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同伙?啐。」时可薇漂亮的眼睛转了一圈,思忖一下,才缓缓地开口:「思晨,妳有没有想过,因为妳的存在,乃谦就连要交女朋友都很难?」
「我……」她根本就没想过这种问题。
女朋友,多陌生的形容词啊!而且根本没在他身边发现过。
「你们只不过是朋友而已,对不对?」时可薇一步步地引导着她。「妳的朋友随便抓都一大把,男男女女都有,根本就不差乃谦一个,不是吗?」
真的不是她的错觉,如果只是很单纯的青梅竹马,思晨似乎没必要这么在乎,难道……她对乃谦有超越朋友的感情?
「话不是这么说的。」他们可是有着二十年感情的青梅竹马耶。
这么深厚的感情,她一直以为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就算有一天她变老,她也希望他会在她身旁。
他狠心断得了,她可没办法。
「不然要怎么说?」
「哎哟,我不会说啦,反正、反正就是这样。」顾思晨皱深了柳眉,却依旧想不清楚到底该怎么说。
女朋友就女朋友嘛,他要是真有了女朋友,她也会祝福他呀,她又不可能阻止他交女朋友:而且就算他交了女朋友,她和他的关系也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的。
只是,她从没想过他会交女朋友,再者,她也没瞧过他交女朋友……难道会是因为她?
不会吧?要真是这样,她岂不是成了害他的罪魁祸首?
「反正是怎样?」时可薇不给她机会转开话题。
「大姐……反正就是这样,要是他往后交的女朋友会因为我而误会他,那我就、我就……哎哟,谁会这么没度量,我是他朋友,我……」不对,她到底是在说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谈他要交女朋友的事了?
八字都没一撇,也不知道是多久以后的事,现在提不会太早了吗?再说,现在得先解决的是她和他之间的关系。
等她和他之间的关系处理完善,她才不管他到底要交几个女朋友哩。
「妳说得愈来愈模糊,我是愈来愈听不懂了。」时可薇摇了摇头。「算了,妳自己好自为之,好好地想想吧。」
真是个超级没慧根的女人,她要是再跟她说下去,肯定会吐血。
「不要啦,大姐!」见时可薇要走,顾思晨忙扑上去。
时可薇不敢相信地回头瞪她。「思晨,这是一楼大厅,可不是在三楼,妳做这个举动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真看不出她居然这么有决心,为了要她帮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我不管啦!」顾思晨拗着性子,决意不松手。
「妳!」她不要做人,她还要脸哩,真是的!「好啦,下个礼拜有一场婚礼,那一场婚礼是乃谦非得参加不可的,到时候妳过来,我会想办法替妳和他挪点时间讲话,这总可以了吧!」
「真的?不可以骗我哦。」婚礼?对了,她有一点印象。
「妳以为我那么闲啊?」啧。「放手啦!」
「哦!」顾思晨马上松开手。
时可薇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不悦地瞪了她一眼后,才转身离去。
顾思晨吐了吐舌头,嘿嘿地干笑两声。
这下子总算是搞定了。乃谦最听大姐的话了,只要大姐出面,她就不信摆不平他。
她终于放宽心的露出笑容,往吧台走去,拿了杯水酒要回位子时,突然听到坐在吧台边的人的谈话。
「迷宫的主子放话说要找那天大闹迷宫的人?」
「对啊。」
「哇,谁这么有本事跑到迷宫里作乱?」
「天晓得!不过,我可以肯定那个人要是被揪出来的话,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迷宫是招惹不起的,这可是上流社会众所皆知的。
顾思晨眨了眨眼,在一旁听得一愣一愣的,迟疑着到底要不要找这两人问清楚;但是,她要是问得太多,岂不是更招猜疑?到时候别说她要落难,就连乃谦和他朋友都会有事的。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事情是她惹的,理该由她来承担,但问题是,把她救出迷宫的人是乃谦,江怀昂若是要找,肯定是找他……
要是真被查出身分,他岂不是会有麻烦?
不行,她不能等到下个礼拜了,就算他真的不理她,她也得要先找到他。「乃谦、乃谦!」
顾思晨气急败坏地直敲着时乃谦独居的公寓大门,敲了老半天,里头还是没有半个人理她,不禁有点微恼地抬腿踹门。
可恶,难道他真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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