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看电视还是要和我出门?”家驹挑起眉。
“唔。”翊捷挣扎了一下之后就宣告投降,“跟你出门,你要出去多久。”
“不会太久,十五分钟就够了。”家驹看看时钟,“不用把浩浩叫醒,我们一下子就回来了。”
“好吧。”翊捷看了看熟睡的浩浩,又看了看家驹,最后终于点头。
两个人穿上宽大的雪衣配上最普通的蓝白拖鞋出了旅馆往海边走,走过马路之前,家驹拿了塑胶袋在地上装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翊捷也没有问。
有种不是好东西的预感。
他们住的那间旅馆离海滩并不太远,走了五分钟之后就到了白天他们见到的小杂货店旁,现在虽然锁上了门和窗户,可是还是可以看到里面摆放的东西。
家驹将袋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我的天啊。”翊捷用手捂住了嘴,那是白天浩浩和家驹拼命踩的牛粪,“你拿这个东西要做什么?”
“恶作剧。”家驹隔着袋子,把牛粪往玻璃窗上涂。
“冤冤相报何时了……”翊捷摇头苦笑。
“要是换成你会怎么做?”家驹停下了手边的动作,转过头去看他。
“换成我吗?”翊捷看了看那袋牛粪,又看了看小杂货铺,“我会把牛粪塞进他的钥匙孔里。”
家驹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马上动手把牛粪塞进钥匙孔里,“……这个主意真不赖。”
“……早知道我就不说了。”
“我是真的认为你这个主意不赖。”家驹塞好之后就将整袋的牛粪丢进木麻黄丛里,拿起手来闻了一下,并没有闻到牛粪的味道,倒是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家驹抬起头来对翊捷说,“我要到海边洗手。”
“这只是借口吧。”翊捷心想,去海边才是你的目的吧,洗手只不过是顺便。
“定义问题咯。”家驹眨了一下眼,“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去。”
“要,”虽然说不要,可是翊捷终究不放心家驹—个人,还是跟了过去。
他们没有选择走较弯曲的道路,而是越过一大堆木麻黄,走最短的捷径滑到海滩上。幸运的是那天浪不大,浪潮来同升降安静的没有大多声音,潮水爬上沙岸,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又随即消失。
他们特地挑了离有海防守备的地方比较远的海滩散步。
家驹和翊捷环顾四周,他们都未曾在夜晚拜访过大海。在冬天的寒风之中两个靠在—起,脱下鞋子在海边步行。
海水的温度比起冷空气要温暖的多了,在月光下,沙粒的颜色几近纯白,在他们眼前闪闪发光,简直就像是在拍电影一样的景色。
“好美。”翊捷轻声地说。
他不是一个有文学气质的人,哈利波特大概是他对书籍的极限,魔戒的电影虽然好看但小说本身就让他有些昏昏欲睡,更别提百年孤寂、战争与和平这些在最喜爱的书籍排行榜上总是占前几名的世界名著。
但在这种气氛之下,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出不难看的小说。
家驹抬起头,没有云朵的天空只隐约可以见到几颗星星。除了那些有名字有传说的,其它都被月光掩去了色彩。
大部分的人和大部分的星星都和他们一样平凡。
但是平凡也有平凡的美好。
现在他的生活平凡又幸福,让他不想去回想过去的事。虽然那可能会成为他一辈子的阴影,但也许记忆越累积越多之后,过去的记忆就会变得微不足道。
他无法否认自己心中有些害怕,因为回忆之后他就不会再是自己。这是没有办法用逻辑去解释的恐惧,现在的他想当只有这一小小部分记忆的自己。
因为他很想一直爱翊捷。明明才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他发现自己已经爱翊捷爱到一个不可自拔的地步。
他甚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爱上的。可能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一见钟情,可能是和翊捷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慢慢地产生了感情,也可能是在高雄父母家翊捷对他说再见时产生的感情,但最有可能的也许是感情来自这一点一点的累积。
甚至是包含了过去的感情。
虽然失去了记忆,可是感情仍然在他的灵魂。看到相同的人会感觉到熟悉,对同一个灵魂产生共鸣。他听翊捷说过,自己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喜欢翊捷了,算一算才发现已经超过十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
再想一想等待翊捷发现自己也喜欢家驹也有七、八年的时间。原来,爱一个人可以等待这么久。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无糖绿
林翊捷
蒋家驹
失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