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觉得有点小小的眼熟--像梆子还是京剧还是越剧,反正都是唱戏的唱的那样,是哪番曾经相识、相看俨然啊呀呀呀!
她又多看了他一眼,那人回她一个白眼--吓!居居然!居然竟就是在饭店看到的那个,被一双长腿的艳女给泼了一脸酒的家伙。
然后,不知是谁撞了她一下,她没撑住,往旁边歪了过去,碰到那男的。那男的很没风度的转头瞪她,还没好气的那么扫她一眼--反正那眼光很侮辱人就是了,偏偏她不争气的,身上正穿着那件吓死人的粉紫色带流苏的洋装,加上妆衰色残又油光,更像是个唱大鼓的。
事情到此本来就应该告一段落了,谁知,她下车后,他竟然追了上来,抓住她的手,粗暴的大叫着要她把东西还他。她愣住,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抢去她的包包,把里头的东西全倒在地上,不停的翻来找去,还大声的吼她,抓着她用力摇晃问:东西在哪里?!在哪里?!
她脑袋瓜差点被摇掉,很小白的又愣了几秒,才叫起来。一叫,引来路人围观,他竟还狗胆的不肯放开她,凶恶的吼叫要她把东西交出来。
她叫着说要报警,可居然没人理她,以为是情侣吵架,没人肯管闲事。
那臭男人冷笑说,警察来了正好,妳扒了我的东西,正好可以好好搜妳的身,来个人赃俱获。
谁扒了他的鬼东西!她这才知道那臭男人在发什么神经。
她拚命想甩开他的手,却甩不开。他已把她的包包搞个乱七八糟,也搜不出个什么鸟,竟还不死心,恶狠狠的瞪着她,大有搜她身的企图。
她索性放声大叫「非礼」。这回立刻见效,几个路见不平的人围了过来。
那臭家伙一张脸像猪肝一样垮下来,变得非常的难看,悻悻然的放开她。
然后就一路跟着她,甩都甩不掉。她怕他变态,想报警,可是又没理由,路又不是她开的,任何人都能走,警察也爱莫能助。再说,在这个以外表评断人的社会,他一副精英模样,警察大概也不会相信他是变态狂。
她拐进一家购物中心,东转西弯,从后门溜走,好不容易才摆脱他。
结果,昨天出门时,好死不死竟然遇到他!
他就站在那些泼狗专门用来撒尿的电线杆后面,像个背后灵样,一看到她就露出阴森的狞笑,然后一直跟着她,从早跟到晚。她搭公车,他跟着上车;她吃豆浆油条,他就坐在旁边的位子监视她;她上厕所,他居然也跟着进去--女生厕所耶!存心教人发狂,嘴巴还不停的念经要她把东西还给他。
总之,不管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还跟到她阿姨的店里去,一个早上吓走了几个客人,她气得真的打电话叫警察了,也没用--他又没犯法,法律规定人民有迁徒移动的自由,再说她也无法证明他有任何不轨的企图。
更可恶的是,他看起来就一副精英模样,一表人才,那些人民保母实在很难相信他会是像她所指控的,是什么变态。所以,从上星期跟到这星期,又从前天跟到昨天,再从昨天跟到今天,背后灵一具似的对她死缠不休。
「把东西还我,不然,我就跟妳跟一辈子!」他发狠的威胁。
「我跟你说过几百遍了!我没拿你什么鬼东西!我根本连你到底在说什么都搞不清楚!」她吼回去,不耐烦极了。
「装得还真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种人的伎俩。那天捷运也不算拥挤,还算空,妳偏偏故意挤到我旁边。我就奇怪妳为什么一直往我身旁挤,妳还故意撞了我,然后我的皮夹、还有口袋里的翡翠戒指就不见了。」
什么叫「你们这种人」?这家伙愈说愈侮辱人!
「你不要随便诬赖人!我没有拿你的东西就是没有!」张美美气红了脸。
那男的脸上有好几条黑线,瞪了她一会,似乎决定「宽宏大量」,不跟她计较,说:「妳可以把钱拿走,我不在乎,只要把戒指还我。」
哈!哼!这个家伙是白痴吗?她要真是什么扒手,到嘴的肥肉还会吐出来吗?老早就在肚子里消化成大便了。况且,皮夹里能有多少现金?什么翡翠的,当早了还比较值钱。再说,他这么着急想找回那捞什子的戒指,想必一定很值钱,哪个小偷扒手会做这种不划算的买卖?
「只要把东西还我,我就什么都不追究。那戒指卖不了多少钱的,妳还给我,我可以折点现金给妳,弥补妳的『损失』。」
都怪他太大意了。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林如是
赵俊杰
张美美
误打误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