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珑拉开铁门,果然看见久违的笑颜。他先是愣了下,旋即笑咪咪地上前送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
“你什么时候回国的?”阿珑用力拍拍他结实的臂膀,笑问。
“回来两个星期了,”尚桀勋很无所谓的耸肩,“但是一直被老爸关在饭店里,想找个机会出门都不行。”
“既然不行,为什么这种时间你会出现在这里?”阿珑皱眉。
“你猜啰!”尚桀勋长腿一跨踏进店内。“哎!原来我投资的酒吧长这副德行,我总算看到了。”
“就是这副德行!”不用猜,这小子肯定是偷溜出来的,看来他随心所欲的性子还是没改。
“介绍一个朋友给你认识,珊咪。”尚桀勋高大的身子微侧,一名身着白纱礼服的娇小女子害羞地和阿珑打招呼。“珊咪,这位是我的好友江珑智。”
“呃,你好。”一看见她,阿珑表情瞬间僵住,频频对桀勋使眼色,要他到一旁说话。
“怎么啦?”桀勋不明白地皱眉。
“你该不会私定终身了吧?”阿珑头疼欲裂。
早知道这小子没什么不敢做的事,但未经尚伯父同意就结婚可是件大事,再怎么说他也是托斯卡尼大饭店未来的继承人,那可是全球超过五十家连锁饭店的大企业啊!
“当然不是,”桀勋啼笑皆非地瞅着他,随意找个沙发落坐,长腿舒适地交叠。“因为她突然想清楚不想结婚,我顺手就把她从饭店里给带出来了。”
阿珑不禁当场黑了半边脸。
是他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尚桀勋的行事作风异于常人?新娘子是可以“顺手”带出来的吗?
这种事在古代称作抢亲,很可能让两家人为此拚死血战,他到底懂不懂事情有多严重啊?有时候他真想剖开尚桀勋的脑袋,看他到底哪里和别人不一样。
“阿珑大哥,我真的没地方可以去,只能麻烦你了。”珊咪泪眼汪汪地朝他鞠躬拜托,可怜无助的娇软嗓音能让硬汉也成绕指柔。
“这……”
“我这边是没问题,但毕竟阿珑才是这间酒吧的真正老板,他才能决定是否要收留你,或是要狠心赶你出去吹风受冻、流落街头。”尚桀勋掏掏耳朵,一副不关他事的模样。“听说这一带最近治安不太好,常有变态怪叔叔出没,不知道是真的吗?”
“阿珑大哥──”珊咪一听,更是可怜兮兮地拜托。
忍不住恶狠狠地瞪了尚桀勋一眼,被他这么一说,他能不收留吗?他又不是没血没眼泪的人。
都怪他!没事干嘛“顺手”带个新娘回来!
“你留下来吧!酒吧二楼有干净的房间,你可以先住下来,但是别忘了跟家人联络,他们会担心的。”事已至此,阿珑只好答应。
“谢谢你,阿珑大哥,我可以帮忙你做很多事。”珊咪开心地道谢,泪汪汪的美眸让阿珑看得心头一跳。
“珑智,那我呢?”坐在一旁很无聊的尚桀勋笑颜灿灿地问。
“你干嘛?”阿珑眯细眼,戒备地反问。
“那我怎么办?你总不能重色轻友,厚此薄彼呀!我也能帮你很多忙。”桀勋嘿嘿笑。
“你也是这间酒吧的老板,想留当然可以留下。”阿珑没好气的嘀咕。
帮忙?!他可不敢想,只要他别招惹麻烦、招蜂引蝶就阿弥陀佛了。DarkBar的招牌并不明显,酒吧坐落在台北东区某个小角落,二十余坪的店里有张有别于外表招牌的豪华吧枱,几张深蓝色舒服的沙发椅,还播放着能让人放松心情的爵士乐,形成一种独特宜人的气氛。
“你是新来的吧?好面生,是阿珑新请的员工吗?”吧枱边,花痴女一号双手撑在桌边,硬是将A罩杯挤出诱人雪白的乳沟,她千娇百媚地眨了眨仔细描绘过的烟熏媚眼,细声细气地朝眼前的帅气大男孩问道。
他是这两天才来上班的年轻酒保,和阿珑温文儒雅的形象截然不同,深刻俊美的五官带抹孤冷,狂野叛逆的黑发一如他散发出的危险气息,令女人毫无招架之力,心甘情愿的为他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你说呢?”桀勋薄唇微勾,似笑非笑的瞅着她,昏暗不明的灯光映在他俊逸的脸庞上,显得有些神秘。
花痴女一号轻轻倒抽口冷气,被他诱惑的笑容笑红了脸。
帅呆!
“你会在这里工作多久?我是说……”花痴女二号迫不及待地插进话。“你不像阿庞的员工。”
桀勋还是微笑没有答话。的确,他不是阿珑的员工,他是这间酒吧的半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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