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
丽莎在收到内容庞大的电子稿时,差点感动得跪下磕头谢恩,痛哭流涕,感激上帝没有遗弃她这个八百年不上教堂的教徒。
然而,她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在审完稿子时,美丽的都会佳人已经搥胸顿足,面目狰狞,恨不得马上长出一双翅膀飞到台湾,掐死这个姓辛的大作家。
「他、他,他,他居然把尼克写死了……他居然把他写死了!」他是存心砸她的饭碗吗?!
哭天抢地的大嗓门响彻一整层办公室,差点震破环绕四周的玻璃窗。
同事们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大伙儿都知道名侦探尼克是辛樵一系列四十本悬疑小说的主人翁,出版社早计划要好好地利用尼克的英雄事迹大大捞上一笔,连档期都已经排到第六十集了。
现在,显然辛大作家突然对尼克很不爽了。
「不只是这样……」丽莎满眼血丝地环视一周,神情阴森。「他不是为了拯救无辜孩童而死的,也不是跟歹徒缠斗时中枪丧命,也不是受人陷害,他是被心、爱、的、女、人、用、菜、刀、砍、死、的!」
她也很想砍人哪!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啦,作家本来就是很情绪化的生物,私生活上遇到重大打击的时候,难免会把低落的心情发泄在作品中。我看辛樵最近八成遇到某种挫折,正值低潮期……」同事A拍拍丽莎的肩,要她节哀顺变。
「没错没错,我负责的那个戴维斯上次就因为老公劈腿,离婚后又没挣到多少赡养费,结果她书里不只第三者一个死得比一个惨,连男主角最后不是断手就是断脚!」同事B想到就头皮发麻。
「那算什么!」同事C不甘寂寞地插嘴。「记得去年那个写罗曼史的新秀葛琳吗?她不只让书里的女主角最后发疯,她自己在完稿之后也到精神病院报到去了!」
丽莎恶狠狠地瞪了同事一眼。「我管其他人那么多!总之尼克不能死,最受欢迎的男主角死了还有啥搞头!」别说还是那么不英雄的死法!呜~~
同事A沈吟片刻,说道:「听起来我们公司的当红作家像是感情上受到重创……」
「他那人的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无色无味、淡得要死,能有什么感情上--」丽莎瞪大眼睛,赫然想起不久前和辛樵在电话里的谈话。
那家伙……他该不会是因为那蠢蠢的单恋一败涂地,从此决定把所有小说都写成悲剧吧?!
接着,纽约市中心的现代丛林中,传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
「老--总!红--色--警--戒--呀!我--要--出--差--」丽莎见到辛樵时,差点被自己的三吋高跟鞋绊倒。
「他、他怎么会是这副德行?!」她讶异地瞪着书房内正在发愣的人影问道。
失魂落魄也就罢了,那张白白净净、迷倒无以计数女性的书呆脸,居然多了一轮黑眼圈!
「想揍人揍不成,反而挨了一拳。」大公子辛壑递了一杯饮料给丽莎。丽莎的前前前……任男友是他在医学院的同学,所以两人也算旧识,
他们此时就杵在门口,像观赏动物似的谈论着房里的那只「胖达」。
「那家伙会跟人打架?」丽莎错愕。那个身上没几两肌肉的温吞书呆会这么不自量力?
「还不是为了替他的心上人出气。」辛壑啜了口威士忌,接着解释道:「看他这么久没出门,我今天来拎他出去喝个咖啡,不巧遇上他心上人那位劈腿的前男友跟新女友,然后他就发火想揍那家伙,没想到人家的拳头比他硬,结果妳也看到了。」
真丢脸!明明智商就不低,阴起来也不输人,偏偏在情场上就是纯情的呆头鹅一只。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叫老三把老妈从西班牙哄去纽约访友,不然要是让超级护短的老妈发现宝贝儿子变成这副模样,不把房子掀了才怪!
丽莎还是不敢相信一派温和的辛樵居然有使用暴力的一天。接着她又狐疑地看着辛壑。
「我记得你好像在学校时练过拳击,怎么不帮他?」
辛壑回她一个古怪的眼神。「我的西装是新的。」弄坏了多可惜。
「……」丽莎无语,败给这只衣冠禽兽,不过幸好辛樵的双手看起来没事,写稿不是问题。
「不扯你的宝贝西装了,把你弟的恋爱经过说来听听。」
于是辛家大公子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向丽莎简述。
「我去跟他谈谈。」为了稿子着想,丽莎披挂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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