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水袖对继父有礼的一鞠躬,诚恳道:「谢谢您带给我妈幸福,从今以后麻烦您了。」有种娶她老娘回家,值得歌功颂德。
裴富年又是高兴又是感慨,「馥仙,妳把女儿教得真好!」
陈馥仙不好意思太骄傲,只是与有荣焉地笑着。
裴金、裴银更加脸上无光,含怨的目光瞅着水袖:果真是邪恶的继妹!害她们被爸爸训了一顿,在雍泰哥面前丢脸。
大家移动脚步要出房间前往礼堂,两姊妹心灵相通的同时伸出脚拐了水袖一下,使她跌了个狗吃屎,还将不习惯穿的高跟鞋一只踢飞了出去。
「哎哟!」痛痛痛。
「水袖,妳要不要紧?」殿后的马元元连忙将水袖扶起来,愤怒的指责裴金、裴银,「妳们居然一人伸出一脚来绊倒水袖,真是太过分了!今天阿姨在场,妳们就这样欺负水袖,以后背地里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是她自己不小心,关我们什么事?」裴金、裴银认定了只有马元元瞧见她们使坏,一味装无辜。「我们才害怕变成灰姑娘呢!」
裴富年与陈馥仙都有些为难,尚未同住,小孩子已先斗起来。
「阿姨!」马元元知道水袖本性是善良的,凡事喜欢低调,但怕她吃亏,干脆道:「以后让水袖住在我家好了,因为她们显然不喜欢多一位妹妹。」
「知道就好。」裴金、裴银轻哼道。
裴富年的脸色凝重起来,连陈馥仙都眉宇轻颦。
水袖笑得如风吹拂水,一派清爽。「我没事。不小心跌倒,爬起来就好了嘛!今天是叔叔和我妈的大喜之日,别耽误吉时……咦?我的鞋子呢?」
林雍泰拣起一只她的银色高跟鞋,来到她面前,半蹲下来,一手托住鞋子,一手轻握她的脚踝,如王子为灰姑娘穿上玻璃鞋一般,温柔的为她服务,彷佛她是尊贵的公主,值得最好的对待。
水袖站在原地,受宠若惊的垂首俯视着他。原来这年头还有绅士精神的男人,而她还不算是美女呢!
林雍泰则仰头凝视,心中有股隐约的奇异感悄悄升起。来不及多想,他站起身,「走吧!婚礼要开始了。」拉起她的左手勾在自己的臂弯,心里哼唱着婚礼进行曲,愉快的将小佳人带出去。
薛成亮看得目瞪口呆。天哪!这种事从来没发生过啊!死党不是做假的,林雍泰那家伙只是表面绅士而已,哪可能为女人屈膝穿鞋?
那只沙猪?不可能!
可是它偏偏发生了。
春天到了吗?沙猪也有春天?
林雍泰当然不认为自己是沙猪,因为他从不伤女人心。
在公司里,也不曾有女职员说他歧视女性,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工作场合是无性别的,能力强的人往上升,不思进取的人淘汰掉。
「巨邦集团」以建筑业起家,后来横跨金融、百货业。林雍泰本身对建筑有兴趣,大学便主修建筑,副修财经,二十三岁更顺利取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建筑硕士,才华洋溢,称得上是天才型的人物。
在美国八年,他课余常去建筑公司打工见习,学得许多宝贵的经验。后来结识了同龄的阎千岁与薛成亮,三位个性截然不同的大男生,只因为「热爱赚钱」这个共通点,居然结为莫逆,互相贡献自己的经验与点子,赚钱的功力均更上一层楼,并决定在学校里耗到二十三岁就够了,回国进入自家公司上班,毕竟取得社会经验比文凭更重要。
他们一致认为,一面上班一面透过网路教学,想要几张文凭都难不倒他们,死赖在学校迟迟不毕业是浮华子弟才会做的事。
他们有另一点共同思想就是,男人三十岁结婚刚刚好。
林雍泰在美国见过太多有钱的留学生,在学校混到三十几岁还不毕业,靠着家里源源不绝的金援,一点都不想承担社会责任。
相对于那种「好命」的人,林雍泰觉得自己真是太孝顺了,不折不扣是个有为青年,父母生到他真是赚到了!
「当然,弟弟和表弟也非常优秀。」他有良心、有教养的在心里补充一句。
他回国后便习惯一个人住,不像林胜凯与姜智凡一直住在家里彩衣娱亲。
奇怪,明明他是最具亲和力的那一个,与父母、祖母偏偏不太亲近,难道是因为太早出国当小留学生的关系吗?
林雍泰仔细想想,那只是原因之一,最大的原因是奶奶太热衷于帮他牵红线,而且还是故友的孙女,那个叫李湖心的已经来当他的秘书,他若拒绝,奶奶一定会拿出准备好的绳子要上吊给他看,恐怖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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