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来,他的手机和电话几乎没断过,每个女人都吵著说今晚非要他作伴,即便他早已让秘书按著名单为她们挑选了想要的礼物,但看得出来,礼物并不是她们唯一想要的。
她们都想要他,想要他的命哪!
他被勾出了头疼,痛苦指数高达七级以上。
“我不管!尚晰!你答应过情人节要来看我的国标舞表演的!这可是我们要去欧洲参加大赛前唯一一次公开表演耶!”那是宝婕。
“尚大少爷,你不知道我为了你提前两个月就想办法和人调班了吗?约翰尼斯堡、雪梨、布达佩斯……我连莫斯科都飞过两回,就是为了要挪出今天晚上和你一起过情人夜,其他日子我都可以随便你,但就今天晚上,你是无论如何一定要陪著我的!”那是克莉斯汀。
“晰呀……”即便是透过了电话线,那把嗓音依旧是悦耳动听的。“为了今天晚上,我特意去做了SPA、学了瑜伽,还上了‘如何取悦你的男人’的课程,更别提我刚从蔚蓝海岸晒回来的一身肤色了,就是那种你最偏爱的巧克力色泽的喔……”
言语暧昧,嗓音挑逗,却在下一瞬里娇音变罗刹──
“晚上七点半,我在阳明山的别墅请了××酒楼的厨子来为我们准备大餐,如果你敢抛下我去和别的妖精鬼打架,哼!你就‘灾细’呀!”语末掠了句“台湾龙卷风”式的狠话,那是智琳。
这三个还算是近期走得较近,在外老爱以他的正牌女友自居,放话又放得较严重,让他不得不记进脑子里去的,至于其他那些个阿娇阿妹之类的,他是电话听过就忘了的。
七点半?
他没好气地抬眼瞥了手上腕表,约定的时间早已过去,就当它没事了吧,反正他谁那儿也没去,是以谁也没亏欠,明日谁若敢再多啰唆,大不了统统一拍两散。
公司五点半下班,他在五点钟关上手机,知会负责为他挡事的秘书一声,接著就火速地离开公司了,省得招惹女祸上门。
他先去找了家刚开门的PUB坐了一下,身边没伴只喝了两杯,接著就信步踱出PUB,选中了这家速食店,陪他吃饭的是麦当劳叔叔和邻桌的淘气小男孩,没有女人作伴,但他吃得很是开心,算是这些年里难得吃得最安心,不用烦恼随时可能会有女人冲过来搅局闹场的情人节晚餐了。
他喜欢,落了单的情人夜。
他喜欢,毫无牵挂的感觉。
说老实话,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情人节的!
商业气息过重是其次,它会逼得一个异性缘过于旺盛的男人分身乏术,这才是他最感到憎恨的主因。
所以结论就是,情人节夜晚,还是一个人最好!
就在此时,尚晰听见了邻桌男孩们的一阵鼓噪,他们甚至还在跳起身离开座位时撞翻了可乐杯,然后争先恐后地跑向路边。
究竟在路边,有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如此兴奋呢?
尚晰定睛瞧去,看见了不少过路的人手上拿著一颗糖果,看这情况,怕是有人在发糖吧。
此处是人来人往的闹区,路边有人发糖毫不奇怪,但比较引人好奇的是,那是个披著红色披风的女人。
红色披风?!童话故事里的小红帽?
在既不是万圣节又不是耶诞节的台北街头?
还真的不是普通的怪异。
就在尚晰暗暗生奇的时候,一串杂沓的足音来到了他面前。
“叔叔,请你吃糖!”一个男孩朝他抛来飞物,他顺手接下。
“是呀!叔叔吃糖……”其他的男孩在旁帮著起哄,一阵咭咭咯咯乱笑,“要不,你又要去缠麦当劳叔叔了。”
他点头道谢后才将注意力转回手上,他虽然向来对糖兴趣缺缺,却也不得不被这得来突兀的糖,勾起了好奇。
尚晰伸指将糖果纸缓缓舒展开来,看见了一颗粉嫩嫩爱心形状的棉花糖,躺在正中央。
他将糖搁至舌尖,感觉著它的蜜软甜沁及瞬时融化无形,但有关于这颗赠糖的主要目的,却其实是在那张糖果纸上头的。
那是一张迷你藏宝图,吃完了糖的尚晰反正没事做,遂伸指去试,发现其中的三条岔路都会走进大野狼的口里,只有一条路是可以避开狼祸的。
而那条路的最后终点站,是一幢写著「糖心小铺”,小小屋顶上还插著两根拐杖糖的可爱小屋。
但可别当这张糖果纸纯粹是个游戏喔,屋角下方写有地址,正是在这一区附近。
换言之,请人吃糖不过是种引人上门去买糖的广告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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