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是官老爷。
他老人家已经在医生的许可下回到家中休养。可当他看到最新一期的太阳报时,差一点儿又再度发病;特别当他发现自己那个顽固的孙子竟然在大敌当前的此刻,还表现出一副无关紧要的态度和模样时,一股说不出的焦虑几乎占据了整个心头,让他没办法放松休养。
为了就近照顾老人,虽然嘴里不讲,但官梓言已经几乎算是一半搬回官家大宅了。他现在只有晚上才会回到春花奶奶的杂货店楼上的租屋处过夜。
福嫂和老王劝他直接搬回家里,但梓言温和地拒绝。
「我还没决定好。」他这么说。但背后原因不明。两老既然说不动他,也只好勉强接受他的决定。
又过了几天,官老爷终于忍不下去了。他坐在大宅开放式的回廊里,看着刚刚从玫瑰园里走出来、为了整理花园而弄得满身汗水和泥土的孙子,不待他坐定,便大声咆哮起来:「你到底还在蘑菇什么啊?!」
将最新一期的太阳报丢到官梓言面前,确定他有看到头版的标题和照片,才又大声吼道:「瞧瞧这个外地人,长得多么一表人才,简直就像是东方版的基努李维,身高不仅有一百八十多公分,还是警界的精英人才,好几次被任命保护外国来的总统和大使,前途不可限量。这么优秀的男人,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动心?更别说人家还千里迢迢特地追来咱这鸡不拉屎的镇上,要我是女孩子也会感动。反看你,尽管你是我的孙子,我应该护短才对,但是连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有什么优点可以跟人家比,还提什么『鹿死谁手』哩!」
「拜托说话不要那么大声,很花力气的,小心中风。」梓言一边走进屋里,一边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同时将那份报纸从地上捡起来。
仔细地读了一遍后,他做出评论:「果然是个很不错的家伙,娃娃也很上相。」小月这张照片拍得不错,不愧是专业的记者;尽管主要身分是文字记者,但在人力严重不足的报社里,小月往往也身兼摄影记者的任务,而她做得还不赖。
官老爷差点没吹胡子瞪眼。「还有空赞美别人!丫头都快被人抢走了。」瞧,出院后这几天也没见她上门来嘘寒问暖一下,以前她哪一天不往这里跑,把官家当自家厨房一样天天来报到!
将报纸整齐地摺好,放在一旁的桌上后,梓言在老人身边的藤椅坐了下来,倒了一杯茶给老人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捧着茶杯的他,看着回廊外的玫瑰花园,心思一瞬间飘得好远。
官老爷看着孙子与他母亲极为相似的侧脸,忍不住抱怨道:「想要你在这里时,你不在;现在不想要你留在这里时,你却赖着不走。」
要是以前,听了这话,梓言一定会马上起身就走。
因为以前的他太脆弱,也太容易受伤,因此自尊也格外高傲,很容易因为一点点小事而觉得深受伤害。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是以前那个脆弱无助的男孩了。现在的他,有一双强壮的手,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他想要保护的人。他强壮的心脏不会再轻易被刺伤。
而且,老王伯伯说,自他十年前不告而别之后,身旁这个老人每天都花上许多时间亲自照顾这片黄昏玫瑰花园。
眼前这片玫瑰园比以往任何时节都要来得生气盎然。
而还有什么理由,是除了爱以外的原因,能让老人辛勤地照顾妈妈最爱的玫瑰呢?
隐约的,成年后的他开始了解,尽管有些人嘴巴上什么都不说,还假装自己很冷硬,但是在他严肃的外表下却藏着一颗分外柔软的心。
或许当他过去在为那些事悲伤而痛哭流涕时,也有另一个人跟他一样有着相同的心情。
就像玫瑰茎上容易伤人的刺。真正怕受伤害的人,才会在自己四周立起层层保护的外衣,藉此阻挡外来的伤痛,也因此同时意外地伤害到想靠近碰触的人。
透过亲手照料娇嫩的玫瑰,他的心也忍不住跟着柔软起来。
他想起从前,想起妈妈,想起刚到小镇上时的种种不适应。撇开所有的偏见与傲慢之心,进而发现……
「我以前真的是个很难相处的小孩吧?」他说。
好半晌,他没听见身边老人的回答,正要回头时,老人才沙哑地开口。
「何止难相处。」回想从前他们祖孙俩恶劣的关系,官老爷忍不住苦笑道:「那时候的你对任何人都不信任,还把自己裹得像个厚厚的茧,没有人有办法看穿你真正的想法,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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