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明明看到了!”不管是不是真的有细纹,她都莫名地变得很沮丧。
“我看是你眼睫毛的阴影吧?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情咧!”方雨婕摇头叹道。“唐莫如小姐,你的脸细滑得就像鸡蛋壳一样,已经是人间少见的大美女了,有什么好哭的?我都还没有你一半漂亮呢!”
“可是你比我有男人缘啊!为什么?”她对自己的美丽也一直很有自信,但是男人缘却极差,差到她都怀疑是上帝在对她恶作剧。
“可能是因为太漂亮的女人也会让男人不安吧?我想凡夫俗子当不了你的真命天子,你的真命天子可能是不属于我们这个层次的男人。”
唐莫如对好友体贴的安慰感到很欣悦,但“不属于我们这个层次”?指的是什么层次?她又是属于哪一个层次?
“管他什么凡夫俗子、真命天子,反正给我男人就对了,我要男人!”她扯开嗓子大喊,简直像个饥渴的老处女。
基本上,唐莫如高喊“要男人”的呼声一天最少有两次,方雨婕早已经听到耳朵长茧了,根本懒得理会她。
“天哪!”方雨婕忽然惨呼一声。“跟你废话了这么久,迟到了啦!你要不要搭我便车?要就快一点!”
“你先走吧,我搭小黄好了。”她困惑地盯着镜中的性感美女,方才雨婕的一番好意提醒深深植入她的心扉。
“唐小姐,拜托你别再胡思乱想了,你一天到晚迟到,都不担心被大头盯啊?我要先走了,晚上见!”
听着方雨婕匆匆关门离去的声音,唐莫如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拿起床上那件白色雪纺小洋装穿上。
记得上一回穿还是刚刚好的,但现在穿起来胸部却明显绷得非常紧,挤出了一道深深的乳沟,在领口若隐若现,本来想走优雅气质的路线,可是现在看起来却变得异常性感撩人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皎洁美艳的脸蛋,蓬松鬈曲的长发,迷人的胸线。她微笑,妩媚万千;她将脸仰起四十五度角,微微嘟嘴,便无比冶艳慑人。
虽然外表宛若性感女神,偏偏个性不够温柔,也不会撒娇,甚至大而化之到有点粗鲁的地步,男人前一刻也许会被她的外貌诱惑,但下一刻立刻就会被她粗鲁的言行浇醒,从此把她当兄弟,不把她当女人。
真可悲,但她从小到大就是这样的个性,想改也改不了了,尤其是在心仪的男人面前,她的个性会变得更糟。看别的女人总是想尽办法努力使男人为自己心动,而她在喜欢的男人面前,神经线却老是会搭错,总把男人吓得落荒而逃。
“唉,如果男人肯多花点时间了解我就好了,我其实还有很多优点的……”她悲哀地叹口气,可惜这年头,要找个重视精神比重视肉体还多的男人,实在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
拿起皮包,穿上鞋,准备出门上班,到了门口,想到要在一个不是假日、又要参加大学同学婚礼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三十岁生日,未免也太伤感了。
她突然间没了半分力气,甩开鞋,又回床上躺下。
算了,三十岁生日,她决定放自己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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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在五星级的大饭店里举行,场面豪华得令唐莫如的思维停住。
她从来没有想象过雅雯会如此风光的出嫁。大学时,她们是一对最没有男人缘的姊妹花,曾经抱在一起喝酒,一起大骂男人没有眼光,不懂她们的好。如今身材瘦得玲珑有致的雅雯,身穿白纱挽着夫婿走过红毯,脸上幸福满溢,而她,穿着已经不合适的雪纺小洋装,不自在地单身独坐在喜宴中,心中空空荡荡的,全身如铜像般僵硬。
要赶快挣脱这种低级无聊的情绪才行,她应该为雅雯高兴,怎么能陷在悲哀自己的感伤情绪中。
锵!
这个清脆特别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那是S.T.Dupont打火机独特的开盖声,贵气逼人。
她曾用一个月的薪水买过一个S.T.Dupont打火机送给阿公当生日礼物,阿公爱不释手,总是拿在手上不停地把玩,所以她对这个独特的声音非常熟悉。
循声抬头,她看到邻桌一个五官鲜明的帅男人,正状似无聊地点燃一根烟,干净修长的手指弹回打火机的盖子,淡淡的烟雾从性感好看的薄唇中飘出。
好、好、好帅的男人!这男人简直是极品!
唐莫如不由得在心中发出赞叹。那男人浓眉大眼,五官轮廓分明,戴着淡褐色的太阳眼镜,薄唇微带着一丝坏坏的、邪气的笑。参加这种豪华喜宴,他并没有西装笔挺,反而穿一件白色的背心T恤,外面罩一件黑色短夹克,下身是迷彩裤和军靴,短短的头发,外表看起来放荡不羁,自然散发着危险迷人的男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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