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试试看。”他淡淡地笑。“我是排球好手,更是青年棒球的代表队,看起来瘦,是表示我肌肉结实。”
“自吹自擂!”她不信。
他沉默一阵,慢慢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个皮夹,又翻出里面的几张照片。
“你自己看。”他递给她。
果然是青棒代表队,那张照片他们正在领奖,很神气的样子。另一张是他在打排球,站在头排中间的位置,正跳得好高准备杀球。
“你以前的样子比较正常,”她再看一下,还给他,“比较像年轻人,比较有阳光。”
“现在呢?”他也望一下自己的照片。
“现在比较古怪、比较偏激、比较阴沉,仿佛对世界上所有的事都不信任。”她说。
“说得很对啊!我是这样子的!”他说。
“别以为我只是高中生,其实我很会看人,而且还蛮准的;同学都很服我!”她笑。
“我相信你的话。”他,凝望她一阵。“至少你说对了我。”
“你真如我说的那样?”她却又怀疑了。
“你说是就是咯!”他不置可否。“我并没有那么深刻的了解自己,我很懒!”
“不信,怎么会不了解自己?”她稚气的。
“那么,你告诉我,你了解自己吗。”他笑着问。
“我!?我当然——”她大声的讲,然后又压低了声音。“我当然不了解自己,我还小嘛!不必紧张的!”
“但是你讲的话很成熟,很有道理1”他说:“连我这比你大六岁的人,也很服你!”
“你是逗我开心的,”她娇憨的笑。“我才不信你很服我,不可能的!”
“要怎样你才信?”他反问。
“总之不信,你鬼扯。”她把脸转向一边。“如果我的话都算成熟、有道理,那么刘芸呢?”
“刘芸!?谁?”他被弄糊涂了,怎么莫名其妙的就又钻出一个人来了呢?
“啊!你不认得,刘芸是我好朋友,我同班同学,她是不跳舞,不玩的。她只爱念书,功课好棒,讲话又有深度,你若看见她,一定会服她的!”
“我不怎么服女孩子,除了一两个以外。”他说。
“先别下定论,下次我让你见见她再说,”她直摇手。”我都服她,你怎能不服?”
毕群只是笑而不语。小卓尔以为他真的服了她,所以她服的人,他一定也应该服气。
“你笑什么?你以为我说谎?”她有点生气了。
“不,不,我认为你讲得对,”他立刻说:“不必去见刘芸,我一定会服她1”
“不许口是心非,刘芸是我好朋友!”她说。
“我发誓。”他举起右手。
她笑了,觉得自己赢了,她实在稚气。
“我告诉你,你若见到刘芸一定会喜欢她,她像你一样的喜欢运动,但较安静、沉默、对交朋友也很挑剔,要不要下星期我介绍你们认识?”她天真地说。
“喜欢是一种感觉,一种缘分,不能说个性相同就会合得来,”他说:“而且我不喜欢经介绍而认识朋友,那很不自然,我喜欢有缘分的相遇。”
“有缘分的相遇?”她问。
“就像我们俩!”他说:“我们一起到达舞会地点,一起按门铃,然后跳舞,我又送你回家!”
“先是巧遇,后来就是有人故意的了!”她指着他笑。”你来清我跳舞,怎能说是巧遇?”
“我——不想失去机会!”他说。
“什么机会?!”她追问。
计程车停在汽车站门外,他们下车,刚才的话题也被打断了。在长途汽车站买好票,乘了去阳明山的车,在最后一排找到位子坐下。
“为什么中学生都喜欢坐最后一排?”他好奇地问。
“可以作怪啊!”她皱着鼻子,好像个可爱的小哈巴狗。“最后一排,谁来理你又吵又闹呢?”
“你也喜欢又吵又闹?”他盯着她望。
“有时候啦!”她笑。“大多数的的候,我喜欢看别人笑闹,那很有趣的。”
“很聪明,有人来干涉的与你无关。”他打趣。
“那倒不会!我最喜欢代人出头,有时候啊,黄狗偷吃,黑狗当灾!”她说。
“你承认自己是黑狗了?”他笑。
“你这家伙,专喜欢抓人小语病,”她一本正经地摇头。“你这人不正派,有点邪。”
他明显的呆愣一下,好一阵子才笑。
“我大概是有点邪,我自己也觉得。”他淡淡地说。
“真了?怎么邪法?什么地方邪?”她稚气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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