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这评语写得真对,特别是最后两句。
看见她的笑容愈来愈灿烂,于立飞感觉有异,伸手抽走她手中的纸张……瞬间,脸色大变。
他咕哝一声,随即将成绩单卷起来,然后拿走她手中的玻璃瓶,将卷起的成绩单丢进瓶里后,覆上瓶盖。款,粗心啊,竟然忘了成绩单也藏在瓶子里。
他脸上隐约可见一片淡淡的红潮。“晚一点会起风,我们先走吧!”一手抱著玻璃瓶,一手牵著她。
“立飞,我想听你唱歌。”她出乎意外地开口。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好不好?”虽然他的歌声真的很特别,不过她倒是很喜欢见他自得其乐的样子,那会让她也跟著快乐。
有时候听情人唱歌,不是要听到好歌喉,而是细腻的情感藉由歌声传达,会有一番更不同的感受。用情歌诉情说爱,不也很浪漫?
不要这样折磨他吧?她明知道他的歌声……
“立飞!”见他不回应,她又喊他的名字。
他拉著她,加快脚步。
“于小六,我想听你唱歌!”自他掌中抽回自己的手,她定在原地。
唉唉唉,他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转过身子,于立飞瞧见她脸上的坚定表情,然后视线落在她的唇上。“梅小绿,你话变多了。不过我还挺欣赏这样的你,因为……这样会让我想对你这么做……”
话落,吻也眼著落……
亲亲亲亲亲……嘴嘟起来,就一直亲啊!
于家那群关心于立飞感情动向的家人们,终于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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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战术奏效,她再也不敢开口吵著要他唱歌。她乖乖地任由他牵著,走回四合院,他将她正式介绍给他的家人们认识。
屋子里,除了大哥和大嫂以外,其余该来的、不该来的,全出现在客厅。所谓不该来的,即是他的二哥,依二哥那冷傲的个性,他实在料不到二哥也对他的“朋友”有兴趣。
事后他才得知,事实果然如他所臆测,兄姊们真是老妈电召回来的。而且让他意外的是,原来大哥早在几个星期前就对老妈透露他和咖啡店女服务员走得近之类的话,难怪那天晚上他打电话告诉老妈要带朋友回老家时,老妈马上就逼问他那位朋友的身分。
“唉……”一想起那天之后,老妈几乎每天都和他热线,追问他和小绿的进展,他突然心疼起自己那对三不五时就要忍受老妈的大嗓门的可怜耳朵。
“怎么了?”听见他的叹息声,梅芷绿将视线调到他身上。
那日确定彼此的心意之后,每天晚上咖啡店打佯,他都会开车送她回来。他会先把车子停住路口,然后牵著她的手漫步走向她的住处。他说身为一个女人的男朋友,就是该把女朋友平安地送到家。
这段路程,有时他们会聊聊天,交换一些事情的想法。而有时则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漫步在幽黑的夜空下,享受片刻的宁静,分享从彼此手中传递的体温。
这段短短的路程,到处都是他们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没什么,只是我老妈很喜欢你,问你哪时要嫁给我?”停下脚步,转过身,他笑吟吟的说。
他的直接,让她瞠大了双眸。“我……我……”红潮自她的耳朵,—路侵袭至她白皙的颈项。哪有人这么问的?!
“又脸红啦?我发现你很容易就脸红耶。”轻轻拍揉她的头,他贼贼的笑说,然后微微倾身,附在她的耳边,“不过是几句话就能让你脸红,那改天你真的嫁给我,新婚之夜要行交配仪式时,你不就像煮熟的虾子,从头红到脚?”
交……交配?噢!这种话怎么可以拿出来讲?
她耳上、颊上、颈仁的红潮,颜色加深,被他的话逗得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最后只能垂首,用头顶对著他说话,“我要回家了啦!”她羞涩到连抬眼见他的勇气都没有,双眼盯著地面,小跑步越过他。
手一使力,他将她拉回眼前,恶作剧地弯著身,盯住她依旧低垂的红红睑蛋,“款,我用‘交配’来形容,已经很含蓄了耶!要是换成阿星,他一定……”
“啊啊啊啊啊……于小六,你不要说了啦!”她先是伸手捣住他的嘴,而后跑著离开。可恶!
“哈哈哈……”他逸出爽朗的笑声,在这幽黑的夜里,更显清亮。
但笑声维持不到三秒,他却收敛笑容,因为刚才那个跑著离开的小小人影,突然停下动作,定在他前方约五公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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