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文突然发出一阵哀叹声,惹得众人纷纷对他投以不解的注目礼,只有之俊一人笑得几乎要直不起腰来。
“学文,你怎么了?”孝安的母亲陈丽茹关心的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是‘辈分称呼症候群’在作祟啦,”之俊缓过一口气来说:“师母,司奇是我小妈的弟弟,孝安这一嫁,以后学文跟着我,您们说他应该要喊她什么啊?”
启鹏率先爆笑开来。“小舅妈?我的天啊,学文,这下我们全体跟着升格,往后你可就‘小’定了。”
在大家变得更欢畅、更热烈的谈笑声中,反而只有身为话题的孝安注意到除了程勋之外,还有一位重要人物不在。连刚才的庆功宴,也不见佳人芳踪。
羽嫣呢?
※※※
程勋一踏进司奇特意开给他用的皇家套房,马上就陷入一片花海中,但他的脚步仍分秒也没停的,直接便转进了房间里。
床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一套休闻风格的衣服,咖啡色系的宽大毛衣、粗绒裤、袜子、便鞋,连手帕和围巾都不缺,淋头几上的晕黄灯光下,则是一束约有三十朵的怒放黄玫瑰。
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去,第一件事便是提起架在水晶花瓶前的雪白信封,掏出里头的信来看:
程大哥:
恭喜。
虽然写这封信的时候,大家尚未开始投票,但我已经可以预料到结果,所以能够笃定的说一声:恭喜。
但我要恭喜的对象却不是你,而是那些仅得把宝贵的一票投给你的选民,以及日后有你为他们服务的全体民众,他们直是幸运。
就像我一样,由于生活一向忙碌的关系,我从来没有真正的信过什么宗教,但也始终深信冥冥之中,自有一股不为我们所知的神秘力量存在,这股力量,就让我权称为“造物主”吧。
与你再度重逢的这八十五天以来,我无时无刻不在默默感谢这位造物主,谢谢她让我认识了你、知道了你、帮助过你、懂得你,最重要的是:让我深深的、真切的、义无反顾的爱“过”你。
是的,爱过你,而不再是爱上你。
虽然我仍旧相信你并非一个不需要爱情的人,但我知道那个能复合你心中理想的幸运女子,却绝对不是我,所以与其继续苦恋、暗恋、单恋你,同时对你造成心理上的负担,还不如让我藉助实质的离开,而学着渐渐的淡忘掉你。
我相信只要我够努力,一定可以做到,这不是你教过我的道理吗?
我相信程大哥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所以这件事,我一定辨得到,就像在英国十四年,每次遭逢困境,我总是能够依凭你的鼓励,达成目标一样。
二十八朵黄玫瑰,代表有你在我心中的岁月,虽然我们实际认识的时间,并没有那么长,但是对我来说,“程勋”两字,也就是今日之前,二十八年岁月美好的组合了。从此以后,我要开始实践黄玖瑰的花语:“别离”。希望忘掉你,不用真的花上我另一个二十八年。
再见,程大哥。
万祈
珍重
小羽于选举当日AM。4:23
雪白的信纸飘落至程勋的脚边,他的手指轻抚着玫瑰花娇嫩的瓣沿,回想起那日在车中猝吻羽嫣时,她如花瓣上轻颤露珠的红唇。
这是生平首次,他觉得“风影海”并非他人生最重要的目标,至少已并非唯一的重心。
但是——
蓦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他正在进行的更衣,是启鹏他们等得不耐烦,打电话上来催他了吧?
程勋一颗正无处安放的心,总算因为想到他们而稍微回暖起来。
于是他马上接起电话来,声含笑意的说,“喂?才刚洗过了香槟澡,这回又要我忍受什么——”
“程勋。”陌生的苍老声音,却又有着教人难以解释的震慑气势。
“是,我是程勋。”不知道为什么,程勋只觉得心头涌上一股没来由的抗拒,让他直想把电话给挂上。
“我是江信吉。”
简单的五个宇,非但显然费尽了话筒那头老人的力气,也令程勋全身的肌肉都立时绷紧,情绪亦跟着迅速武装起来。“你好,江先生。”
老人的呼吸一窒,似乎没有料到程勋的反应会如此疏离与冷淡,而且单刀直入,毫不拖泥带水,因此话声随即转为苍茫。“恭喜你,无党无派,还以最高票当选,不简单。”
“谢谢,这应该要归功于有父有母在天庇佑,加上有亲朋好友在身旁的扶持吧。”程勋早料到在开过昨日的记者招待会后,可能会掀动什么旧尘,但真正面对时,心中的不快,却仍远在他原先的估计之上。“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江先生,那我恐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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