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写着无聊的大黑猫绕过男人的脚旁,一样倨傲的不理会他的喳呼,前脚一伸跳上角柜顶层,找个舒适的位置一窝。
与其说牠是被豢养的,不如说是和他同居的伴,随他像疯子似的自言自语,牠心情好些会喵上两声作为回应,表示牠还是只猫,未被疯子同化。
但大部份时间人与猫是各据一角,没什么交集的各做各的事,彷佛是两道没有生命的游魂,没有谁在乎对方是否还活着。
「哼!贼婆子,明明主人不允许还偷摘我的苹果,她不知道那两棵蜜苹果很难种吗?我叫人种了五十几棵才活了两棵,竟然忝不知耻的当我的面伸手一摘,嚣张狂妄的把果核丢向我的墓碑……」
可恶,可恶,毫无羞耻心,连鬼都不怕的要他现身,简直莫名其妙得叫人发火,住在坟里就是不想有人打扰,她凭什么来骚扰他的清静?
还说主人命她来拜访的鬼话──根本是瞎话一箩筐,他独居在此已有十年整,知晓他与死人同住的没几个,他哪有可能认识她家主人。
下次别再让他逮个正着,否则他一定叫陈大把她倒吊在树头,让她吐尽一肚子酸水,看她还敢不敢踏入生人回避的禁地。
生性孤僻的公孙静云有着和名字迥异的性情,为人急躁又易怒,稍微一丝不顺心就甩椅甩桌,狂吼狂叫的发泄沉积的郁气。
一个人的生活难免养出异于常人的怪僻,虽然在他眼中再正常不过,可是以世俗人的眼光,他怪得不近人情,与绝种的酷斯拉属于同一等级。
「猫爵士,你又在发什么火?」
镶在墙上的十八面萤幕出一张十分欠揍的笑脸,梳着平整的发,穿西装打领带,衣冠楚楚的像时下都会城市中的精英份子,对着镜头时还不忘耍帅的拉拉衣领。
那是一个长相体面的男子,有点雅痞的味道,年约三十左右,典型的一双上勾桃花眼,斯斯文文的不带半丝侵略性。
但若以为他是牲畜无害,与危险绝缘,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是一名黑市掮客,游走在法律边缘,专做挖粪扒墙角的工作,只要有人出价,他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能卖。
重点是,他还没结婚。
「沈冠鹤,你一天不烦我会死呀!马上关掉你的视窗缩回龟壳,我今天不想看到你。」尤其那张假得要命的狐狸笑面,看了倒胃口。
「啧!这么无情的话你也说得出口,亏我们一、二十年的交情,你居然狠得下心叫我去死。」交友不慎呀!后悔已不及。
谁叫他是他的金矿源头呢!随便一挖就满手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数断了双手仍财源滚滚,让他华屋名车买个不停,坐拥美人恩。
他是有那么一点点小自私,只朝现实面看齐,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谁有横财不想发,甘为瘦马吃劣秣,有钱大家赚,挤身十大富豪。
「谁管你什么交不交情,你最好把你的笑脸收回去,我没心情应付你。」他现在是满腹的火药,想找个地方轰炸。
「看得出来你正在气头上,是谁活腻了敢挑起你暴躁的脾气!」真该致匾一敬,大赞勇气可佳。
「你说什么──」
话才一起,十八台萤幕突然黑了一座,上头多了连着插座的键盘,还冒着烟。
「哇!爵士,你的火气还真不是普通的小,媲美火山爆发,你要不要说说看谁又在网路上让你难看了?」沈冠鹤一本正经的十指交握,装出最专业聆听者姿态。
「不是网路。」牙一咬,公孙静云转身收拾起刚被砸烂的「垃圾」。
至少它们「生前」都非常值钱,价值六位数。
「别看我平时吊儿郎当的,一副不学无术的样子,其实我是个很可靠的朋友,随时出借肩膀让你靠……等等,我刚刚是不是听到﹃不是网路﹄这几个字?」哈……肯定是听错了,这只没人性的猫哪有可能离开他的巢穴。
借着网路的便利,沈冠鹤和公孙静云唯一的沟通管道是电脑,即使两人相识长达十年以上,他却始终不知道猫穴在何处。
不过他也清楚公孙静云是典型的穴居派,可以连续好几年不踏出巢穴一步,衣食自理不假他人,指头一按就能买到必须的日常用品。
所以说多了电脑是好还是坏呢?真无法下定论,人都把自己封起来,局促在小小的方框之中,再也不接受阳光的洗礼,沦为笼子里的禽鸟。
「没错,与网路无关。」公孙静云说时的表情是咬牙切齿,粗犷的五官拧成发皱的包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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