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除非他给她一个理由,否则她不接受这样的安排。
理由?
他不爱她算不算理由?他问她。
她竟还有脸说感情的事可以培养。
去他妈的!他爱的人又不是她,他干嘛跟她培养感情?
他坚持要离婚,她却怎么都不肯签离婚证书,所以有幸莫名其妙的由他的正妻变成地下夫人。
这是商界传之已久的丑闻,所有的人——当然包括有幸的父母,都认为是有幸不应该,他们怪她抢走姊姊的丈夫。
抢!
什么叫做抢!?
他是人不是东西,他跟有幸是两相情悦、是情投意合,他们理所当然的在一起,怎么称得上是有幸抢走了他?
对这件事,他是如此嗤之以鼻,但有幸却对这样的罪名耿耿于怀。她几次说过她不愿背负那样的罪名,所以她要离开。
为此,她趁他出车祸的时候走了,到了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躲起来。
而她——于有希,却光明正大的入侵他的生活,再次想要夺走有幸的一切!试问,他怎么甘心让她得逞!?
「我讨厌你,不,我不是讨厌你,我是恨你!」他咬着牙说,那表情像是恨不得啃她的骨,喝她的血——
有希踉呛地退了几步。
他对她的嫌恶竟是如此之深!
「为什么?给我一个理由。你要让我死心,也得让我死得心甘情愿。」
只要他给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她会知难而退,总之,他就是不能不明不白的判她死罪,却连她做错了什么都不跟她说。
「没有心甘情愿、不可能有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他不会为了让她求得一个了然,而出卖有幸。
有幸被玷污,就已够可怜了,他还能拿她的事去到处说嘴吗?
「所以你只能认命,认命我这一辈子部不会爱上你。」梁景光冷笑着。
而他的声音,像诅咒似的,一直萦绕在有希耳旁,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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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爱上她是吗?
他执意这一辈子只爱有幸是吗?
那好,她不怕,因为人生短短,一辈子也只不过是的数十年的时间,他既然不让她瞑目,那她也没必要让他跟有幸太好过。
有希决定跟梁景光耗上了,她这一辈子还没这么执意要赖上一个人。
她要留下来。
就算梁景光轰她,她都不走了。
「她不走,那就拿扫帚轰她。」
当梁景光听到有希说什么都不离开他的屋子,执意要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时,脸上的表情是难看到了极点。
身为中间人,沈文相实在是头痛又无奈。
景光要他拿扫帚轰人!?这——有没有搞错啊!
「我说大老板、梁先生、我的好兄弟,难道你朋友我看起来,就像是那么没气质的人吗?还叫我拿扫帚轰人哩。」
这种有辱斯文的事,他沈文相还真做不出来。
「你们两个就不能和平共处吗?」沈文相叹气地问两位当事人。
「不能。」他与有希断然没有和平共处的可能。「除非她肯离婚,那这件事还有商量的余地。」
离婚!?
沈文相往有希的方向看过去。
有希则是摆上一副想都别想的表情。
两边都是执拗、固执的人,现在沈文相也只能期待他能早一点找到有幸小姐,唯有如此,他才能远离这暴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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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景光自从视力恢复后,就一直待在公司里没回去,而他一个人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太无聊,还把「死忠兼换帖」的兄弟沈文相给抓来。
偌大的办公室,就他们两个大男人杵着干瞪眼。
「你这是何苦呢?干嘛不回家?」
沈文相好想回家看儿子,一点都不想待在这里陪他坏脾气的老板。
「家里有那个妖女在,我死都不回去。」梁景光气得直在办公室打转。
「你就不能对她视而不见吗?」
「她那么大个儿杵在那,我怎么对她视而不见?」
「是吗?可是我记得你刚结婚没多久,还没搬出你家老宅的时候,不是都把她当成隐形人的吗?怎么现在又嫌她个儿大了?我看有希嫁你之后,没变胖呀!」他是刻意取笑他,心不静,才乱了性。
或者——
「你开始对有希有了不同以往的感觉,所以才不容易对她视而不见?」
「见鬼了!我对她会有不同以往的感觉!?嗤!」他冷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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