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晨何曾听过这等理论,只觉得头大了两圈。
赵风也不管她理解不理解,只要她万万不能干涉家里诸位「专才」的工作。
可岑晨是忙碌惯了的人,一下子真过不来这种无聊生活,只闷了几个小时,她又受不了了,半夜爬起来抹地,吓了熬夜下楼冲咖啡的赵风一大跳。
隔日,换家里的园丁来向赵风抗议,新栽的花苗都被岑晨当野草拔光了。因为她热情地要帮忙除草,奈何她缺少花草知识,分不清什么是花、什么是草……嗯,即便是草,在容家,有些草也是价值不菲的,却被她一下子全断了根。
接着她又很努力地刷洗了一只被一流好茶滋养了十年,养得乌光闪烁的茶壶。在她没洗前,这壶曾有人开价十万要买,她一洗,价值只剩一百。
然后,她给和室的地板打蜡,可惜原木地板得用特殊蜡剂保养,所以……她辛苦完后,地板又要请专人清理一遍。
再接下来,她抢着去洗碗,用菜瓜布猛刷那套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董餐具……赵风粗略估计一下,岑晨进容家四天,造成了至少两百万的损失。
虽然岑晨和容蓉在性情上有着天与地的差别,但她们「浪费」的程度可谓棋逢敌手了。
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他设计岑晨与容蓉互换身分是为图个生活清静,不是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加水深火热。
赵风瞪着那摔得粉碎的荷包蛋,蛋白和着蛋黄弄得他一身黏腻。
上帝啊!贪图享受,想让容老头收养的是他哥哥,不是他,为何所有倒楣事都要落到他头上?
「妳们吵够了没有?」低沉的怒咆,不是很大声,却已足够让厨房里三个扭成一团的女人吓得浑身哆嗦。
岑晨苍白着脸,怯怯望一眼满身狼狈的他。「那个……赵先……咳!」差点又忘了,容蓉交代过,要称呼赵风大哥的。「赵大哥,你早啊!」
「的确很早。」才五点嘛!「这么一大早,妳进厨房干什么?」
「我……那个……睡不着,所以就早点起来帮大家做早餐,应该……没关系吧?」她一向是劳动惯的人,但容家能够让她做的事情实在是少之又少,精神实在太好了,很难不失眠。
「厨房的事有专门的厨师负责,妳跟她们抢什么抢?」
「我知道要尊重专业。」这些话她听过好多遍了,可是……她无聊嘛!
「妳是吃饱了没事干,想找麻烦是不是?」他气得额头都胀红了……呃,不是,那是刚才被荷包蛋烫红的。
她居然点头耶!「赵大哥,我真的很闷,拜托你给我一些工作做吧!」
很好!赵风努力压下心头怒火,这家伙笨到连反话都听不懂,他又能指望她什么?
「妳嫌日子过得太舒爽,嗯?」他冷笑。
喝!她浑身一抖,怎么他笑起来好像鬼上身?
不过这问题问得好,所以她用力点头,没看到身后的女厨师及女佣脸都吓青了,通常赵风开始讽刺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一定会倒大楣;岑晨竟还在那儿火上加油,分明找死。
「没问题。」赵风哼了两声,气息冷到让这春暖花开的四月天都差点刮起大风雪。「从下一个小时开始,我会让妳忙到连去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
话落,转身走人,那姿态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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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世上有谁能比岑晨更了解她自己,非赵风莫属。
毕竟,他为了设计这场「狸猫换太子」的好戏,已经整整观察了岑晨一年。
他知道她三岁丧父,由寡母一手养大,国中毕业时,母亲病倒,她没再上学,转而去做洗头小妹,还兼职送报纸和牛奶。
美发店的老板娘很欣赏她,因为她努力勤奋,很多别人不愿意干的辛苦活她也做得乐在其中。
今年二十五岁的她已经是个发型设计师,不过是二流的,因为她没有文凭,也没有时间去进修考证照,这让她在职场的晋升上受到局限。
岑晨母亲的病叫「全身性红斑性狼疮」(SystemicLupusErythematosus,SLE)简称红斑狼疮:因为家境不好,无法得到一流的医疗,所以病情一直不太稳定。
这一、两年,她母亲频繁发病,已经有危及生命的迹象。
今年初,她母亲急性发病,伤到脊椎,几近瘫痪,医生鼓励她们做血浆置换术,但不确定健保愿意给付,得自行付费,一个疗程做下来要两百多万。这就是岑晨答应容蓉以三百万为代价,进容家做三个月替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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