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少女在哪里?」林炜炜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
「我啦!我啦!」赶紧举手坚持当个青春少女,张绮蓝笑嘻嘻又问:「妳都不先探听好对方的身家背景,不怕被骗啊?」
「我喜欢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身家背景,有什么好被骗的?」她又不是非要交豪门子弟不可,能被骗什么?就算雷煜是个平凡的上班族,她还是喜欢他啊!
「这么说也对啦!嫁入豪门只是平常说笑用的,大家还是要实际点过日子才是。」点头赞成,张绮蓝随即又拋了两颗白眼过去。「哈啦了这么久,妳还是没说他姓啥叫啥,赶快报上名来啦!」
「对喔!」发现自己到现在还没报上男友名字,林炜炜傻笑了下,「他叫雷煜。」
「噗──咳咳咳……咳咳……」才喝进嘴里的热茶全喷了出来,张绮蓝呛咳连连。
「绮蓝,妳好脏喔!」非快闪过「攻击」,林炜炜嫌恶嗔叫。
毫不理会她的唾弃,张绮蓝急忙抽来面纸胡乱擦拭嘴角的水痕,见鬼似的慌忙问道:「雷公的雷?」
「不然还能有哪个雷?」白眼。
「哪个『ㄩˋ』?」激动追问。
「火字旁,日立『煜』。」柳眉轻蹙,不懂她在激动什么?
「不会吧!」抱头惨叫,张绮蓝险些要口吐白沫了。「炜炜,我工作的公司是雷氏企业,妳知道吧?」
「那又如何?」
「雷这个姓在台湾并不常见。」明白指出。
「那也不是只有那一家啊!」美眸微瞇。
「可是雷氏的新总裁也是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又叫雷煜,这应该不会有第二人了吧?」张绮蓝干笑。
「……」林炜炜无语了,突然发现名为雷煜的这块肉,似乎比想象中的还要大上非常非常的多,很难一口咽得下去。
「炜炜。」双手往好友肩上一搭,张绮蓝语重心长。「我对妳只有两个要求,第一,妳抓到一只大金龟了,能巴着就不要放;第二,除非你们结婚,不然绝对不要介绍我们认识,也不要跟他说妳有个好友在雷氏上班。」
「为什么?」她本想交往更稳定一点,就要把好友介绍给雷煜认识的啊!
「我怕以后你们有个万一,我会遭到池鱼之殃受牵连。」那个万一自然就是撕破脸分手了。
「……」再次无语,林炜炜深深觉得这个朋友实在不够朋友。话说,自从得知雷煜是只大金龟后,林炜炜依然只是耸耸肩,照旧高高兴兴的与雷煜交往,反正她自己心底清楚,她喜欢的是雷煜本人,和他的身家背景完全无关。
有钱是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过得比较优渥,但没钱也不打紧,路边摊她一样可以吃得很高兴。
就这样,两人自正式交往后,也许是性情相似、兴趣相投,感情进展与日俱增,宛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熊熊燃起爱的火花,天天如胶似漆,甜蜜得不得了。
第一个月,两人已爱得你死我活,林炜炜也为了他,改变了到美国和家人团聚的心意,决定继续「根留台湾」。
第二个月,雷煜便手脚俐落的摸上她的床,两人关系更为亲密,恋情热度往上直飙。
第三个月,雷煜大手笔购下千万豪宅,要她退掉租屋,连哄带骗外加一点点小手段将她拐进豪宅,甜甜蜜蜜地展开同居生活。
第四个月,她在甜蜜的同居生活中静极思动,考虑着是不是该去找份工作,却被雷煜断然否决,只因担心美艳如花的她不管到哪一家公司上班,肯定都会引起男同事的垂涎。
他光想就忍不住醋劲大发,最后此事在她啼笑皆非、他坚决不肯下,以不了了之收场。
第五个月,甜蜜同居生活依旧,只是热恋时的想在对方面前展现最好一面的完美渐退,本性慢慢显露。
第六个月,唇齿再亲还是会咬着,生活中的小争执如雨后春笋般,一件件冒出头,加上两人都属火性,又皆为死鸭子转世投胎之人,时常小事化大,一吵就惊天动地,双方没人肯先低头。
所幸中国有句「床头吵,床尾和」的至理名言,床头吵的多凶,床尾就「合」的格外火热,一觉醒来,又是如胶似漆得令人想作呕的恩爱情侣。
同居日子就这样一直在吵嘴打闹的恩爱中甜蜜度过,一直到第十个月的某一晚,两人认识以来最严重的一场争执发生了──
「照片都这么明显了,你还敢说你们只是单纯的谈生意?」抓着八卦杂志封面直逼到他面前,林炜炜气急败坏尖叫,浑身散发出熊熊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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