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烽的话气煞王爱爱,光是揍他一顿已不足以泄她心头之恨,她巴不得剥了他的皮、啃了他的骨、饮了他的血,嚼了他的肉。
「说了这么多的话,浪费了这么多的口水,你应该累了吧!」她狠狠的将他推坐在沙发上。「从现在开始换我说话,包准说得让你跟我现在一样无地自容。」她下怀好意的看著他,嘴角之间透露出一股不寻常的笑意。
王爱爱虽然好吃懒做又一无是处,不过她倒是有一项不为人知的天赋异禀——凡是她看过的书、文章必定过目下忘而且倒背如流。
否则,凭她荒废学业之功力,怎么可能考上大学呢?全靠此天赋。
是他逼人太甚,怨不得她的。
「七月二十六日,雨天,你们记不记得那一天你们在做些什么事情?」她不怀好意的凑近他问。
沙发上的三人面面相觑,谁也下明白她在搞什么鬼,现在都十二月初了,谁会记得七月二十六日那天自己在做什么事情呢?
可洪伟明突然语出惊人,「我记得。」
太不可思议了,平时笨头笨脑的他怎么可能有此记性呢?大家不禁往他身上投以怀疑的眼光。
就在万众瞩目之下,他揭晓答案,「在家睡觉。打从七月中旬退伍之後,我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都沉溺在醉生梦死之中。」他说时洋洋得意,像个小学生答中了老师的问题那般骄傲。
其实,没有人认为他很了不起,只觉得他蠢得无药可救。
「你的记忆力还真不错喔!」王爱爱实在对他束手无策,唯有跟著陪笑。「不过……我也记得七月二十六日发生了一件事情。」她话锋一转,又夺回掌控权。
人的好奇心是无穷无尽的,光凭这一点,大家不免四目交接,期待著。
杨烽始终不发表意见,像是心事重重。
伤人的最佳时机到了,王爱爱的眼角亮出一道阴冷的光芒,「七月二十六日,雨。今天,意外的接到一封来信,让我非常欣喜,从信封上的字迹,我知道是小薇寄来的,她的字就像她的人一样,清丽高雅,十分迷人。」
她偷偷的观察著他的反应。
此时,杨烽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教人胆战心惊,一脸杀气腾腾,让坐在他身旁的陈少军、方沛文,赶紧闪到一旁去。
明哲保身的道理是聪明人保命之法。
唯有纳闷且不善察言观色的洪伟明仍留坐在一旁,「咦?牛郎,小薇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吗?她认识爱爱吗?小薇为什么要写信给她?」他心底有重重的疑云。
唉!没想到他还真不是个普通的笨蛋,王爱爱对大傻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然而,当我拆信浅读之後,震惊已非笔墨足以形容了。小薇说她很抱歉,虽然不舍得,但她必须狠心的跟我分手,她说这样对大家都好,希望我能明白,并且祝我能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子。」
当大家听到这儿,已了然於胸,除了洪伟明以外。
杨烽忍无可忍的紧握双拳,他的五官狰狞扭曲,恨意窜流在血液里,直视著趾高气昂的王爱爱。
可他愈是怒火中烧,她就愈是得意,嘴角不禁浮上一丝笑容。「唉!我再也不想经历失恋的打击了。三次恋爱,三次都被抛弃,老天啊!我真有那么差劲吗?嘴里明明说爱我,可是最後却都抛弃我。」她的心底有几许虐人的快感。
然而,在她还想往下念的时候,突然一双强而有力的手箝在她的脖子上,掐著她使她难以呼吸,以致脸色涨红。
想用武力战胜,门都没有!王爱爱视死如归的只求争回一口气,「女人!哼!什么玩意儿,有什么了不起,很希罕吗?我决定从今以後……只……埋……」她挣扎、痛苦的继续往下念。
「你偷看我的日记,你这个卑鄙的小人,无耻、龌龊、下流、不要脸。小偷!我要杀死你。」杨烽已愤怒到丧失理智的地步,将她压倒在沙发上,一副难以饶恕的模样。
一旁的人担心再袖手旁观下去,恐怕会惹出人命来,齐力的拉开他们两人。
「牛郎!你先放手,有话好好说嘛!」
「是啊!你太冲动了,会搞出人命来的,」
「你被抛弃,带了绿帽我们也很同情你,可是你掐死爱爱也没有用的,像小薇这种女人不要也罢,你何必为了她而伤心呢?」洪伟明的话像热油一样滚烫,他不说还好,一说反而更刺激杨烽。
「大傻!我求求你闭上你的狗嘴,一句话也别说!」方沛文十分不客气的转头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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