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著手写这个故事时,就有人提醒我,失忆男人变痴傻的题材已经快要被写烂了,很少人能写出新意来。我的想法是,我想写的题材是一时的冲动,那个剧情吸引我、感动我,所以我有冲动想写,我没刻意想过要写出新意,老套的故事一样能感动人,所以我还是写了。
原本,我想写一个男人失忆後痴傻憨直的样子,他紧紧的跟著女主角,然後,恢复记忆後,他又变了一个性情,和女主角重新相恋一次。但写著写著,好像跟原来的想像越离越远,最後,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而原来的一些设想,也碍於篇幅,没有继续发挥,不然我还想多著墨一下男主角恢复记忆後的情形。
本来想写两个番外篇的,分别是男主角失忆前和失忆後的一天,但写完一篇後,也没有冲动想写了。
所以,关於第二篇的番外篇,就当我失忆了吧!
最近一两个月来,关於我上一本书《叛逆情妇》,从外界传来的一些风风雨雨,让我的心情dowm到了最谷底,很长一段时间都振作不起来,几次有落泪的冲动,一度萌生想放弃写作的念头。但编编鼓励我,写作的人心脏要强壮,能接受得了赞美,也要能接受批评,在这种时候更要振作,更要写出好的东西,来证明你的实力。或许,就因为有些不甘心吧!所以,我还继续写著。
谢谢在这段时间内,支持我和肯定我的朋友,你们每句话语对我都是莫大的鼓励,也向因为这件事带来困扰的朋友们说声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或许出於气愤,或许因为失望,不管如何,我衷心致歉,也诚心、虚心的接受大家的批评及鼓励,谢谢大家。入秋了。
当飕飕冷风从衣服的空隙钻了进来时,钟水芹才觉得秋天真的到了,白天还觉得炎热,可一到夜晚就觉得凉意逼人,早晚温差甚大。
加班到晚上十点,下班后又和同事去吃消夜,回家时已是深夜时分,整个城市十分的安静,而她也累得疲惫不堪。
走在夜色中,四周都是住宅区,安静得没有人声,她拢紧单薄的外套与寒风对抗。
咻!
从暗巷中窜出的东西吓了她一跳,她浑身绷紧,凝神细听,才发现是一只黑猫。
「吓死我了,不知道我胆子小吗?」她拍了拍胸口。
她往暗巷看去,微弱的灯光下,只见地上有一个东西,她揉了揉眼睛,仔细瞧去,才发现是一个人躺卧着。
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才确定真有一个男人侧卧在冰冷的地上。
昏暗灯光下,她凑近一看,总算勉强看清他的样子。
他身着一身的黑,身高至少有180公分,体型高大,他两眼紧闭着,头部显然受到撞击,流着一脸的血,依稀可以辨出是个五官端正的年轻男人。
此时,一阵风卷起地上的纸屑,扬得老高,又慢慢的飘远了。
她倒退一步,喃喃自语,「没看到没看到,这都市有几百万人,总会有别人发现你的,反正不关我的事,不要怨我。」
这年头好人做不得,做了好人最后倒霉的多得是,对,没错,就是这样,不要怪她狠心,要怪就怪这世界人心太险恶了。
突然,那男人紧闭的眼睁开了,吓得她几乎尖叫。他一脸的血,那双眼却精光烁烁,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像是恨不得把她的脸牢牢记住似的。
「啊!」她吓得后退一步,可他已先一步捉住她的脚踝,使得她顿失平衡,惨叫一声后,就重重的往后跌,跌得她屁股生痛、眼冒金星。
他的双手也满是鲜血,抓得她粉色的裤子竟染上血迹。
「不是我害你的,真的不是我,不要找我,哇~~」她连声惨叫。
废话!
他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他当然知道不是她害的,凭她这胆小如鼠的模样,也能让他身受重伤?拚着一口气,他努力保持清醒,就怕还会有人追过来。
「别、别吵……」仅剩三分力气,他用了一分力气去讲这句废话。
她吓得双脚乱踹,恨不得踹开这团混乱,脚下的细跟高跟鞋,每一脚都踹在他的痛处。
天杀的!这女人不知道他受伤吗?害他又耗掉一分力气去吐血。
「咳咳……」胸腔里的血都快呕出来了。
「放开我~~」她尖叫。
好痛,她的脚踝被他紧紧攫住,痛得都快断了,重伤的人怎么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但是,他仍固执的握着,恍若那是他救命的浮木,而他的血也像是不要钱似的流了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