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他们考上不同的学校。他家跟新学校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又不远,通车略嫌浪费,所以他兴起一个念头,想骑脚踏车去上学;而从国中开始就骑车上学的她自然成为他第一个想到的理想教练。
她大方出借爱车供他练习用,提议以附近的公园当训练场地。
对于自己的要求,她总是表现得义不容辞,而他也接受得理所当然,只因他们之间实在太熟了,熟到没有顾忌,仿佛家人一样。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迟迟没察觉自己的心意吧。
那天练到傍晚,要各自回家吃饭时,她自告奋勇要载他去公车站。
“我的脚踏车刚装了可以站人的踏脚,你就让我载载看嘛。”
见她跃跃欲试,他也没想太多,随性地便答应,接着马上后悔了,因为要给一个体重比自己轻的人载本来就是不智之举。
“……车身在晃耶。”他不得不提醒她。
“放心,上路骑稳以后就不会了。”
她的保证并未使他安心,而事实证明他的预感很准。
原本他们是要转弯绕过那个斜坡的,但她掌握不好龙头,手一滑,再一个煞车不及,脚踏车就这么从坡上冲了下去,吓得两人同时惊恐大叫。
到了坡底,终于还是翻车了,二人相继跌到草丛里,滚了好几圈。
当他们坐起身来,第一句话是异口同声问: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视线所及,见到彼此一身狼狈,他们先是一阵沉默,然后,不记得是谁先笑了一声,而后另一人也跟着笑了,最后谁也不明白是为了什么,他们相对哈哈大笑起来。
“唉,我就说太勉强了。”
“不试试看怎么晓得勉不勉强?”
“强词夺理。”
“好啦,我知道是我理亏,所以不跟你收学费了……哎唷,拜托别再笑了……我肚子好痛……”她夸张地开始打滚。
夕阳下,他凝视那张笑脸,不觉慢慢、慢慢收住了笑。
是晚霞太过灿烂,还是空气里的愉悦分子擦撞到他的心,他也不明白,胸口突然涌现一种无法确切描绘的情感,像乱流一样窜流不止,温度几乎可说是滚烫的,却一点痛楚也没有,只是让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心底深处产生一股强烈的渴望,想将面前这幅景致仔仔细细刻印在脑海里,连她发丝沾上的那根青草也不遗漏永久收藏。
就是在那一刹那,他终于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她了。
但是,她呢?如果问她喜不喜欢他,那是注定得不到答案的,因为连想也没想过的事,要人从何作答呢?
只能说,至今她依然认为,当年找他搭档是她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别看她好像凡事不拘小节,其实在下决定之前,她也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即使爸爸在提起罗家那小子时,总用不屑的口吻,说是厚颜老罗爱吹牛;然而国中同班后,她发现说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确实不为过。
因为他们其它主科的成绩相距不大。唯独各有国文跟数学的弱项。所以每逢“老子大对决”,只要比到儿女课业,双方一定互戳这死穴,最后两败俱伤。
若非长辈们这么爱没事找事做,她也不会产生互利合作的念头;不过在一开始她并没有足够强烈的意愿,所以迟迟没行动。尽管自认不是小心眼的人,但从小听老爸说长道短,她对他虽谈不上排斥,也难以称上有好感。
开始对他产生兴趣,源于他那次升旗结束后的姗姗来迟。
别人迟到不稀奇,可是听说他从开学的一个月以来,每天都是第一个抵达教室帮忙开门窗的人,比值日生还勤快。这样的状况实属难得,所以当他走进教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到他身上,讲台上,老师也难掩惊奇地问;“罗沐驰,你今天怎么迟到啊?”
他不疾不徐地回答:“嗯,我扶老太太过马路,耽误了点时间。”
此言一出,不知为何,全班都笑翻了,包括她在内。
事后想想,这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大概是因为那听来实在像个蹩脚的借口。说是闹钟没响或公车迟来都好,这种做错事还自我善良化的喜感,就像到别人家偷食后自首时说“我只是想帮你们试试过期了没”一样。
可能是见大家笑得太开心,老师也不禁笑了,倒也没说什么,只是叫他就座准备上课。
望着他走到座位上,她第一次觉得,这家伙还满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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