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第一次亲眼见到自己尚未发表的作品被剽窃,但她也只好认了,毕竟,以她的能力哪能跟煌氏家族的煌步璘相比呢?
不管财力或权势,她都比不上他!
「当作自己免费送他好了。」她虽然气在心头,但还不至于气到吐血的地步,至少她还拥有自己的一片天,这就够了,不是吗?
她随手拿起一条橡皮筋将长及腰的秀发绑起,谁知从她背后突然窜出一个男人,将她用力一撞,让她整个人趴倒在红色磁砖上,惹来众人一阵的大笑。
「哈哈哈!」将她撞倒在地的男人,并未如绅士般将她扶起,反而在一旁弯下腰来哈哈大笑。
那个男人完全不给她面子!
其实这部痴问作品是他在路上捡来的,本来以为是上帝为他开的一道门,谁知书中的内容相当杂乱,于是他花了很久的时间——三个月,来彻底地修改它。
对他而言,写一本书只需要二十天,从来没有超过二十天以上的情况发生,唯有这一部作品令他大伤脑筋。
作品出版后,他马上出来探查民情,也就是看看读者们对这部痴问,有什么反应?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果然,一如往常地造成许多回向,引起热烈讨论,更吸引众多的读者欣赏。
就在他准备离去之际,眼角瞥见一个胖女人做了一些怪怪的举动,不是一下子气呼呼地大骂看板上的男女,就是哀声叹气地喊算了。
这些奇怪的举动,让他感到好奇!
他基于好玩的因素,故意撞倒她,随即再不客气地哈哈大笑,想让她丢脸丢到家。
没想到,仔细一看,她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小说奇才——李心枫吗?
哈!太好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心枫,我一定要与你合写一本旷世钜作。虽然你的身材不能看,但能和像我这样的男人共同写书,你也该偷笑了吧!
他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
「这个该死的杀千刀。」李心枫撑起身子,试图想办法扳回一城,她要好好让他见识一下她的厉害。
「喂!你这个人未免太没有同情心了吧!把我撞倒不说,还在一旁哈哈大笑,简直是过分至极!」她气得用颤抖的手指着他的鼻子,忍着最后一点点的理智,努力吐着气,不想使这个地方变成战场。
「嘿!我就是想要笑啊!你又没出什么事,给大家笑一笑又不会少一块肉!」
男人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显得闪耀无比,更令人觉得可恶至极。
「你太过分了!」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从来没见过这么强词夺理、又死不认错的男人。
「那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谁说撞倒人就一定得认错?法律又没有规定,他才不吃她这一套!
没错,她的确是拿他没办法,但她就是气不过,为何她得让人这么耻笑。她一定要报仇,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突然间,一道诡谲的笑意传进了她的眼底,让她兴起一股想要好好回报他的念头。
「你真以为我会生气吗?老实告诉你吧!像你这种知识不足的小鬼,根本不值得令我生气。你懂吗?」语毕,还不忘点点他高挺的鼻子,彻底地表现出明理、大方的一面。
在场看好戏的众人皆相当佩服眼前这个女人。
「啵!」他戏谑的吻了她一下,「谢谢你的谅解,嫁不出去的女人。」他故意揶揄她,反正他一向是我行我素,从来都没有他不敢得罪的人。
「你!」她简直不敢置信,他竟然是这样的人,随随便便在路上乱亲人,真是太随便了。
「拜拜!胖妞。」男人在临走前,还送给她一个大大的飞吻,随后便洒脱地离去。
众人不禁目瞪口呆了好一阵子。
「猪头、你这个杀千刀的猪头。」她气得动手脱掉脚下昂贵的高跟鞋,不客气地往他离去的方向丢去。
鞋子刚好就击中他的头部!
顿时,众人哄堂大笑,他成了众所注目的「笑点」。
男人则是什么话也不说,自动消失在她的眼前,彷佛刚才的事情根本没发生过似的。
李心枫见状心情感到十分愉快,甩着长长的马尾转身离去了,一扫刚才不愉悦的心情,几个月来的烦闷也一扫而空。
她决定回家创作。
偌大的办公室内,坐着二个男人,一个是睥睨群雄的「小说之神」——煌步璘,一个是正在狂笑的「服装之神」——煌于飞。
煌于飞止不住笑意,因为这种事情头一回发生在这个自视甚高的小子身上,可见那女人根本不把他当男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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