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莫彻,未婚,是一名义消。此刻,因浓烟呛伤正住院接受治疗。」
「住院?他住哪家医院?」她那双深褐色的娇眸鬼鬼的在眼眶里溜了一圈。
「马偕。」
「好极了!阿庞,你去帮我买一篮珍珠芭乐,我要到医院去探视他。」她开心的旋着手上的原子笔。
「珍珠芭乐?探病带珍珠芭乐?芮琦姐,应该买苹果或者水梨比较适合吧?」阿庞略显困惑的抓抓三分小平头。
「苹果?水梨?莫彻这个害人精害我当众出糗,照片还登上报纸版面,让全台湾的人都瞧见了我的丑八怪模样,你还要我请他吃苹果吃水梨哼,想得美唷。」她撇唇冷哼。
「喔。」看见汪芮琦咬牙切齿的表情,阿庞不禁对那个素昧平生的莫彻寄予无限同情。
唉,这个可怜又倒楣的莫彻,什么人不去惹,偏偏惹到有仇必报的汪芮琦,未来肯定没好日子过。
「对了,顺便跟花店订一束白色小雏菊,一起带去。」一不做二不休,汪芮琦若不把莫彻活活气死,难消心头之恨。
「白色小雏菊芮琦姐,妳是去探病还是去吊唁?探病送人白色小雏菊,摆明了触他霉头,咒他去死嘛。」阿庞深深觉得芮琦姐不去制作整人游戏的电视节目实在太可惜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摆张香案,焚香默祷,祝他早死早超生。」她笑得一脸桃花舞春风。
「这……」这会,阿庞终于明白何谓笑里藏刀了。
「阿庞,快去把水果跟鲜花准备好,再陪我一起去医院。」她敢这么提着一篮珍珠芭乐、捧着一束白色小雏菊去医院探病,当然得找一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护驾,而眼前的阿庞就是最佳人选。
个性憨厚的阿庞浓眉大眼阔嘴厚唇外加虎背熊腰海豚肚,他若在方正的下巴蓄上一把大胡子,就可比抓鬼大师钟馗,相信连鬼见了都会退避三舍;她带着他一同去探病,等于是贴了张平安符。
「什么妳叫我陪妳去医院」阿庞蹬地跳了半天高。
「怎么?你不愿意?」她挑了挑两道弯弯的柳叶眉。
「不,我愿意,我当然愿意。」阿庞认命的点头如捣蒜。
「那就快去准备鲜花素果吧。」她快乐得想扯开嗓门引吭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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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你瞧瞧,一个呛伤的消防员居然住进头等病房耶,这未免太浪费咱们纳税人的血汗钱了,也不怕半夜作恶梦摔下床跌断骨头。」汪芮琦尖酸刻薄地大肆抨击。
打从她踏进马偕医院,立刻引来候诊民众纷纷探头探脑对她行注目礼。民众不是因为她长得太妖娆太美丽,而是她手上那束白色小雏菊出现在医院,感觉很不协调,怎么看怎么刺眼。
她状极优雅的摘下茶色椭圆框墨镜,顾盼生姿,大方接受投注在她身上的几百道狐疑的眼光。反倒是长得一脸凶神恶煞的阿庞,活像考试作弊当场被逮的小学生,一径低着头进入电梯,再紧紧跟随汪芮琦的脚步,走出电梯来到头等病房门口。
「芮琦姐,据我所知,一般健保给付只供住四人一间的普通病房,若病房升等,得自掏腰包。」阿庞实话实说。
「我还以为你的舌头被猫叼走,变成哑巴了。不然,一路上怎会如此安静,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她挖苦一句。
「我——」阿庞怪难为情的盯着手上的珍珠芭乐;别看他这个大块头长得粗犷雄健,其实,他脸皮薄得很。
「我们进去吧。」她努努嘴,示意阿庞开门。
「芮琦姐,妳……妳真的要进去?」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阿庞一定毫不犹豫选择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不进去我来干嘛?你以为我吃饱没事干,跑到医院闲逛啊?」
「我……我觉得妳跟莫彻谈不上交情,就算两手空空进去探病,莫彻应该不会见怪……」阿庞恨不得将珍珠芭乐跟白雏菊扔进垃圾桶毁尸灭迹。
「什么两手空空?你没看见我一手鲜花一手水果,礼数可周到呢。」她的嘴角浮现一抹最甜美的恶劣笑容。
「可是……」
「可是什么?」
「妳不怕莫彻拿妳送他的珍珠芭乐丢妳头啊?」阿庞担心的问。
「怕什么!别忘了,莫彻才两只手,我们两个人合起来有四只手,真要玩丢芭乐大战,难道我们四只手会丢输他两只手吗?少没出息了,我们快进去吧。」她朝阿庞翻了翻白眼。
「喔。」阿庞不得不硬着头皮推开病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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