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士严放下手上的笔,站起身走到小史病床前。他双眼仔细的搜寻小史的脸庞,寻找是否有疲累的痕迹。「嗯,妳就不用顾虑我了。妳累了吗?要不要把病床摇下来让妳休息一下?」
「不用了,我才刚睡醒呢!这会儿又要我睡我可睡不着。而且光躺在床上都没有劳动,怎么会累呢?对了,我的眼镜呢?」她的眼睛四处转动。
没有了眼镜的保护,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想象,总觉得他看向她的视线炙热得彷佛要把她烧起来。
「我早把它丢了,那眼镜是平光的,妳既然没近视,为什么还要戴那么丑的眼镜?」还有她那头漂亮的头发,他以后绝不会让她有机会把它们挽起来,他要努力捍卫自己眼睛的福利。
「那、那个眼镜我戴得很习惯了,不戴会觉得怪怪的……」小史支支吾吾的小声辩解。
「那就把习惯改过来。」他霸道的替她做下决定。
唐士严看着床上的佳人,两颗水汪汪的圆眼嵌在小小的脸蛋上,小巧的鼻、淡粉色的唇,披在身后的柔顺发丝漾着灰芒,看起来就像迷途的小鹿一般可爱又无辜极了。早知道他就该丢了她的眼镜,也不许她挽起头发,那无疑害她老了好几岁,也丑化她了。
他没有理会她要求的目光,径自柔声问:「小史,要不要吃苹果?」
满意的看着她脸颊浮现健康的淡粉色,经过他几星期的细心调理,她总算完好如初了。
她急忙摇头。「不用了,谢谢!等会儿医生来,我顺便问他几时可以出院,住在医院里好无聊喔!再住下去我都要发霉、长香菇了。」
而且她每餐都被总裁带来的各式各样美食喂得饱饱的。再继续住下去,她百分之百肯定她到最后一定会变成发霉的猪!
「我早就问好了,医生说妳这个星期五就可以出院。出院后,在妳手和脚上的石膏还没打掉以前,就先住我那里吧。」唐士严看着手上的文件,皱皱眉,再朝计算机打几个字。
「什么?!这、这样怎么可以?!我自己有地方住,不用麻烦总裁了!」小史激动的拚命摇头。
还没嫁出去就和男人同居一室,万一被古板的老爸知道她和男人同居,到时候她一定会死得很惨的!虽然远在台北,但说不准哪天哪个妹妹上台北来找她,或是不小心被哪个住北部的亲戚发现了怎么办?坏事传千里,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
「以妳现在的情况怎么可以自己住?妳手和脚都受伤了,行动不方便,就连洗澡我看也有问题,妳确定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吗?到时候在屋子里跌倒了也没人知道。我就住在公司楼上,妳和我一起住的话,我上班时间也可以随时上去看妳,照顾妳比较方便。而且……我不想再看到妳受到任何伤害了。」褐眸温柔的凝视小史,顺便把她掉到脸上的头发拂上去。
小史心中急着找出一个拒绝他的理由!她宁愿在家里跌得鼻青脸肿也不敢答应他的提议,因为老爸一旦火起来是很可怕的,铁定手拿藤条追着她打,就像会喷火的酷斯拉一样!
小史皱眉努力想,蓦地击了一下双掌,笑了起来。「嗯……对了,我可以搬去和丽文一起住,她一定会答应的。」
「她不是刚新婚不久,妳好意思去打扰她吗?不用再说了,就照我刚刚的决定!」唐士严很快的打断小史的话,结束这个话题继续处理公事。
不知为何,自从她受伤之后,只要她一离开他的视线,他的心就会惶然不安,深怕她又出了什么事。
仔细想想,老板说的也没错,人家才刚新婚,她如果去打扰他们,丽文是绝对不会生她的气,但是学长的话就很难说了……
小史坐在病床上,用眼角偷偷观察她的老板。
实在很奇怪,怎么自那天她受伤醒来之后天地就变色了?老板好像变成另一个人,对她的态度也截然不同,好得不太像是对朋友应有的态度,害她还一度怀疑老板是不是有双胞胎兄弟……
还是她这次受伤把脸撞一撞,结果变美了,然后老板就决定把她列为最新玩伴?想到这里,小史不由得怀疑的摸摸自己的脸。
受到老板多方面的关爱,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虽然老板现在只把她当成普通的朋友,但是只要他继续像现在这样,用他万夫莫敌的温柔来诱惑她的话,早晚有一天,她会溺毙在他温柔的眸光里,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
不行不行!小史,妳千万要振作一点,千万不要爱上他啊!爱上不该爱的人,是注定要像血红的枫叶一样,不管过程如何令人迷醉,终究是要风吹叶落,不得善终啊!小史脸色乍青乍白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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