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三个姊妹各有各的魅力,欣赏她们的男人不在少数。像今天,楚慎行就挑了一件白色的纱质洋装,腰间系着一条粉红色腰带,脖子间挂了条同样色系的项链,看起来不但极有整体感,同时又能表现出她修长的身材,轻柔的裙襬走动起来特别吸引人。
「好了。」满意地对镜中的人做最后一番审视,楚慎行转身拿起皮包,拿了把洋伞,走到大厅的玄关,打开鞋柜拿出同色系的凉鞋套上,然后高高兴兴的出门。
啦啦啦,今天真是个好天气,但她要去哪儿才好呢?
兴冲冲的出门,还没走到转角,楚慎行就碰上每次出门必定碰上的问题,那就是──该去哪里?
该去哪里呀?让她想想看。去图书馆?不,那里太安静了,会闷死人。去咖啡厅?不,那儿的咖啡太贵了,一杯要一百二十块,不是她这个寄人篱下的穷人喝得起的。那去书局不,她要是去一定又会忍不住刷卡买书,到时候又得忍受她二姊的尖牙利嘴,她才不要。
楚慎行左思右想,才发觉天下之大,竟没有一处她可以容身的地方,不禁悲从中来,红了眼眶。
……还是买面包到公园去吃好了,这样比较不花钱,也可以享受外出用餐的浪漫。
强打起精神到面包店买了两个熏鸡肉面包,楚慎行原本不甚愉快的心情,在香喷喷的面包香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她们家最喜欢光顾的面包店,店名很浪漫,就叫「香榭丽榭」,取自法国著名的商业林荫大道。
他们卖的吐司很好吃,但她个人认为熏鸡肉面包更棒。尤其在刚出炉的时刻,香味四溢,鸡肉鲜嫩多汁,生菜香脆可口,搭配起来分量十足,活像快餐广告中强力主打的鸡腿堡,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教人忍不住流口水。
楚慎行上辈子跟鸡有仇,这辈子特爱吃鸡,尤其熏鸡更是她最爱。所以她兴奋不已的提着装有熏鸡面包的塑料袋,快快乐乐地朝公园走去,怎知半路竟会遇见她的同好。
「汪、汪!」
显然觉得刚出炉的熏鸡肉面包很吸引人的,不只楚慎行一个,路边的野狗也很垂涎。
「汪、汪!」
野狗的肚子很饿,对着她手上的袋子不停地狂吠,但单纯如楚慎行根本不晓得牠在吠什么,还笨笨地问──
「你为什么对我吠?」还兼流口水,看起来好恶心。
楚慎行迟钝到不知道狗吠的意思,路边的野狗则是吠到快要断气。牠要是会说人话的话铁定喊:「抢劫!」但由于牠是狗,只能用吠的,偏偏眼前的笨女人又呆到只会瞪大眼睛,于是牠只好咬牙低狺,但求务必吃到她手上的熏鸡肉为止。
「汪、汪!」牠发誓她再不丢下手中的面包,牠就要扑上去了,而且真的开始展开行动。
「你……你到底在吠什么嘛!」楚慎行被牠眼露凶光、口水流不停的狠样吓到,但又弄不懂牠到底要什么,吓得双腿直发抖。
我要妳手中的熏鸡肉面包!
是了,这就是牠要的东西,可这女人看不懂牠的肢体语言。只是瞠大着一双眼睛,眼眶泛红的瞪着牠,全然不懂牠的饥饿。
君不见电视广告上,人被钱逼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这本来就是牠的工作?所谓狗急跳墙,牠是狗饿跳墙,务求先抢到她手上的面包再说。
楚慎行不了解狗儿内心的挣扎,只看见牠前脚俯低,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哇啊?!」这下就算楚慎行再笨,也了解牠的意思了。急忙把手中的面包丢给牠,另赠一瓶新鲜的牛奶,差点没有当场把野狗打昏。
臭女人,算妳还识相。
被铝箔包牛奶K得满头包的野狗,心满意足的咬起塑料袋,摇摇尾巴就走,临走时还不忘回头瞥楚慎行一眼。
另一方面,被野狗吓到两脚发软的楚慎行,却是仓皇逃亡,两只脚边跑边打结。她已经够狼狈了,偏偏这个时候凉鞋又不听话,右脚的带子「啪」一声,硬生生的断掉,楚慎行眼看着就要跌到地上──
「砰!」
人只要一倒霉,连跌倒都会被石头拐到。楚慎行没被石头拐到,但碰见一堵比石头还硬的人墙,差点没把她的鼻子撞歪。
「小心。」
所幸她的运气还没有坏到太彻底,人墙的主人壮则壮矣,风度倒不差,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扶住她,楚慎行才没跌倒。
埋在他胸膛的楚慎行,首先看见一件深绿色短裤和短裤下的一双毛腿,稍后抬头又看见一件浅蓝色的T恤,本想一口气仰头看清对方的面容,脑中不期然闪过今天的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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