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瑂送蓓蓓回休息室,而致文向饭店要了一张空白的壁报纸,在上面写着新郎忘恩负义、临阵脱逃、行径卑劣,婚礼与喜宴因此被迫取消,唯有请到场的亲朋好友们见谅。
蓓蓓在饭店的客房里还不死心的拨庄克勤的大哥大,但话筒只传来机械式的女声:对不起,您现在拨的号码收不到讯号。对不起,您现在拨的号码收不到讯号……
蓓蓓想起在教堂,众人对她的种种质疑──
「你们刚才究竟在吵什么啊?」
「你为什么不让他一点呢」
「他是不是根本不想结婚啊?」
「蓓蓓,是你逼着他这么快结婚的吗?」
她想,她也许真是带着一点强迫的性质要庄克勤娶她。
他们交往了半年,但就她以往谈恋爱的经验来看,半年是一个瓶颈,半年一过,她的恋情便很奇怪的会无疾而终。最近她开始发现庄克勤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应酬,对她,更不像当初那么体贴与呵护;她本以为结婚可以解除危机,没想到却让自己陷入这么难堪的处境。
林晨光刚从「万客隆」买了一堆泡面、罐头以及日常要用的卫生纸、洗发精、沐浴乳……。当他两手提着购物袋爬上五楼,却发现铁门开着,他直觉家里遭窃,忙冲进客厅,却发现地上堆了好几只纸箱,还纳闷着时,一个长发女孩已拎着一大口皮箱进来。
「对不起,小姐,我想你走错地方了!」晨光简直傻了眼。
「你不认得我啦」蓓蓓身穿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她将长发拨到背后,「我们上礼拜见过的啊!」
「喔,原来是你!」晨光恍然大悟。
上星期蓓蓓把这间公寓转租给晨光,那时她说她要结婚了,偏偏又跟房东签了两年租约,干脆转租给他了。
而当时蓓蓓刚从拍片的现场回来,妆都没卸,头上梳着高高的发髻,脸上的粉涂得像墙壁一样厚,身上裹着一袭宝蓝色的高叉旗袍,乍看之下活像灵异故事中的女鬼。
如今站在晨光面前的于蓓蓓,脂粉未施,完全是一个清秀佳人的模样,无怪乎他完全认不出来了。
「对不起,没经过你的允许我就自己开门进来,因为我在外面等了很久,你都没回来,我又很想上厕所,所以就直接开门进来。」蓓蓓低下头,又很诚恳的说了一次对不起。
晨光没说话,只是指指她的皮箱。
「喔,事情是这样的,我买的房子被台风吹坏了,就像林肯大郡那样,现在整个社区的住户都搬光了,所以我只好不得已的搬回来……」
「你开什么玩笑?我付过钱、签过约的!」晨光板起脸,太离谱了,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他这个穷画家身上呢?
「林先生,我也是迫于无奈啊!这里有两个房间,你就让一个房间给我嘛!」蓓蓓的眼睛饱含着眼泪,随时可能哇哇大哭。「我也没想到,结婚那天,我未婚夫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忽然就丢下我,一个人落跑了,我把所有的积蓄都交给他买房子……我现在真的走投无路了。」
晨光最后在万分无奈的情况下,只好答应让蓓蓓暂住一段时间。
蓓蓓兴高采烈的把行李搬进房间,晨光冷眼的看着她忙进忙出,丝毫看不出她是个刚被男人遗弃的可怜女子。她嘴里总是哼着歌,还学着伍佰的调调唱「浪人情歌」。
「你在哪里上班?」晨光问。
蓓蓓想了想,「我帮过很多家公司拍戏,像电视剧、电影、录影带、广告,我都拍过。」
「明星啊」晨光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她。
蓓蓓的脸型极具古典美,标准的瓜子脸,眼睛黑白分明,鼻子又直又挺,嘴巴极小,色泽红润,皮肤白里透红,尤其她现在穿着紧身牛仔裤更衬得双腿修长。
「你在哪儿上班啊?」蓓蓓反问他。
「我是SOHO族。」
「啊」蓓蓓没搞懂这是什么意思。
晨光解释说他平常都待在家里画图,偶尔接一些插画或平面设计稿回来,但因如此尚不足以维生,所以每个礼拜六下午还到一家才艺班教小朋友画画。
蓓蓓用仰慕的眼神望着他,「哇,没想到我现在居然跟个大画家住在一起。」
「是穷画家。」晨光自嘲的说。
「不要紧,很多画家都是等死了以后才大红大紫的嘛!」蓓蓓忽然发现晨光的脸色极不自然,赶紧改口说:「不过时代不一样了,现在只要包装得当,再烂的东西都可以卖得很好的!」
晨光立刻反击道:「于蓓蓓,你这是骂人不带脏字,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难怪你未婚夫结婚当天要逃走,他真是明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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