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小心点。”当众,他们热情地拥吻起来。
在一旁的众人,陶醉地看着这一幕。
“好恩爱喔,真是让人羡慕。”璇衣托着腮,欣羡写满全脸。
“你羡慕?那就赶快找一个男人嫁啊!”贝丝说。
“说与做是两码子事。”璇衣幽幽地轻叹。
安德烈和绮丽儿完全不理会旁人的讨论声,迳自吻得难舍难分,直到数分钟后才结束这个吻。
“我走了,各位美女晚上见。”安德烈朝她们挥挥手,然后往停在屋外的吉普车走去。
原本趴在一旁的两只牧羊犬见男主人离开座位就立即站起身,其中一只体型较大的牧羊犬尾随在男主人身后,跟着跃上吉普车,而另一只则是安静地待在原地,像是在守护女主人。
“这品种的牧羊犬长得挺漂亮。”璇衣的眼睛溜溜地直盯着牧羊犬打转。“你们在哪里买的?”
“隔壁牧场主人送的。”绮丽儿回答,一只手摸着牧羊犬的头。“他专养这类牧羊犬,听他说这品种的牧羊犬很聪明、很听话。”
“怎么只有一只跟在安德烈身边?”贝丝问。
“安德烈怕我无聊,留下一只陪我,也可以顺便保护我。”
“你真幸福,有个这么疼爱你的老公。”夏捷由衷地说。
听到好友羡慕的口吻,绮丽儿嫣然一笑:“我也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呢!”随即,她站起身。“烤箱里面还有一点鳕鱼,我去拿出来。”
“绮丽儿,我们快吃不下了啦!”夏捷嚷着。
“不行,你们一定要把桌上的食物吃光!如果你们不吃完,就是嫌我手艺不好;没有吃完,谁也不准离桌!”她故意板起脸恫吓。
夏捷的小脸皱成一团:“我们好像上了贼船。”
“认命吧,谁叫你们在我的地盘上。”绮丽儿笑着转身进屋。
夏捷望着远去的背景说:“真是幸福的小女人。”
“你别和璇衣一样只会光羡慕,去找一个男人不就得了。”贝丝拿起葡萄酒啜饮一口,讲得很轻松。
“找男人?拜托,我连睡觉都没时间了,哪有空谈恋爱!”夏捷仰天长叹。“况且,有哪个男人会喜欢一个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女人味的女人?”
老爹的教育很成功。
把她当男孩养,果然,她身上没有一点像女人,连外表、举止全像个男生。她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可喜可贺,你终于认清自己的缺陷了。”贝丝为她迟来的醒悟鼓掌。“老早就叫你去参加女人速成班,是你自己不听劝,现在后悔不嫌太晚?”
“唉——”她长长叹口气,无力地往桌上一趴。
“贝丝,别光说夏捷了,”绮丽儿将香喷喷的鳕鱼料理端上桌面。“你呢?还不想结婚?”
“我很满意目前的生活,没有改变的必要。”
“凯文也这么认为?”绮丽儿问。
凯文是贝丝的男友,他们从大学相恋到现在,同居六年了,却没有结婚的打算,让人匪夷所思。
贝丝好整以暇地回答:“我不认为相爱的两个人一定要藉由那张薄薄的婚姻契约来证明对彼此的忠贞和爱情。”
凯文一直想结婚,也向她求过好几次婚,不过都被她拒绝。
他们同居生活根本就与正常夫妻无异,同床共枕、家事分担、休假时开车去旅行,只差没个小孩在身边,她不明白他为何非要那张证书不可?
“你还是这么想?”璇衣问。
在大学时代,贝丝对爱情就抱持着这种看法,没想到现在还是如此,果然意念很坚定。
“永远不会改变。”贝丝十分笃定。
绮丽儿莫测高深一笑,然后转头问璇衣:“璇衣,人家贝丝至少还有一个交往多年的男友,夏捷也终于产生危机意识,那你呢?孤家寡人的你又是怎么想?”
以她这个外国人的审美眼光来看,璇衣的条件足以登上亚裔美女宝座。
在念书时,她的恋爱历史洋洋洒洒一大篇,怎么说也说不完。不管是校内或校外,她的身后永远跟着一大群爱慕者,每天鲜花礼物不断。
被她吸引的男人各种国籍都有,“亚洲留学生联谊总会”还破例封她这个非留学生为“八国联军杀手”,视她作“为国争光”的荣耀。
有众多爱慕者,约会次数破百,但每段恋情到最后总是不了了之。出社会后,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她反而变成男人绝缘体,这个现象实在诡异。
“绮丽儿,这葡萄酒好喝,是自己酿的吗?”璇衣饮着酒,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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