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yes,结婚no(3)

2025-03-04 评论


杜绍恩轻点头。“没问题。”

“燕慈,那我带你去你的座位看看。”刘鑫华打开会议室的门,率先走在前头。

燕慈对着杜绍恩礼貌性的一笑,这才跟着刘鑫华走出去。她的双拳悄悄在身侧握紧,显示她正极力控制的力道。

在刘鑫华带领着她介绍过环境及同事之后,当她在她的新办公桌前坐下时,她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如果知道杜绍恩也在这里工作,她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刘鑫华的挖角的,可是看杜绍恩那份笃定的样子,难道他早就知道她要来这里上班吗?

回忆如潮水般,一波波涌进她的脑海里──

她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服饰业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杜绍恩。

她是企画部的约聘人员,他则是企画部的主任。

她一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然后在短短三个月内变成正式职员,再以一年的时间升上专员。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下,她疯狂地迷恋上杜绍恩。

杜绍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最典型的白马王子,他高大挺拔、五官深邃,明明不是混血儿,却有着跟混血儿相似的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他不笑时显得很严肃,他笑时又显得很温柔;他的话不多,却是固执得像一头牛。

他发脾气时,不会大声骂人,只会大眼微眯、皱眉轻蹙,然后叫你滚,不要吵他;他沉思时,静得像一面深幽的湖水,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对女人很好,对自己的情人更好,那是专心一意,绝不会有劈腿的情形发生。

她就像是所有的小女生般,无法抵抗他所散发出来的魅力,然后扑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对他俯首称臣。

“燕慈……”

刘鑫华的低喊声让燕慈从回忆里回神。

“刘总。”她立刻站起来,漾起一抹笑。

幸好她手上拿了一本关于“恩华”的简介在看,否则第一天上班就打混,她这个高薪被挖过来的企宣部经理可就糗大了。

“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刘鑫华热络地说着。

“嗯。”她拿起皮包跟着刘鑫华一道走出公司。

七月的艳阳天,晒得连头皮都发麻。

燕慈拿出皮包里的小阳伞遮挡烈日,刘鑫华绅士地拿过她手里的伞,否则身高的差距下,这样并肩走路有点怪异又有些困难度。

两人来到五分钟路途的简餐店用餐。

刘鑫华和杜绍恩是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他幽默风趣、开朗活泼,是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迈男人。

就像这样的好天气,让她看着刘鑫华的比手画脚,听着他说的笑话,她的心情顿时从见到杜绍恩的谷底又爬了上来。

刘鑫华是恩华的总经理,也是最佳的业务人员,他的人脉之广,台面上许多响当当的贵妇全都是他的客人。

“原来恩华指的是刘鑫华和杜绍恩,我还一直以为只有你一个老板呢!”她在吃完饭,喝下第一口冰红茶时,有意提起这个问题。

这两年来,她故意忽略杜绍恩的消息,不闻不问他的去处,几乎让他的名字隔绝在她的生活外。

原来,他在离开前公司之后,是和刘鑫华合伙创业了。

“我和绍恩是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前两年我回国想开设公司,于是就问了他的意愿,没想到我们一拍即合。他负责谈定国外的代理品牌,连同公关和企宣、行政和财务,可是他实在太忙了,一年常要出国好几次,在公司逐渐稳定后,我才会借用你的长才,让你过来分担他的工作。”

“为什么我在业界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她不得不问清楚,这样好决定自己的去留。

“他那人很低调,绝不出现任何公开场合,所以对外都是由我这个总经理应酬出马的。”刘鑫华轻笑着,他对眼前的美女有着十足十的好感。

燕慈绝对不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更没有姣好火辣的身材,她是那种集知性、智慧、自信于一身的现代都会女性。

讲话很俐落、步伐很匆忙、微笑很淡薄,只是她那一双大眼,对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该说是电眼吗?明明她也没有拚命眨动长长的眼睫,明明她也很正经在聊天,可是只要她的眼睛稍微笑一笑,大概没有男人不被电到。

“那杜先生知道是我要来接任企宣部经理的位置吗?”燕慈问得很认真,就像是在谈公事般的认真。

“燕慈,这你不用担心,我事先已经将你的履历资料都给他看过了,你得由他的手上交接工作,所以这是他点头同意的。”刘鑫华收敛精神,好不容易把她挖到公司里来,他一定可以近水楼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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