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镜狂想曲(下)(65)

2025-03-04 评论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

千秋对佳沅的爱也许很真挚,但是他身为成年人、身为老师、身为主动付出爱的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应该要负责节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味耽溺下去,把责任和烦恼推给一个刚上国中的孩子。就像莲对娜娜说的:「你老是独自期待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让自己得不到幸福,这样不是很空虚吗?」所以我对千秋的判决就是死,因为活着的他已经没有救了。

曾经有人问我是不是很讨厌千秋,所以这样虐他。我当然不讨厌千秋,也不讨厌小翎,但是小说主角并不是拿来疼的。我必须让千秋和小翎做出许多我不喜欢的事,并且藉着修理他们两个化解我的怒气,这是写小说的最深层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读者反应,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几时开始相爱的。看到这话作者实在很想切腹谢罪,写爱情小说却让读者看不出主角在相爱,真是大失职啊!〈泣〉如果要再拗一次的话,我想小翎真正喜欢上千秋的契机是在叶太太出现的时候,那时他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欲望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暧昧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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