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无聊了!对了,我警告你,以后脖子以上别再给我乱来。”虽然冬天已经到了,但台湾气候还不太冷,他并不想提早穿起高领的衣服。
上次让范宇希发觉已经够糗,没想到这次陆定语又故态复萌。
“颜色已经淡了。”陆定语迳自拉开他的衣领,存心在同样的地方又吸吮出更深红的印子。
“你在……做什么?”被陆定语紧紧抱住,他难以挣脱,耳边又传来情人温热的气息,勾起昨夜激狂与放荡的回忆,令他不禁软了腿,连质问的声音都略嫌有气无力。
“宣示所有权。”陆定语抱住他,缠着他,就像是个大人在管束小孩子,半是恐吓半是安抚,不让严君廷挣扎逃开。
“陆定语,别闹了!”陆定语将他圈得很牢,任他怎么使劲就是逃不了。
“叫我的名字,你很少喊我的名字,连名带姓太无情了。来,叫一次给我听听。”
“陆定语!”严君廷真没想到这家伙拗起来实在很难缠。
“叫我的名字会很奇怪吗?”他问得很委屈。
最后严君廷妥协了。“定语……可以放开我了吗?”
“不,想。”
“陆定语!”
叩叩!清脆的敲门声,伴随陈雅静咳了几声后的调侃。
“嗯,里头的两位,我的肚子真的很饿了,你们如果想做什么事情,可不可以先补充体力再回来做呢?”
严君廷立刻尴尬地以手肘顶了陆定语一记。最近,陆定语养成一个习惯,就是观察严君廷。
每天早上他固定六点起床,不管前一天他们做了多疯狂的事情,他也不用闹钟,生理时钟自然会唤醒他。
看在一般人眼中或许很无聊,陆定语却认为有趣。因为严君廷是他喜欢的人,即使他每天固定陪自己吃晚餐,他的表情、任何一个动作都深深吸引他的目光。
他喜欢看“CSI犯罪现场”,因为他曾经想过当警察,后来没当的原因是他怕见血,这也是他没有选择外科的理;他喜欢蓝色,这点很难察觉,因为他不会表现出来,需要观察入微才能得知;睡前他总会喝一杯红酒,酒量不好的他喝完红酒,脸颊会带有粉红的颜色,十分美丽,也最无防备,他不挑食,只要是可以吃的食物,不要太稀奇古怪,他都来者不拒,而他的最爱是丹麦吐司。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吃丹麦吐司?”他看严君廷几乎三天两头就到张师傅的面包坊去买一条回来。
已经喝了睡前酒的严君廷,微醺的靠在陆定语身上。“不知道啊……你不觉得那种吐司最好吃吗?外酥内软,上头还洒了核桃片,烤过后很香。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是特别喜欢,是宇希……”
听见范宇希的名字,陆定语眉头微蹙。“宇希怎么了?”
提起过去的美好,严君廷缓缓闭上眼睛,陷入昔日的回忆中。“是他让我知道丹麦吐司好吃。有一次我因为我连续看太多病人,饿过头,那天我们要去看电影,我怕影响他的心情没有跟他说;后来他知道了,就去买了一条丹麦吐司,刚好是现烤的,再配上一怀热牛奶,那味道让我每次想起都无法忘怀。”
他们两人原本都喜欢着范宇希,最后意外相恋;更有趣的是,直到如今,他们心底好似都有范宇希的存在,只是不知道谁轻谁重而已。
陆定语高中时期伤了范宇希之后,心中只剩下他一人;再次相遇,他的目光也只追着他,他以为这绝对是喜欢,也认定自己只会爱他一人,哪知……
范宇希说的没错,他一直将过去的伤害放在心底,对他的喜欢与日俱增,殊不知是错的,补偿与爱情根本不能寸混为一谈。
那不是一份正常的爱。
但他不肯省悟,以为自己是对的,以为自己爱的就是范宇希,直到严君廷将自己推离,他又重新陷入过去的痛苦,固执地不肯承认自己爱的人已经不是范宇希,只因怕一承认,这段日子的执着就等于是一场空。于是他就如同快溺死的鱼,死命地要争得一点呼吸的空气,紧紧攀着范宇希。
然而,等到他与严君廷再次碰面,他才明白自己心底的骚动是为了谁——
全是为了严君廷一人。
此刻,他对范宇希只存着昔日的同学之情而已,那严君廷呢?范宇希在他心中还有多少分量。
“你跟宇希究竟是怎么分手的?”
“不是告诉过你了?”躺着的感觉很舒服,严君廷不想睁开眼睛。
“你们分手的时候,我根本还没认识你们,把罪怪在我头上,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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