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要开口,方韶茵却先问:「你人在哪里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还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著。
才在他心头燃起的希望,顿时被新竹风给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该退场了吧!这两个月来,为了一个约定,打破了他一向随心随兴的原则,而两人之间却仍在停滞不前又牵连不断的状态,再这样下去,他就要觉得自己是个穷追猛打的无聊男子了。
「采访科技公司的大老板吗?」他停顿片刻,闷声地问。有种无法快刀斩乱麻的心烦气躁。
「嗯……时间敲得比较晚,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麽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於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麽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
「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著,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麽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麽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於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後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後,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後,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麽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麽「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後,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後,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公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姊妹欣羡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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