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曙天喝了一口,满足的说道:「又热又辣。小方,你真的很贤慧。」
「现在不流行我这种女人了。交男朋友,多半逃不过分手的命运,就算结了婚,十个有八个会被嫌弃是黄脸婆。」
「谁说的?男人又不是个个有眼无珠。至少我眼光是雪亮的,就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像我这样的女人也不难找啊。用点心,上几期烹饪课,谁都做得出一桌好菜来,随随便便都可以被取代。多谢你的好话,吃饭吧。」
「你好像老是觉得我的读美都虚情假意,一点都不当真?我发誓句句属实。」
「好啦,我相信你很尽职了。试用期差不多满了,我可以先告诉你,我对你很满意,打算正式雇用你,希望你也会认为我这个雇主不太难伺候。」
黎曙天这下子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了。他微皱着眉,紧抿着唇,快快的盯着饭碗,几乎像是一个小男孩赌气时闷闷不乐的神情。
方为若跟着放下饭碗。「或者你觉得我太难伺候,不打算接这件工作?」
「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从来不把和你在一起当成是一项工作。」他恼怒的说道。
「那很好。我很高与你能把工作当成娱乐,这证明我大概不是太难缠。多谢啦,你的话让我很开心。吃饭吧,稀饭要凉了。」
何止稀饭要凉了,她的话让他的心也跟着凉了一半。错误的开始让他走了一条歧路,偏又是唯一的一条路。干脆告诉她真相……可是她会相信吗?恐怕又要认为他不过是甜言蜜语……
食不知味的吃了两大碗稀饭,像他平常的食量。
「晚餐煮得很难吃吗?」她很确定盐巴加得刚刚好,只是没有加香菜罢了。菜园里是种了几棵,可是雨一直下个不停,她懒得出去摘。
「我不过是受雇于你,让我吃饱就可以了。」他略带嘲讽的回答。
方为若这下子总算确定他真的在生气。他不喜欢她老是提醒他们之间的关系,可是他的自尊有极大的弹性,而她必须时时提醒自己……
默不作声的收拾好碗筷,黎曙天也迳自走进客厅坐下,打开电视,视而不见的盯着晚间新闻。见方为若走到另一张沙发上坐下,他习惯性的关掉电视,因为知道她最讨厌看电视新闻。
「你可以继续看啊,那个主播很漂亮,说话也很好听。」
「没有你漂亮,声音也没有你好听。」他平板的说着,像是背书似的,听不出一点真心赞美的意思。
「你……」她想说什么又打住了。他要生气就由着他吧。走到唱机前,随意按下播放键,一阵雨声从扬声器中传了出来,和屋外的雨声几乎分不清楚。然后洛史都华低哑的嗓音响起——
THEWINDSCRIESONTHEBOARDWALK
OHGODIT'SCOLDTONIGHT
SOMEWHEREINTHECITY
SOMEONEHOLDINGHERTIGHT
THEDAYSOFRAIN
THEDAYSOFRAIN……
直到最后一句唱完,她起身换了一张CD,全是优美的钢琴小品。
「怎么不把它听完?我喜欢洛史都华。」
方为若在心里回答,我也是,太喜欢了,可是我不想再听接下去的IDON'TWANTTOTALKABOUTIT……
不想再提起,不愿再提起——他是如何伤了我的心……
可是她不可以忘记,不可以重蹈覆辙……
「都是一些太老的歌了。」
「我不信你会喜欢那些新的饶舌歌曲。」
「没听过,无所谓喜欢或不喜欢。或者我在菜市场里听到的也算?」
「问倒我了。我本来以为绕口令就算,像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他流利的念了一串。
方为若笑道:「那你也可以去当饶舌歌手了,一点都不会打结。」他不生气了吧?可是她应该不用太在乎他是不是在生气……
「那不是女人的专利吗?」
「你是要比谁的嘴巴大吗?要不要拿尺来量?」
「我说错了。」黎曙天立刻笑着认错。她有一张樱唇,根本量都不用量。嗯,什么时候可以用重叠法来量……
见他露出笑容,她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去煮一壶奶茶,喝完了,你赶紧回去休息。」
「那别煮一壶,煮一桶好不好?还在下大雨呢。」他愁眉苦脸的看了窗外一眼。
「这样吧,十点之前雨停了,你就回家。没停,你就留下来过夜。」
「好!」黎曙天看了一眼手表,高兴的回答。雨势一直没有转小的迹象,看样子下到十点以后没问题。「天灵灵,地灵灵……」为了保险起见,再念一次好了。这个咒语曾经奏效过,没道理现在会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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