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那时她还寄住在夏正蓝家。那年才放暑假她就出了德国麻疹,那么老了才长麻疹痛苦得要死!又加上那段时间夏爸夏妈出国,家中只有佣人和夏正蓝。
佣人是个五十几岁的严肃欧巴桑,不可能会为她唱歌,那么就只剩十五岁才在变声的夏正蓝。
原本他是打死也不愿「献声」,因为她老是取笑他的声音会让母鸭找错对象。可在她可怜兮兮的乞求眼神下,看她虚弱得连吸呼都变得细碎,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用他正值变声期的破锣嗓子,唱了一首让她毕生难忘的英文老歌YesterdayOnceMore。
实在有够~难听!
「我唱歌不好听,而且会唱的歌……很少。」其实能唱完整的就只有一首。
「我不挑歌的。」
夏正蓝犹豫了一下。「好吧!就这么一次!」毕竟唱歌真的不是他的强项。清清喉咙他清唱,「WhenIwasyoungI'dlistenedtotheradio……」
一听到是熟悉的卡本特兄妹的名曲,寇荷苞由一刚始的讶异,转为有些激动,眼光就这么红了。
分不清是因为这是自己喜欢的英文老歌,还是因为对某个人的想念?
那……臭小老头儿,就因为他的破锣嗓,这首好听的英文老歌反而成了他的「代表作」一样,每次一听到这首歌,想到的不是卡本特兄妹,而是夏正蓝!
随着歌声的旋律,她想起了好多好多曾经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有好笑的、恶作剧的、令人伤心的,更多的是她的坏心眼和恶质捉弄。
她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讨厌他吗?不!她绝不讨厌他,否则他去了美国,自己不会这么伤心。刚开始她以为只是不习惯,毕竟在夏家那栋大房子里和她交集最多的就是他,有一天这样的一个人不见了,难免会觉得哪儿不对劲。
每天一下课回家她总会跑到夏正蓝的房间去晃一晃,有时就在他房间睡着了,因为只有在那里,她才不会觉得自己寂寞。
日子一天天过,每天重复着不是和张晓玲去逛街,就是回家的生活。男孩的邀约、别校的联谊对她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只是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读女校,不懂得怎么跟男生相处,不习惯的事她也懒得强迫自己去习惯,只是……这理由只是借口,张晓玲不信,连她自己都说得心虚,毕竟高三上她交过男友。
直到有一天她被张晓玲强迫去参加一个某名医大的高档联谊。
其中有位精英帅哥打一开始就锁定她,又是要电话又是问住址的,她不理他,他就向她的同学要住址,亲自到她家站岗。
夏正蓝的妈还因此取笑她,女大不中留,男孩子都追到家里来了。
条件那么好的男生她干么不要?张晓玲看得替她心急,被问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蹦出一句,「他哪里好了?连小老头儿都比不上!」
「小老头儿?」张晓玲一脸愕然,然后忽然想到,「你是说,被你救了两次的那个小帅哥噢?」
对噢!没事她干啥提那家伙?「反……反正不重要啦!未来医生就了不起啊!我就是看不惯他那跩个二五八万的样子!」欸?张晓玲干啥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她?她被看得好……好心虚噢,气焰都快灭了,她的声音弱了一半。
「啧啧啧,粉奇怪呢!」
「哪里怪了?」
「为什么你拿来把『澎风』比下去的不是你的前男友萧大帅,而是『小老头儿』?」那医学院男生叫澎玉风,「澎风」是寇荷苞给人家取的绰号。
对噢!为什么?「喂喂喂!我……我也是有审美眼光的好不好,虽然小老头儿不是我会喜欢的对象,但我也知道他是个美男子。」
「可是还是怪怪的耶!一般人会拿来比较的,都是同性质的,就像是有人会觉得理查·克莱德门的钢琴优于奥斯卡·彼得森,因为他们的卖点几乎都是爵士钢琴。又例如绝不会有人说台东西瓜优于屏东黑金刚莲雾,也不会有人说李英爱比拳王阿里美丽!」因为比较的性质不一样,无从比较起。
「会拿来作为把追自己的男生比下去的人,也通常是差不多意义的人,例如曾追过你的、有些暧昧的男生,而不是在我的印象中一直被你『出卖』的小弟弟。」
「那是……」她一时词穷。
「你该不会在暗恋人家,只是因为小帅哥年纪比你小,正好命中你选择对象的最大忌讳,因此在自欺欺人吧?」
皮厚过墙的寇荷苞在一瞬间红了脸。「你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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