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别这样……」他被她搞得浑身不自在,却不敢甩开她的手,毕竟,从来没有人如此亲热地对待他。
虽然不反抗,他整个人却僵得不象话,跨出去的每一步都像有千斤重。
「只是牵个手而已,你紧张什么?」汪宜平把手握得更紧──当然,她是故意闹他的。
「我、我妈说不可以随便牵女生的手,除非……除非我很喜欢她。」袁英狼狈地回答,原来他这么容易被看穿。
「你的意思是我不讨人喜欢?好你个袁英,居然敢嫌弃本姑娘!」汪宜平瞪起双眼,杀向他。
「没、没有啦!妳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不是,不是这样,妳听我说──啊,算了,当我没说、当我没说。」袁英焦头烂额地猛解释,就怕她一气之下会张口吞了他。
「好啦,不逗你了,你这人还真好唬弄。」再度回归温驯的小绵羊,她改为拉住他的手肘。
看到「维扬同学会」的标志出现在眼前,袁英紧张得乱了心跳。
真的要进去吗?应该不会被赶出来吧?他会被当成他们的一份子吗?万一被赶出来怎么办?
「发什么呆嘛!」汪宜平没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心理准备,快手快脚地将他拉进会场。
袁英手足无措地站在场上,紧张得猛咽口水。
「宜平,这是妳男朋友吗?」同学甲走过来打招呼,好奇地打量袁英那身奇装异服。
「不是啦!他是袁英,我们的老同学。」
「袁英?妳是说那个书呆?那个满脸青春痘的豆花?」同学乙听到汪宜平的答案,讶异得睁大双眼。
「应该是他没错,除了他还有谁会戴这种土到爆的黑框眼镜?还有谁会穿衬衫配运动短裤?」同学丙也凑过来说话。
「我还记得,袁英应届就考上台大医学系,而且还是榜首,如果他不要长得那么抱歉,一定会有很多人倒追吧?」
「其实他长得不难看啊,以前他脸上青春痘太多了,我们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现在仔细一瞧,挺顺眼的。」
「我记得他以前没这么高,虽然瘦了点,可是骨架还不错。」
「眼镜摘下来,说不定会是个帅哥呢!」
一群女同学简直把袁英当成没有感觉的雕像,吱吱喳喳地围在他身边对他品头论足。
袁英被这等阵仗吓坏了,连忙护住差点被人取下的眼镜。对他而言,这等阵仗简直比大学联考还恐怖!
高中毕业后,他进入医学系,从大学到硕士班到博士班到现在的工作场合,身边的女性同胞少之又少,所以他从来不知道,被一群女人包围的感觉会是这么可怕。
「各位,真是好久不见了,欢迎大家莅临这场同学会,我是杨汉琛,记得吗?」杨汉琛站在小型舞台上,拿着麦克风向大伙儿打招呼,扬着金城武式的酒窝笑得好不开怀。
听到杨汉琛的声音,围着袁英的一群麻雀立刻改换目标物,速速飞走。
袁英松了好大一口气,掏出手帕抹了抹汗,却仍心有余悸。
他把目光调向那个站在台上的男人──杨汉琛,他少年时期最崇拜的人,仍旧是那样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不,时间的历练,使他变得更自信更潇洒。
好羡慕!如果能拥有杨汉琛百分之一的特质,也许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吧?
同学会正式展开,美味佳肴一道道送上来,同学们很快地聊成一团、很快地忘了他的存在──就像从前一样。
维扬的学生百分之九十非富即贵,在那群身穿华服的男男女女眼中,怎么会有他的存在?
如果不是他的成绩太优异,被校长网罗为提高升学率的活招牌,大概永远没机会和这群人处在同一个空间里吧?
不过,来这里看看也好,反正周末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他默默地退回角落里,看着同学们开心地聊天。
那个众所瞩目的主角──杨汉琛,却突然离开人群往自己所在的方向走来,袁英正想着要如何打招呼,却发现杨汉琛视若无睹地从他身边走过,原来是要去上厕所。
举到一半的手,默默地垂下。
「咦?你是……书呆吗?」正打算回座的杨汉琛,突然发现角落里站了一个人。
「是、是啊。」
「你和高中时候看起来真的不太一样呢。」杨汉琛笑了,一口白牙衬着他古铜的肤色,使他看起来充满活力。
「是吗?」他无措地摸了摸脸。今天好多人都这么说,可是,他怎么浑然不觉自己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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