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臭屁了!谁才是老大啊?“这种复杂的电子琴键盘,你会操控吗?”于纯然随手弹了一段,合成的声音真难听,钢琴的优雅美妙全破坏掉了。“我随时可以开始。”
“你不用看谱吗?”小孟暗吃一惊。
于纯然白他一眼,好像他问了一个白痴问题般。“我已经把乐谱全部记下。”
不可能!别骗人!团员一起在心中大叫,不过事实证明,于纯然的的确确和他们这些凡人不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天才,真是可恨!
结果在出场前不到五分钟,他们只演练了三首歌,还剩两首要临场即兴演出,团员们在仅余的三分钟内飞快整装,于纯然接过花小蜜递过来的帽子及墨镜,正想佩戴之际,传来一阵挖苦之声。
“没错,你最好还是全副武装上阵,打扮成恐怖分子般,千万不要露出脸,不然演出失败被观众认出来的话就糗大了,那将会成为你人生中的大败笔、音乐生涯的最大污点,说不定还会在古典音乐史上遗臭万年。”小孟极尽嘲讽只能事。
“小孟!”花小蜜慌忙瞪眼赶人,一边陪笑安抚板着脸的于纯然。
“你不要理他,他就是爱耍嘴皮子,其实人不错。”
这个男人真的很欠揍!那有人好心帮忙还要遭奚落的,他干嘛自讨苦吃?于纯然实在不想和他同台演出,不过现在骑虎难下,在这个紧要关头,他做不出一走了之这种不负责任的事情来。
既然决定演出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不能让自己的名声再受损,被说成丧家之犬落荒而逃已经够失败,从古典音乐堕落至摇滚乐,还发挥不出水准的话,他铁定没面子再立足于古典音乐界。
环顾团员们夸张庞克装,他的休闲长裤与白衬衫显得过分端庄,他这派斯文乖巧的模样,确实和他们格格不入。
好吧,反正他已充当临时团员,就只好入境随俗,彻底迁就他们的水准。
于纯然豁出去了,把扎在裤内的衬衫扯出来,用力撕下两个袖子,再解开胸前的纽扣,然后用发蜡把半长发梳成夸张的庞克头。
在旁的花小蜜看得目瞪口呆,他这幅狂野性感的模样害她口水流满地,她真想对他吹口哨、疯狂的尖叫喝彩。
“你流口水了。”于纯然瞄一眼秀逗的发呆的花痴。
虾米?花小蜜猛地用手背擦擦嘴角,才发现被他戏弄了。
“我这样子会不会太夸张、太怪异了?”看着镜中陌生的自己,他实在有点担心,毕竟第一次把自己弄得这么不堪入目。
“当然不会,你这样子不知道有多养眼,简直迷死人不偿命。”不让他后悔或退缩,花小蜜忙不迭推着他的背,把他赶出场。
本来喧哗的室内,随着灯光汇聚在台上、乐团成员鱼贯进场而渐渐安静下来,尽管低调出场,没有刻意介绍,然而这名打扮朴素的新面孔仍然醒目抢眼,让女孩们眼前一亮,更瞬间成为全场焦点所在。
主唱很快把气氛炒热,一如过往的卖力演唱,让观众们热血沸腾,一起扯开嗓门叫嚣,忘我地投入演唱中。
于纯然有种疯狂的感觉,他正置身于一个奇妙的空间里,体验截然不同的音乐领域。
不同与庄严瑰丽的演奏会场,观众全是雍容华贵的名流绅士,现在这个狭窄而局促的小小天地里,挤满率性嬉闹的年轻人,一起舞动身体、欢呼喝彩。
谁说他们不懂音乐、不爱音乐?他们的热情丝毫不逊色于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古典爱好者,投入程度远胜矜持自制的冷眼旁观。
虽然摇滚乐粗狂豪迈,狂狷爆裂,却激昂震撼,教人情绪高涨、兴奋沸腾,就连内敛慢热的因子也被点燃起来。
于纯然浑然忘我地投入,他已经有多久没这样热血沸腾了?台下观众热烈地反映,是每个表演者所醉心、渴求的,而这么近距离接触,原来有如此惊人的震撼力。
在众多陌生的热情脸孔中,他轻易找到一张再熟悉不过的娇容。
花小蜜比谁都还要来的兴奋投入,她放声叫嚣,忘我舞动,并不停朝他挥手尖叫,以示支持鼓励。
她完全一副忠实乐迷的表现,神情激动又着迷,令他莞尔一笑,仿佛被她的傻劲感染,或是回应他的厚爱,他心情变得高涨激昂,越加开怀亢奋,演奏也为之大胆疯狂。
在这种乱哄哄的环境里,于纯然的目光竟不经意与她的交会,而且还朝她眨眨眼,勾出一个电力十足的性感笑容,花小蜜很难不被煞个正着。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向晴
于纯然
花小蜜
别后重逢
欢喜冤家
近水楼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