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个下可理喻的女人!杨烽闷声不吭,迳自掉头回房,省得眼见为烦。
女人!他不敢领教,唯有避之。
隔天早上,杨烽正准备享受丰盛的早餐时,王爱爱也从卧房出来。
他一口狠狠的咬下自己亲手做的火腿蛋吐司时,她却睁大眼看著他,一副想置他於死地的模样。
「你——」她的手指著他,气到说不出话的样子。
他不知道她又想干什么。「想吃自己去弄。」他没好气的说。
「你你你为什么偷吃我的吐司?」她像被电到似地跳了起来。
杨烽愣了一下,「这吐司是你的?」可是他明明记得……「我也买了一条吐司
「你买的那条吐司,伯母昨天拿上楼去了。」她冷冷的说。「这是我买的。」她拎起套住吐司的塑胶袋给他看。
这下子麻烦大了,杨烽紧张地乾笑著。「对不起。」他担心她下肯善罢甘休。
和她同住在一起二十多天,他早已对她的脾气了如指掌,大体来说,他认为王爱爱是一个惹下起的女人,她总是能把小事扩大,好像唯恐天下不乱似地。
一对不起?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事了吗?」她咄咄逼人的说。
他早猜到她会撒泼了,镇定的问:「那你想怎么样?」
她看著他,似笑非笑,「你吃了我的吐司,还问我想怎样?我才想问你,你打算怎么样呢?」
她拉了把椅子坐下,和他面对面的对峙。
「我上楼拿两片吐司下来还你行了吧!」事实上,这不过是小事一件罢了。
她故意刁难。「不行。」
杨烽恨不得乾脆掐死她了事,但他仍保持风度。「你希望我怎么做才满意呢?」
看他既然如此有诚意解决事情,她决定放他一马。「这样吧!你赔钱给我。」
他点点头,二话不说便从口袋掏出一枚十元硬币放在桌上。这个女人不但是个谎话精,而且还是个爱钱鬼。
什么?!才十块!
王爱爱目瞪口呆的看著桌上的铜板。
「你满意了吧?」其实他的意思是:你应该满意了。
她不语,只是静静的盯著他,脸上出现了绝不妥协的倔强。
暴风雨前的天气总是宁静的,他从诡异的气氛里察觉到即将有场战争要展开。
许久,爱爱抬起脸,下悦的说:「十块钱?你当我是路边乞讨的乞丐吗?你擅自吃掉我的吐司,然後随随便便的付了十块钱就想了事,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这条吐司,是我千丰万苦从大老远的地方买回来的,你知下知道这中间的血泪?我没钱坐公车,只好拎著这条吐司走了几千公里的路回来。喝!你吃得倒是轻松愉快,却只用十块钱来买我的聿苦,你还有没有人性呐?」
她的嘴犹如机关枪似地答答答答的发射,说得既夸张又离谱,只要是有智慧的人都知道她根本是在扯谎,而且重点是想骗钱。
「那么,你要我赔多少钱?」杨烽自知上了贼船,却也只好认栽,就当是破财消灾了。
她稍稍考虑了一下说:「一百块。」
「好,就一百块。」他二话不说的掏出钱来。「现在我可以吃了吧?」
钱,他可是付得心不甘情下愿,不过他记著一句话,山水有相逢,所以又何必同她一般见识。
她没有料到他会如此阿莎力,倒是有些懊恼,「一百块都肯付,早知道就说两百块了!真是太冲动了。」她嘀嘀咕咕的。
杨烽听见了她的自言自语,受下了的一手抓起公事包,一手抓著早餐,想一辈子从她眼前消失。
「钦!你去哪儿?」王爱爱唤住冲到门口的他。
「我去外面呼吸新鲜空气,省得看见你就倒胃口。」他下客气的说。这女人莫名其妙的胞进他的生活,干扰他的生活,成为他挥之下去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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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後,杨烽并没有直接回家。
自从王爱爱搬进来同住後,「家』对他而言已经变成了「地狱」。
PCB的夜是热闹,缤纷的,迷蒙的灯光、悦耳的音乐和醉人的酒香,都是让人释放一天疲劳的重要因素。
杨烽坐在吧台边,静静的享受。
唉!再继续下去,他恐怕会被王爱爱逼疯。钱,每个人都爱,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她——根本就是诈财外加敛财。
今天早上,若不是怕争论个没完没了耽误了上班时间,他是不会付一百块买两片吐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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