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的关系,好好先生三五不时需要出国,出发前,他会在纸条上叮咛她不用准备晚餐,回来了,她便会在玄关看见好好先生留给她的小礼物,巧克力、护手霜、唇膏、特别的小零嘴……虽然都只是小小的礼物,却每每让林雍晴很感动。
之前李家豪出国,连个鬼东西都没有带给她这个女朋友,素昧平生的好好先生却没有一次忘记过,有心没心真的差很多,想到这,她不是不感慨的。
“签诗没说错,薄幸郎君莫当宝,以前就当是我瞎了眼,不过以后我会睁开眼的,从现在起,我决定把好好先生这么优质的男人当作未来老公的典范!咦,对了,说起签诗,后面几句又是什么?”她敲敲健忘的脑袋。
那时她实在被李家豪作透了心,以致于之后根本忘了自己把签诗塞到哪里去了,那么神圣的签诗,应该把它找出来,重新参详才对。
“找个时间打电话回去给阿泰,叫他帮我找。”
从小她就喜欢做家事,放假的时候,同学们都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唯独她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家,擦擦地板,抹抹柜子,为家人煮顿好吃的,只要做这些事情,她就会觉得她的假日好充实,没办法,她真的很爱做家事。
从客厅一路擦到玄关前的柜子,林雍晴发现好好先生买了一只新花瓶,雪白色的瓶身,上头描绘着生动的牡丹花,很优雅也很漂亮。
“老公,你买了漂亮的花瓶啊?”刚说完,林雍晴便一个人咯咯的傻笑起来,脸上还泛着淡淡的粉红,好像好好先生真是她老公似的。“啊,林雍晴,清醒一点,别发花痴了,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她拍拍自己的脸颊,试图冷静下来。
听说,好的骨瓷在灯光下可以呈现通透的质感,而且声音远比一般的白瓷来的清脆,她很好奇,点亮玄关矮柜上那盏鹅黄色的灯,小心翼翼的拿起花瓶,凑向最近的灯源。
她不知道怎样才叫做通透,可是透过灯光看着无瑕的瓶身散发出一股薄透的暖黄,她觉得好漂亮,像中秋的月亮,有一种迷蒙的美。
对了,还要试试声音!她腾出一只手,将拇指跟食指弯曲捏靠,小心的朝瓶身弹了弹——
当!声音果然清脆悦耳,好像琴弦的泛音,从遥远的彼端传来。
她开心的笑着,新奇的凑着花瓶瞧了瞧,整个人慢慢转起圈来,想要试试透过瓶身看外在的光影变化又会是怎样的风景。
她转呀转的,只觉得自己很像音乐盒里的少女,完全没有听到大门被打开的声音。
看得正新奇的她,蓦然发现一抹高大的身影就矗立在她眼前,她吓了一大跳,连忙拿下眼前的花瓶,并认出了这个男人不就是那个被她踹了一脚又咬了一口的总经理先生吗?
“啊!”她惊愕的大叫一声,双脚不自觉往后退,整个人就这么撞上背后的木工装潢,手臂霎时传来一阵痛楚,原本拿在手里的花瓶就这样滑出手掌,笔直的往下掉。
锵!清脆的声音仿若一记丧钟,敲响了林雍晴的厄运,她惊恐的瞠瞪双眸。完了,她把好好先生的花瓶摔碎了……
“你、你怎么可能随便闯进别人家,还害我把花瓶摔破!”她错愕又生气。
他薄唇微掀,冷冷指控。“小姐,花瓶明明是你自己不小心摔破的。”
居然趁上班时间闯进好好先生的家,不行,她得替好好先生守住家园才行。林雍晴鼓起勇气,“那是因为你吓到我了。”
冉远之蹙紧双眉瞪着眼前的女人,觉得她似曾相识——老气的卷发,带点婴儿肥的年轻脸庞……
“你很眼熟。”很像某个把他办公室弄得一团乱后便逃之夭夭的家伙。
糟糕,他不会是认出她来了吧?“谁、谁跟你眼熟,一定是你认错了人,我劝你快点走,不然我要报警了。”撂下狠话的同时,她心虚的别过脸,暗暗祈祷他别把那天发生的意外和她联想在一起。
但显然今天老天爷放假去了——
沉吟须臾,冉远之恍然大悟,鼻腔挤出一记冷哼,“果然是你!”
上次因为妹妹帮倒忙,让这个小间谍给溜了,他为了不打草惊蛇,并未在第一时间向清洁公司兴师问罪,而是先找人暗中调查,没想到结果还没出来,这个不怕死的小间谍又转移阵地,直接混进他家。
幸好他今天把文件忘在家里,趁中午休息时间回来拿,才能不费吹灰之力逮到她,看来,老天爷这次是站在他这边了。
他一把捏住她的下颚,迫使她抬起头来面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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