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看见她的人,都说她看起来眉飞色舞,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似乎很高兴过去的男友千里迢迢来到自己所在的故乡。
「看来梓言现在很危险。」晚餐过后,一票正在酒馆里喝啤酒的男人颇有共识地评论道。
戴西冷冷地说出自己的观察:「我看我们镇上的全体男人都很危险。那外地来的家伙简直就是东方基努李维的翻版,连我家那个很少注意男人外貌的珍珍都破天荒地大力夸奖他『英俊挺拔』。我想不出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比他更有资格成为我们的『全民公敌』。」
众人齐声附和,纷纷说自己的老婆也跟珍珍一样,认为新来的外地警官很英俊。在一连串唏嘘声中,老巴忍不住天外插了句话进来。「费兹威廉·达西?」
「什么?」众人有听没有懂。
自以为幽默的老巴咧嘴道:「没看过2006年版的『傲慢与偏见』哦?」
戴西很不给面子的翻了翻白眼。「啧,如果你是说那个只靠装酷与沉默寡言就能让全世界女人都为他疯狂的十八世纪英国人,那我真的得说一句,老巴,盲目地崇拜一个不真正存在的人物,是女人才会做的事。」
「喔,可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出在女人身上,不是吗?」老巴眨眨眼。
「啧。」戴西一口干掉杯中的啤酒,觉得心情真的是糟透了。
如果珍珍能偶尔称赞一下她「英俊」的老公,他可能就不会那样嫉妒了吧?难道女人都是如此善变的生物吗?还是已经夹在碗里的菜就没了味道呢?
想他戴西身为堂堂镇长之子,却对自己强悍好胜的妻子完全没有办法,真是令人呕到了极点。
当年珍珍就告诉过他,她是那种与其娶回家里供养,不如一辈子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的女人。
可是他不仅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更想将她娶回家里,以宣示自己的所有权。
百般努力下,他终于做到了,靠着奉子成婚。
在小镇上,未婚生子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即使是像夏维珍这样强悍的女人也不得不屈服在广大的舆论压力之下。
他如愿娶她为妻,但他们的婚姻却从一开始就前景黯淡,十分凄凉。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珍珍原谅他……
后悔?不,他不会说娶夏维珍为妻令人后悔。
就是时光倒流,让他们重来一次,他也还是会那么做。
男人会做他认为该做的事。不能轻易原谅以为怀孕就能使女人屈服的男人。
——妇女权利运动联盟协会会长之就任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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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镇上唯一的一家酒馆,老板很海派,我都叫他巴大叔,不过他习惯人家喊他老巴。」
晚餐时间过后,领着这几天来沸腾了小镇的外地男子,娃娃有说有笑地充当起导游小姐,帮助这位与她有过一段不薄交情的警官快速地打入小镇封闭的社交环境。
一边说着,她一边推开酒馆颇有历史的大门。「嘿,各位,瞧我带谁来了。」
酒馆里的男人缓缓地抬起头来,对新来客热切的程度跟下午他们去拜访妇运联盟时,有十万八千里的落差。
男士们意兴阑珊地坐在原来的座位上,似乎没有半个人想挪动尊臀站起来,或至少假装感兴趣地伸出手与这位新任警官打个礼貌的招呼。
一如白天在外头街道打转时所碰到的那些较为年轻的男人,镇上的男性居民似乎都对新警官的到来产生了内部的排斥。
依珍珍的说法是,这些男人正陷入某种自以为是的空前危机当中,原因与他们对自己的魅力自信度不足有很大的关联。
果真如此的话,那么镇上男人的心眼还真不是普通的小呵。
只有酒馆老板老巴的表现还算正常。他一边用干布擦着酒杯,一边招呼娃娃和她的同伴道:「想必这位就是传说中的新警官了。」有点明知故问地说。
传说中的新警官自我介缙道:「是的,我叫杜维刚,以后请多指教。」他声音低沉浑厚,几乎跟他的外型一样完美指数百分百。
「指教应该是不用啦,倒是我这家酒馆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第一次来这里的客人都能免费喝一杯啤酒。杜警官应该不在值勤中吧?想趁现在来杯清凉解渴的啤酒吗?」老巴爽快地问。
「那我就先谢谢啦,请客的是老大,所以叫我阿刚就好。」杜维刚眨了眨眼,十分入境随俗地在吧台边坐了下来,还拉了把椅子,让娃娃坐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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