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怕他太晚入睡,明天早上爬不起来,会误了回国的班机。
「虽然有点失望,不过——好吧,就听你的。」楼冠棠无奈地摊摊手,谁叫所剩的时间确实不多。
白育慈笑了,他留恋不舍,就表示她这个主人还不算太失败,这样她就满足了。
回到伦敦,临别时,没法克制地,一股强烈的不舍涌向她。这是最后一次相见了吧?等他回到台湾,又将属于另一个女人,而她所得到的,只有短暂的温暖。
「明天,我不去机场送你了。」与其明天心痛,不如今晚让她承受这痛苦吧!
「我明白了。」楼冠棠点点头,没有怪她不去为他送行。「这个,送给你。」
他取出一份包装好的礼物,递给她。
「这是——」她诧异地睁大眼。
「你回去看了就知道。我先回饭店了,再见!」楼冠棠深深看她一眼,先行开车离开。
拿着那份礼物,回到自己的房间,白育慈小心翼翼地拆开了那份礼物,发现是一条红白格子的羊毛围巾。
「好漂亮!」她惊喜地把脸颊贴在柔软的围巾上,感受那份难以言喻的温暖。
好像打从心里暖了起来呢!
这时候,一张纸条从围巾里掉了下来。
希望你喜欢这份礼物
下回还欢迎我去拜访吗?
「当然。」她红了眼眶,哽咽地道。
她当然欢迎他,只要他愿意来,她永远不会拒绝他。
永远不会……一年后
又是深秋。
白育慈来到英国已经一年半了,再过半年,她就可以拿到硕士学位载誉返国。
这天一起床,她便兴奋地梳洗更衣,整理仪容,随后提着简便的行李,准备外出。
楼冠棠又到英国出差了,这回他有两三天的空闲时间,因此他们打算远离伦敦,做一趟中长途的旅行。
这一年来,他又来了两次,这回是第四次造访英国,虽然都是出差顺道过来,不过她还是很高兴,他每回都来看她,她都盛情款待,并且带他四处观光。
伦敦市区和近郊的观光景点,他们差不多都走遍了,所以这次他们想到远一点的地方——譬如约克、史特拉福等地走走。
一出大门,楼冠棠已在门外等候她,她笑着朝他挥挥手。「冠棠!」
每回他到英国,都会租车使用,这回也不例外。
「来,把行李给我。」楼冠棠穿着一件衬衫外罩驼色毛衣,下身则是灯芯绒的咖啡色长裤,显得俊雅又帅气。他接过她的旅行袋,放进行李箱。
两人上了车,开车往北走。
「英国一入秋就很冷,你还能适应吧?」白育慈拂了拂落在肩上的发丝,她原本削短的头发留长了,更有女人味。
及肩的长发将她的小脸修饰得更加细致,乌溜溜的眼睛镶在白里透红的粉脸上,显得又大又明亮。
「还好,我本来就不怕冷。」
楼冠棠欣赏地瞧着她,发现她脖子上围着当初他送的那条红白格子围巾,满意地微笑。
「是啊!我知道你有多不怕冷,记得以前『某人』多神勇,七八度低温在家还穿短袖呢!」白育慈调侃他。
「谁要你开那么强的暖气?我怕热嘛。」楼冠棠笑着辩驳道。
这是他们第一次提起过去的往事,然而两人都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应,或许真的是遗忘了过去那些不愉快吧!
一路上,他们宛如多年好友,开心地闲聊着,还买了一堆食物沿途吃着,楼冠棠特地从台湾带了几样白育慈爱吃的零食,她高兴得尖叫,几乎想以亲吻来感谢他。
开了几个钟头的车,他们第一个停驻的地点,是莎翁的故乡史特拉福。这是一个淳朴宁静的小镇,悠闲的步调缓和了都市游客们急躁疲乏的心灵。
大文豪莎士比亚出生在这个小镇,也长眠于此,他们参观了他出生、成长的故居,再前往他的埋骨之所——圣三一教堂凭吊,最后还到天鹅剧院观赏由他名著编演的戏剧,然后才心满意足地离开史特拉福,前往湖区国家公园游览。
黄昏时,他们已在温得米尔湖边漫步,金色的夕阳映着湖水,反射出一片耀眼的橙黄,让人几乎睁不开眼。
湖岸边的小码头旁,数只珍奇的黑天鹅自在悠游,有居民拿着面包屑,到湖边喂食天鹅,他们身边没什么东西可喂天鹅,白育慈只好羡慕地看着,楼冠棠知道她想喂天鹅,于是用一英镑向一位老先生买了他的面包屑。
「不行啦,你会宠坏我的。」白育慈不是很真心地抱怨,右手已飞快掏出面包屑,洒向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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