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骆同森匆忙掏出钱来付账。
“一对五十元,算你四十就好。”那小姐接过钱说:“以后你要买发夹,就等礼拜一,我每个礼拜一都会来。”
“如果她喜欢,我每个礼拜都来买。”接过找回来的钱,骆同森快步赶上米蕊绽,把东西拿给她。
“你看看,如果不喜欢的话,我现在立刻去和她换。”
米蕊绽接过小袋子,想看又不好意思看。
“看看啊!你在害羞什么呢!”骆同森糗她说。
“回家再看,不行啊!”米蕊绽白他一眼,还是瞄了下袋子,看见里面有些晶晶亮亮的发夹,她抬起头,又望进骆同森始终没有转移的深邃眸子里。
“不是我挑的。”他笑起来。
“谢谢。”她羞怯说道。
往前走了一段,看见贩卖渔产的小摊上摆满成堆的鲜鱼,他又停下来。
“先生,你要什么吗?”小贩热忱招呼着。
“什么鱼比较好吃?”原本该问米蕊绽的,不过,因为小贩好奇的眼神,她又害羞地朝前走去,所以他只好问小贩。
“香鱼,香鱼的鱼子新鲜肥美。”鱼贩指着一排三指宽的小鱼说:“这种鱼属于珍贵鱼种,好几天才能进一次货呢!”
“给我两条。”看见花枝白嫩得讨人喜欢,他又指说:“那个也拿两条好了。”
“三百元。”鱼贩把鱼、花枝,拿袋子装好,接过骆同森手里的千元大钞。
待找好钱,米蕊绽已看不到踪影了。骆同森往前觅去,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一双两百五,试穿看看!”明环婶端着笑脸、殷勤招呼客人,而米蕊绽就伫立在一旁帮着忙。
明环婶是个和善、好相处的人,但一开口总是唤他:“骆警官。”所以,骆同森没有过去打招呼——要维持良好的警民关系,得拜讬那些穿着制服、让人一眼就看出是警察的同仁。他这种“便衣”愈低调越好,最好低调到把嫌犯铐上手铐,他还一脸懵懂、如坠五里雾。
他在原地等待米蕊绽,忽地,听见市场一阵骚动、高喊着捉贼——他朝声音来处望去,看见一个年轻男人仓皇地朝这里跑来。
“你等一下。”骆同森不费吹灰之力就逮住他,接着亮出自己的证件。
男子自投罗网,惊愕得不能自己,张着嘴却吐不出半个字。
“你是现行犯,有什么话回警局再说。”骆同森把放在腰后、衬衫遮住的手铐拿出来铐上他。
围观者聚集,争相指责人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明环婶、米蕊绽都在其中。
“你是警察喔!”鱼贩亮着眼看他,不知是稀奇还是诧异。
骆同森惯办刑案,在市场里捉小偷也是破天荒头一遭,处女秀。
“是呀!”他笑笑,扬声问着谁是受害人。
“我啦!”一个生意人模样的欧巴桑从围观的人群中站出来,指控着:“我在替客人试衣服的时候,他趁我不注意就把钱袋拿走,叫也叫不回来。”
“他跑都来不及了,还会停下来听你说吗?”他好笑地说。“你现在跟我到局里做笔录。”
“不行啦!这市场只有早上,我要做生意……”欧巴桑为难地说。
“阿巧姐,我看你把钱拿回来就行了,不要告了。”有个妇人建议说。“不然,你还要跑分局,多麻烦呢!”
“对啦!得饶人处且饶人。”明环婶也说。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罪,就算她不告也要移送,法律就是这样。”骆同森解释着,然后对妇人说:“你下午再来作笔录没关系,留资料给我就行。”
欧巴桑不识字,鱼贩热心地代笔,然后交给骆同森。
纸条有些湿漉,还带鱼腥味,但他无可选择地把纸条塞进口袋里,另外,抽了张名片给欧巴桑。
“伊是刑事组长哩!”名片变竟相传阅的抢手货,耳语也更加热络。
“刑事先生,她的钱包就放在手边,他都敢拿,我想应该算抢劫才对。”一个男人说,一堆人跟着附和。
“我们又追又叫的,他算‘偷窃’?是不是警察想吃案?”有人不满地说。
“我要是想吃案,刚才就装作没看见就好,何必多此一举?”骆同森反问说。
“可是,这也该算抢劫才对,小偷哪会这样明目张胆?”一位老者说。
“对啊!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还敢偷,绝不能便宜他。”有人说。
“虽然他是现行犯,但和欧巴桑并没有拉扯的动作,所以不能算抢劫。”骆同森耐下心来解释。“追赶也是正常的防卫动作,每个人看到自己的东西被窃走,都会本能地去追对不对?一切我们会秉公处理,不会苟且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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