虽留在台北,却也搬离家中,至公司附近的公寓独居,只剩下爸爸或小妈咪偶尔陪她晨跑。
前两天爸爸洗澡时不小心闪到腰,医生交代近日务必不能剧烈运动,她乐得自己一个人晨跑。
仰头灌入一大口运动饮料,解决身体的渴。
看了手表,时间还早,还不到七点,她望着尚在操场上练跑或打球的人。
多半是一些常见的熟面孔,虽然不曾和他们说过话,但一碰面也会点头微笑。
数着数着,看到一个身材瘦高、肤色白皙的茶色发男孩……她不曾见过这张好看的脸,是生面孔。
不过,他跑步的姿势和紊乱的步伐,好像是一只踏错步的鸵鸟,与优美的外表不太搭,引人发笑。
「噗、噗。」
她忍不住、也好死不死地在人家跑在她面前时笑了两声,而且不小声。
茶色发男孩停下脚步,竖着怒眉走来。「臭丫头,妳笑什么笑?」其实想骂的是更难听的话,但见到对方的驴样,他只好用爷爷奶奶他们那时代的骂人词。
也不揽镜自照,她那副丑样他都没笑了,她敢笑他?
都什么时代了,还戴副对岸江先生式的大眼镜,又没人家的崇高地位,凭什么要别人容忍她的矬样,两条辫子长及腰,不用看也知道是分叉到无法容忍才编起来,以免杀伤旁人的眼睛,想来这个丑八怪还挺有良心的。
她抚着肚皮,另一手指着远边在打篮球的人,动作夸张的继续笑。「哈哈……」
装傻?他哪会被如此愚拙的伎俩骗过。「喂,我在问妳话。」他出手扯着她一边的长辫子。
「啊!好痛……」对方的力道似乎要将她的整条辫子扯下似的,让她再也不能装傻。
茶色发男孩呆望着手上的辫子。
他不过才用了一分的力道,她竟痛到迸泪?丑人是很怕痛的吗?!
仔细看她眼镜下的五官,巴掌大的脸清秀可人,却被她用一副怪异道具挡住水灵灵的媚眼:再看看她身上的运动衣,鹅黄配深青蓝……
头疼毙了,世上竟有如此糟糕品味的女人存在?好心点拯救她好了。
茶色发男孩放开手上握的发辫,粗声问:「喂,妳明天还会来吗?」
她两手各握住一条辫子牢牢地护住,人后退至五步远,衡量未拿在手的水和毛巾……算了,那不值钱。
她决定溜之大吉,迅速转身且脚步极快的跑开。
「喂……搞屁呀?」他不过想拿张名片给她,介绍她去变换造型而已,看她竟把自己当成色狼或是变态的样子,「我的胃口有这么好吗?她未免太抬举自己了!」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春澄亚米
金鹰匠
张绮纱
欢喜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