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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翼海集团的特别要角,主掌调查征信,他知道大海捞针的困难。
卫征海驾著跑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为手边少得可怜的线索发出叹息。
半个小时前,他踏进那家八卦杂志社,在“笑脸盈盈”的逼供之下,得到以下三个讯息——
第一,人家才没有雇用临时演员来甩锅贴,是狗仔也不代表有天大的狗胆。
第二,没有人知道那个小女生从哪里来,狗仔在收工前拍到那些照片,纯粹走了狗屎运。
第三,对于他没有按铃申告,闹大新闻,杂志社感到万分失落。
他们甚至恳求他开记者会澄清,至少丢一句“将保留法律追诉权”,这样他们才有由黑翻红的机会。
他撇撇嘴。无聊!只有吃饱太闲的人,才会对这种事认真。
不过,他倒是很想找到那个小野猫似的小女生。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模样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他记得,长夹克下单薄清瘦的身子:他记得,白皙到几乎透明的脸庞;他记得,那头清汤挂面式的短发,直顺乌亮,使她的小脸看来只有巴掌大,令人垂怜。
还有他记得,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会说话。
虽然她来无影、去无踪,像阵风似的,让人怀疑她是否存在过,但那双眼神的指控却是强而有力,不只会说话,简直会呐喊。
他的观察从没出过错,他也不认为会从此刻开始出错。
他必须找到她!皮肉之痛,他不在乎,可她既然找上门来,她的问题铁定严重许多。
卫征海开著车,这时正是附近夜间部大学放学时刻,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走了出来,一种奇异的感觉攫住了他。
他放慢车速,微微倾身往外看,一个小个子女生形单影只走在人行道上。
她走路的速度很快,好像全心全意都在移动脚步往前走,周边所有的声音都被摒弃在她的接收范围外。
他故意超前一点点,回头看她——
宾果!
虽然她低著头,但那张白玉似的小脸,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卫征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一路跟踪,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踩著油门的脚、握著方向盘的手却执意这么做。
她走了很久,速度很快,走了一段不短的距离。
路边设有站牌,公车来来去去好几辆,她为何不搭?难道现在流行快步减肥法?她那么瘦,应该不必减肥了吧?
他猜了猜,跟了又跟,没多久,就见她从口袋抽出一把钥匙,踏进一栋公寓。
他将车停在路边,从他的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踏上毫无灯光的楼梯。
她住这里?看起来像大型废弃物的陈年公寓?
心头的疑惑愈来愈浓。这种在学小女生跟他会有什么冤、什么仇?
等等,有灯亮了,是顶楼!
加盖的顶楼不安全,她的经济想必比一般人更拮据。
他盯著那扇窗,拿出PDA。这是条难得的线索,他要仔细查访。
在PDA记下地址,准备打道回府,他抬头往上看最后一眼——
慢著!那是——那是——
他下意识推开车门,跨了出来。
上一秒才决定潜伏不动,暂不打草惊蛇,下一秒,他就推翻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冲进黑幽幽的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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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初拿出钥匙,插进喇叭锁里,往右一旋。
门没锁!
她眼神一抬,心念微动,瞪著那扇门,咬了咬唇,慢条斯理地抽出钥匙,心里已经有了警觉,以及战斗的准备。
她旋开门把,静静立著,冷眼旁观一个壮汉摸黑在房间里东翻西找。
直到她等到没耐心,啪一声打开日光灯,壮汉才冷不防地被闪了又闪的白光吓到,立刻转过头来。
作贼心虚的表情,在看到对方是个体型比自己小好几号的小女生,转为轻蔑的笑意。
“你在这里做什么?”裘小初丢下装满原文书的书袋,盘起手,讥诮地问。“偷东西?不赚这个房间太穷酸吗?”
被点破的壮汉恼羞成怒。“你房间有什么好偷的?连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知道就滚出去,不要浪费我的时间。”她敞开木门,迳自踢掉鞋子。
像这种不速之客,她见惯了,住在破公寓就是会有这种麻烦,那个喇叭锁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好在低廉的租金能弥补这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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