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不爱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样激烈残忍,带着自己想要的对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叶逢春啊叶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无法勉强他。
他这个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脸什么事都好商量的样子,其实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应该说,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没有犹豫怀疑的时候,因此在舍弃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时,他的手段绝对是快狠准。
她叹了口气,为了那个可能还开开心心等着订婚日子到来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们需要时间更确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长辈介绍她呀。」她可不想蹚这浑水,因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会会发生什么事。
他那位据说很蛮横的长辈,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类的身份,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自以为是的替家中晚辈乱点鸳鸯谱。而他即将要订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当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条件,抑或是附带价值,还是……算了,这不重要!
总之,那位长辈十分满意这门亲就是,这样的美事要是被他带了个女人给破坏了……嗯嗯,后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种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绪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说吶,她这人不耐打、不耐骂,而且生怕被不卫生的口水溅到、被杀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着一身高雅昂贵的LV去给人当箭靶射?都已经变成河豚了还得优雅退场?别闹了!
「身为喜欢她的男人,我觉得我有义务保护她。」
寇玫瑰一抬眼对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为喜欢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关系暧昧到像打上马赛克的女人,你觉得我也有义务保护她吗?」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则是精钢所铸,千年寒铁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叶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妳的关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诚挚而真心,浅浅的笑意含着亲昵。被这种眼神一注视,任何人都会像遇上金光党,在剎那间丧夫自我意识,任人摆布。「妳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妳当成知心人。」
这男人在用美色色诱她,她知道。
不能着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声,可惜的是,那声冷哼并没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气势表现出来,倒像是鼻子里有东西打不出来。「我没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为妳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妳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妳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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