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他看过温璇写的那篇文章了?夏蕾尴尬。早知道她就坚持抽回那篇稿子了,宁可专栏开天窗也不让那丫头胡编乱写。
可恨哪!都怪她自己太轻忽了,以为只是戏谑文笔,没人会在意,偏这男人竟看到了。
「我可以出高薪。」见她懊恼不语,他当她是在犹豫,大方开条件。「只要妳愿意接这工作,多少钱我都给。对了,妳不是打算把房子卖掉吗?应该还没找到新住处吧?不如这样,干脆搬到我家来,我供吃住!」
呵,他当自己请管家还是女佣?还要她到府服务呢!
她不悦地瞠眼瞪着他,这男人似乎拥有惹恼她的超能力。「不用费心了,李先生,我不可能接受你的提议。」
「为什么不?」
「我说过了,我不是什么礼仪专家,只是个杂志社编辑。」
「妳或许是个杂志社编辑,但绝不是普通的编辑。」他笑着眨眼。「如果我记得没错,妳可是台北时尚圈的教母。」
「你!」她恨得磨牙。他就非要拿那篇专栏的内容来消遣她吗?
「答应我吧,欧夏蕾,妳不是很缺钱吗?不是没地方住吗?我供妳吃住,还随便妳开价,天下哪里找这么好的条件。」
就算他拿张空白支票随她填,她也绝不愿意跟这个无礼的男人有任何牵扯!
「多谢你的抬爱,李先生。」她很不容易才勉强自己扮出公事公办的笑颜。「不过──」
大手在她眼前展开,挡去她来不及出口的客套话,接着,另一只手探入口袋,掏出一本支票簿,撕下一张,签下大名。
「哪,给妳。」他竟然真的打算把一张空着金额栏的支票递给她。
她不可思议地瞪着支票上潦草难看的签名。
「只要三个月。」他开始说服她。「我相信凭妳的能力以及我妹的资质,妳一定有办法在三个月内改造她。想想看,只要花三个月就能赚到一大笔钱,这种好康的生意何乐而不为?」
说的也是,夏蕾有些动摇了。只要忍受这男人三个月,就有一笔财富进帐,多些银弹支援,杂志社未来也比较有战力跟竞争对手打仗。
「三个月,金额随妳填。」他低声诱惑她。
她真讨厌他近乎邪恶的语气。「如果……」明眸挑衅地扬起,直视他。「我要求一百万的报酬呢?」
「没问题!」他阿莎力地答应。
她怔然。一百万可不是个小数目耶,她随口说说,他竟毫不犹豫?
「哪,一百万。」说签就签,他填上数目,支票再次送到她眼前。
她动也不动。
「怎么?」俊眉挑起。「妳还是不要?」
她无言地看他两秒。「我考虑一下。」扭过头。
「还考虑什么?妳嫌太少吗?我可以再加。」
瞧他一副跩得二五八万的神气,是怎样?他慷慨付钱,她就该叩头感恩吗?
她是缺钱,但也没那么缺。傲气促使她挺直背脊。
「抱歉,我拒绝。」
李安阳愕然。他好说歹说的,好不容易哄得她有点心动了,本以为这交易该谈成了,没想到她还是不屑一顾。
这女人可真难缠!
他翻白眼。「这样吧,我妹学校就在附近,我Call她过来,妳先跟她聊聊再决定好了。」
语毕,也不等她反应,径自掏出手机拨号。
铃声响了许久,却没人接,转到语音信箱。
李安阳皱眉,正打算重拨一次,夏蕾忽地以指尖轻敲他手臂。
「怎么?」
「那是你妹吧?」她朝对街努努嘴。
他跟着调转视线,果然瞥见穿着长袖水手服的李安琪站在对面人行道上,身边围了几个男女同学,面前则站着一个外表长得极俊极帅的男同学。
众目睽睽下,李安琪扭捏了半天,终于红着脸,弯下腰,恭恭敬敬地递出一封信函。
「搞什么?」李安阳狐疑,不知妹妹葫芦里卖什么药。
「可能是情书吧。」夏蕾说。
「情书?」李安阳瞪眼。「妳是说那封信?」
「嗯。我猜她可能暗恋那个男孩。」
「暗恋?我妹?」他拉高嗓门。「不可能!她才十七岁!」
「十七岁够大了。」
「不、不可能!」他猛摇头,不愿相信。「安琪还只是个高中生,她哪里懂得什么叫喜欢?她不可能!她、她……」说到后来,他有些语无伦次了,「她才十七岁啊!」
最后这句,连他自己都感觉说得心虚。
十七岁的妙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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