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芙颦眉睇他一眼。「这与你无关吧,我只是雇用你,没必要告诉你理由吧!」
「的确,如果妳是雇用一般人的话,或许不用告知理由。但不幸的是,如果妳希望得到我的服务,就得照我的规矩来。若不知道妳雇用我背后的动机,我就不能判断该扮演到何种程度,也就不能达到妳想要的效果;一旦达不到妳的要求,那等于是侮辱了我的专业,所以我一定要知道原因。」
听他说得振振有辞、头头是道,筱芙又找不到话反驳了,甚至一度觉得很有道理。可是,一想到要把理由如实托出,着实让她既尴尬又丢脸。
看着她支支吾吾、一脸为难的模样,一般稍微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大多就此作罢,笑着说算了、不要紧之类的话,但偏偏范原彻并非一般人,他有许多优点,但绅士风度绝非其中一项。为了达到目的,他才不管什么丢脸、不好意思之类无聊的情绪,更别提对别人心软。
不知不觉间,他已反客为主,掌握了主导权。
筱芙看他一脸坚持,丧气地叹气。看来不告诉他所有实情,他是不会罢休的。
其实她大可不必理会他,将他轰出去,再另找他人。但眼前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明天就要举行婚礼,今晚一定得赶到香港,明天才能从容地现身。
再说……筱芙又看他一眼,他的确长得不错,浓又有型的眉、深邃且犀利的眼、饱满的额配上方正的下巴,使他看起来帅气十足。他的身高至少有一百八十公分吧,因为一百六十八公分的她踩着七、八公分的高跟鞋,少说也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但她却只到他的下巴而已。
除此之外,让筱芙感到意外的是,他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流气,反而有种稳重的权威感。这点超级符合她和朋友们开出的条件。
如果再去找别人,不但时间不够,恐怕也很难再找到和他一样条件的男人吧!
几经衡量之后,筱芙叹气,心不甘情不愿地将事情简略说出,男友怎样背叛她,劈腿劈到远房堂妹去,偏偏她和那堂妹是水火不容……
范原彻很认真地聆听筱芙说的一字一句,她的声音清脆悦耳,说话时音调抑扬顿挫,还有她的脸部表情……真的是非常丰富。当她提起死对头的远房堂妹时,那厌恶之情溢于言表,实在有趣极了。
趁着她说话时,他这才有机会仔细观察她。她的五官真的美极了,高挺纤细的鼻梁,红润丰满的嘴唇,眼眸比一般东方人的颜色要浅,呈现迷人的琥珀色,看上去散发着慵懒的气息。
她挺高的,高挑纤细的身材、秾纤合度的曲线,完全能让男人为之疯狂,而刚刚她薄怒的脸和害羞的脸红,也让他觉得可爱极了。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她的确很吸引他。更别说她还将他误认成男公关,希望他假扮成她男友,这样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情况,居然让他觉得……很兴奋。
这样热血沸腾的感觉有多久没有发生过了?
莎莎的话又浮现脑海。难道这就是莎莎所说的刺激的事?这绝对比莎莎所提的刺激超过许多,如果是一般有理智、有智慧的人,绝不会答应这女人提出的荒唐工作──尽管她是个活力有气质的美女,而且有着他所见过最修长、优美的小腿。范原彻往下盯着她的小腿想。
「事情就是这样,可以了吗?你满意了吗?你觉得能胜任吗?」筱芙交叉双臂,挑衅地望着他。
他能胜任吗?这句话听起来像是挑战,而他一向热爱挑战。可是,眼前这女人所说的、要求的,都荒谬地像是梦境,理智劝他立即厘清误会,说明他并不是她以为的那个人,然后明智地找来饭店经理把她赶──呃,请出去,然后再责问饭店经理是哪个环节出错,竟让别人住进他的房间?接着,好好休息一夜后,再搭早班飞机到香港,展开一连串的会议。
会议结束后呢?他就飞回荷兰,回到「Riti」的总部继续工作、休息、工作……
该死!他突然发觉自己的人生还真如莎莎所讲的那般无聊。
范原彻表情凝重地踱至玻璃窗前,正好就是她方才站的位置,和她一样,他也向下望着台北街景陷入沈思。
但如果他答应呢?反正一样要去香港,提早去和明天去都一样。至于会议,他可以延后一天,应该没有问题。
反正她的这项「工作」只有两、三天,一旦明天的婚礼结束,任务一完成,他们俩就saygoodbye,从此没有交集。他没有任何损失,却可以从中得到「冒险」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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