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太晚了,他来不及买礼物,所以写几个字送她,希望她不会嫌弃。
结果,她好喜欢、好喜欢,请人将它裱起来,每年护理整修,想要他的字每天、每年、时时刻刻看起来都那么新、那么漂亮,永远不变。
其实心里真正期盼的却是他写这字时的心意,也能如这字画一般,数十年如一日。
他笑她傻,“心”这种东西探不到、摸不着,虚无缥缈,聪明的女人应该要些实际的东西来证明才对。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从小就很有出人头地的野心,而对于“感情”这回事儿却钝得可以。她笑着,对他的“实际”说法不置可否,我行我素地做着她认为对的事,依旧痴情不变。
不料这反而使他对她更感兴趣起来,他的目光开始在她的身上流转,甚至偶尔会故意送些不太花钱的惊喜,比如:一大清早,爬上她卧室的阳台送早餐给她;或者考试前夕送宵夜……想要看看所谓“不现实”的女人,究竟能够维持她的天真到何时?
后来这种惊喜越来越频繁,他的试探到最后,变成贪恋上她无求醉人的笑颜。
即使到最后,他决定离开台湾,她是惟一接到他通知的人,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在他心目中,她是特别的。
决定等他,并不痴、也不傻,她一直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并且永不放弃去追求、努力。
而今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他终究深深地爱上她,回到她身边。
但他的霸道和狡狯依然没变。这个精明诡诈的大律师,就会挖陷阱哄她心甘情愿跳进去。
刚进门时,她的确没想到答应大哥筹备婚礼等于同意嫁给他。但一待大哥翻起黄历,她立刻察觉,居然在不知不觉间点了头。
恐怕是她拒绝太多次,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干脆省下第三次求婚,直接骗她进礼堂。
这家伙……咬牙切齿地啐了他一口,又忍不住失笑。呵!这男人的鬼灵精怪大概是改不了了,就像当年,面对世宇大姊的逼婚,其实只要他愿意,要掰出一篇大道理哄得大姊改变主意,并非不可能,可他行事就爱走偏锋,耍鬼计、斗谋略,扮同性恋,当场吓昏大姊。
如今,时隔八年,他也是三十岁的大男人了,口才磨得更利了,难道还没办法求得一个女人点头下嫁,偏偏他好像脑子不用会生锈似的,就爱出鬼主意设计她,实在有够差劲。
所幸这个无赖男子还有一点可取之处——他懂得做错事要道歉。
好吧!她走过去打开落地窗的锁,再溜回床上,就等着他来了。
叩叩叩!阳台上的落地窗如愿传来一阵敲击声。
莫可抿着唇偷笑,就知道他这爬墙的习惯永远不会改。
“嗨,莫可。”世美的脑袋从大开的窗户边探进来,轻松自在地翻个身,踏入她的香闺。
打十年前,她二十岁生日过后,她阳台上落地窗的锁就再没上过,这条通路永为他而敞开。只是想不到,昔日年轻小伙子爱玩耍帅的把戏,临到三十岁了,一把骨头还得再玩一遍。
“有什么事吗?”她故意板着脸问。其实在看到他手上的饼干和牛奶后,她就明白他的来意了。
“聊天,回忆年少。”世美径自朝她床铺走近,躺下。“睡过去一点,留一半空间给我。”反正现在谈事情的主题,多半是自找骂挨,不如先转移她的注意力,趁她不防备时再导入正事,成功的机率也会大些。
莫可自动将床位让一半给他,端起他送来的牛奶轻啜一口。“还记不记得那幅字画?”她指着床头上的挂轴,颇有深意地问他。
也许是太久没有回家了,不知道为什么,今晚她的心特别容易感伤。
“我写的嘛!怎会不记得?”那是他送过最便宜的生日礼物,可是却得到了最灿烂的笑颜。一瞬间,他还差点,为自己送的是名钻、金饰呢!
而与莫可真正走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是他见过最容易满足的小傻瓜。
“我都不知道你会写字。”她轻轻取下挂轴,手指细细地抚上那龙飞凤舞、俊秀挺拔的字迹,人与字同,他的字和他的人都同样出色。
“练过一段时间,国三时才开始没练。”就在他父母去世那一年,他失去了很多东西。
“现在还写吗?”她柔软、温暖的小手轻覆上他有些微颤的大掌,他的一切事情,她知之甚详,当然也明了他突然的落寞所为何来。
“太忙了,已经很久没写。”事实是,自她离去之后,再也找不到会如此珍视他字迹的人,知己一失,便没兴趣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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