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某个没长眼的美女,用魅惑眼神、性感声音对你说:‘Himan!Howareyou?’我不必在心里生闷气,可以直接对她说:‘Fuck!Thankyou’”
“Fuck!Thankyou。”很好,他喜欢,喜欢不必在她提到某个男人很赞的时候,还得当个哥儿们,假装乐于和她讨论。
“如果我们一拍即合,如果我们很能配合对方,如果我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就在一起,不要婚姻、不要小孩、不要那些琐碎的事情,就只是单纯的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这回,夏雨的沉默时间更长久,好几次,她试图想再多找点话来说服他,但是她词穷了。
他的沉默鼓噪了她心底的不安,扭着双手,她把指节弄得啪啪响。
夏雨终于抬头,一双大手包裹住她。她侧过脸,遇见一张灿烂笑颜,犹如雨后终于开出大晴天。
他说:“好吧,我们来谈一场恋爱。”
她绽放笑靥,从地上直接弹起身,“耶,我终于要谈恋爱了!我终于要谈恋爱了!”
她又叫又笑,绕着他不断跳舞,跳着非洲土人的热情舞蹈。
是啊是啊,她就是要把自己的热情全部都让他知道……
他是这样想的,他想把所有弄弄想要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回馈她给予的温暖。他一直以来都希望笑容不要从她的脸上褪除,他要为她完成所有梦想。如果爱情是她的梦想,他有什么理由拒绝?
她抱住他的腰说:“我们来讨论,爱情的第一个步骤是什么?我们需不需要一些东西来证明我们恋爱的开始……”
从这天起,弄弄爱上散步。
因为散步让她发现两件事情,而且后来经过证明,这两件事是成立的。
第一件是她爱夏雨,在海齐拆穿了她的谎言、让她不得不面对自己的真心时,她发现了,对他,不只是崇拜,不只是一些些喜欢,还有很多、很多的爱。
第二件是,只要有足够的说服力,夏雨也可以试着爱上自己。“孬孬,我和Hero谈恋爱了!”
回到家,她就冲到狗屋边,跪在草地上,用力搂着正在晒太阳的孬孬,在它耳边大声说话。
孬孬懒懒地打开一只眼睛,瞄弄弄一眼(那是货真价实的“一眼”)。弄弄看见它瞠开眼皮,连忙把目己的无名指伸向它。
“瞧咩瞧咩!我的定情戒……”
这是他们爱情的第一步骤——用某些东西证明爱情正在上演中。
“孬孬,快点问啊?问:Hero,你愿不愿意让弄弄当你的女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艰辛困苦,都和弄弄手牵手一起走过?”她捧起孬孬的脸,硬要它面对夏雨。
孬孬很合作地吠了一声,弄弄顿时眉开眼笑,看向夏雨。
他比孬孬更合作,说:“我愿意。”
“孬孬说:弄弄,你愿不愿意让Hero当你的男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艰辛困苦,都和Hero手牵手一起走过?”
这回孬孬不想叫了,闭着眼睛,尽情享受阳光。
弄弄不许它发懒,抱起孬孬的头,两只手拉扯着它脸上松垮的脸皮扭圈圈。
“快说、快说,你不说就不让你睡。”
夏雨觉得好笑,可弄弄那么认真、又不好阻止。
小小从屋里出来,看见弄弄在欺负可怜的老孬孬,很英雄地走到她面前,大声斥责她的错。
“弄弄,我要告诉我们老师,你虐待小动物。”
他正值“老师最伟大的时期”,家里有什么看不下去的事隋,告状的对象已经不再是父母亲。
“去告啊、去告啊,谁怕谁!”弄弄朝他吐舌头,继续荼毒老孬孬。
孬孬受不了,勉强吠个小短句。
弄弄连忙回应先前的问句,“我愿意。”
很好,“步骤第二”完成,在定情物之后有了见证人……呃,不,是见证狗。
“弄弄,你愿意什么?”小小不解的问。
“愿意当Hero的女朋友啊。”弄弄骄傲得意的咧。
本来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小小却像被雷劈到似的,颤巍巍地走到夏雨身边,拉住他的手指头,摇晃之余伴随着哭腔,“Hero你不要、你不要当弄弄的男朋友啦,弄弄很凶,她会把你打死。”
那表情、那态度,像极了夏雨的前任女友。
弄弄瞠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瞪住在眼前毁谤自己的“小人”。
“弄弄又不漂亮,你不要喜欢她啦!我们老师比较好,你当我们老师的男朋友好不好?”
这是什么话?崇拜老师也不必崇拜成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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