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她的病摆在一旁,经过这几百子的相处,他倒是发现蓝菟丝远比他所想像的来得有趣、单纯、可爱一些。原本以为为了刺激任远,自己得忍耐一段日子,强颜欢笑地陪着蓝菟丝,可是真正相处过后,他经常都会忘记自己是在“作戏”而真心开怀大笑。
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她那无厘头的说话方式,她不懂得读反话,也不懂得什么叫话中有话,她对于人们所说的话、他所说的话,都按照字面源源本本的接受,不管是嘲讽也好、玩笑也罢,她都很认真地听,很认真地回答——
(那不是会很无聊吗?一个连笑话都听不懂的人。)
起初他是这么认定的,但没多久之后,她那种认真得过了头的态度反而让他觉得有种被解放的感觉……在蓝菟丝的面前,虚伪、假装、逞强都是不必要的,她的世界是那么地单纯而直接,好似没有掺人任何杂质的玻璃般,透明、干净。
渐渐地,他反而有些羡慕起蓝菟丝来了。如果像她那样,只看事情的原貌,从不自己多加东加西的,不作揣测也不去推想,日子应该会过得愉快些吧?相形之下,从她澄澈的双眼中所反射出来的自己,早已经扭曲、变形了。
可笑的是,因为演这场戏,他竟然有一点点同情起任远的处境,也开始能理解何以他会这么努力地保护着蓝菟丝了。以前他认定任远不是罹患了什么重度的“恋表妹情结”,要不就是天生具有管家婆个性,但真正的原因并不是这样的……
白罡皓唇角浮现一抹嘲讽的笑,“单纯”也可以和“照单全收”划上等号,蓝菟丝对判断是非、对错。有利或不利这种事,极度地幼稚。要骗她可能比骗一个三岁小孩还简单。
眼前不就有个很好的例子?像他这样不可救药的人,蓝菟丝那双黝黑直率的大眼却还总是满怀信赖地看着他,真是标准的被卖了还会帮人数钞票的典型。
任远的角色大概和极力保护雏鸟的母鸟差不多,而作孩子的永还不知体谅父母的辛苦,一如蓝菟丝不晓得任远为了保护她,不知在暗地里花费了多少心思,还傻优地让他白罡皓这个坏蛋给钓上了。
“老实招来,你心里到底在打什么坏主意?又是什么新游戏呢?”男人自顾自地往下说。“嘿嘿,有趣的话,就让我也加人吧!”
“方才不是有人说,怕被泼硫酸?”
以后自己还是挑一下玩乐的伙伴好了,白罡皓默默地想,再继续和这种人为伍,日子也不会变得有趣,他们口中所谓的“游戏”,最近也成了老套,没什么新花样了,不论是“把妹妹”、“赌博”、“飘车”、“冶游”都令人索然无味。
“哎呀,小弟我说说而已,你当真啊!”男人笑得低级,眉一抬说道。“什么时候让我们看看那位自问症的女朋友吧!别忘了,你的就是大家的,嘿嘿。”“急什么?我举办的宴会,她没有不来的道理。等会儿地来了再说吧!”白罡皓将香摈杯放回吧抬,朝演奏乐曲的小舞台走去,他已经听够了古典音乐,夏天(23)的夜晚还是摇滚一下比较high。
人。好多的人。
菟丝一到了人多的地方,下意识就想要退缩。刚到学校的时候,因为有任远握着她的手,所以她才能安心地待着,日子久了,她看习惯了那些人的脸,也知道自己的教室在哪里之后,那种慌张的感觉才逐渐消失。
可是像这样陌生的地方,里面又挤了一堆不认识的人,真的让她有点紧张,有点不太想进去……没问题的,菟丝,你一定可以。班长就在这些人里头,只要找到班长就行了。
“阿丝?”任远站在她身后,伸出手来。
菟丝忙不迭地握住熟悉的大手,将自己的感觉集中在阿远的手心上,“走,阿远,我们进去。”
“不要太勉强了喔!傻阿丝。”他笑笑地弄乱了她的发。
“啊,不要碰我的头发。”她赶紧挥开他的手。“会乱,不要。”
任远苦笑着说:“好、好,不碰就不碰。我知道阿丝花了很多时间,才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对不对?”
“漂亮吗?菟丝漂亮吗?有多漂亮?和班长一样漂亮吗?”
因为班长说这是很特别的舞会,要她穿漂亮一点来,可是她分不清楚该怎么穿才叫漂亮,还拉着班长问了半天,最后……班长居然派人送了一套衣裳给她,就是菟丝现在身上所穿的这一套。
摸起来非常舒服的、软软的,穿起来轻飘飘的这套衣裳,菟丝很喜欢,她穿上后在镜子前绕了一圈又一圈,但还是不知道,这样就是“漂亮”吗?现在听到阿远这么说,她立刻眼睛一亮地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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