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手中的瓶子,初秋华转移目标,冷不防地伸出手臂,闻了一下,便张口咬下去。
旋即——「呸呸呸……我的肉软趴趴的、又没啥味道,一点也不好吃。」扁了扁嘴,皱了皱鼻子,放弃了。
初秋华动作缓慢地看了看左右,似乎找不到目标。眼睛眨了眨,突然头往下,直勾勾地盯着季睿宇俊逸的脸猛瞧。「嘿,找到你了。」
找到我?什么意思?他不是早就在这里了吗?季睿宇翻了翻白眼,猜不出接下来他又要做出什么人之举出来。
「嗯,你闻起来比较香,你就让我咬咬看好不好嘛?」双手支在他的脸颊两侧,俯下身子,初秋华在他颈间嗅了嗅,撒娇地问道。
情况似乎有些怪异,通常这样的场面应该是限于一男一女之间,然后接下来就是进行所的「激烈肉搏战」。而他现在被一个男人骑在身上,照理说,就算不讨厌也该没感觉才对。
可,季睿宇却不得不承认,体内有股翻腾的血气在蠢蠢欲动着。
在二十一世纪,没有不可能的事,崭新的观念早已取代传统保守的旧思想,西方的开放观念也渐渐的融入东方国家,同性恋一词虽不至于如国外那样稀松平常,为大众接受,却也不再是一个陌生甚至唾弃的名词。
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曾接触过那类人,他们的感情跟其它人没什么两样,他们对感情忠诚,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是交往的对象是跟自己同性别的人罢了。
季睿宇想起他交往过的女人在旁人看来根本是无从挑剔,外貌、学历、谈吐、个性都是打着灯笼也很难找得到的优质女,那四个牌搭子就曾不甘地说他是前辈子修来的好运,女朋友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还美。
但,为什么他一直都是匆促的短暂恋情,对方的吸引力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消失无踪,就算美人百般讨好自已,空虚感却始终盘据心头。
他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一个能与自己心灵契合,一分能真正触动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感情,一个完全为他而打造的人!他的这种想法,在别人的眼中看来,根本就是「挑剔」的同义词。
但他就不懂,恋爱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产生呼应,若只有单方面,甚至一方只是想敷衍了事,那还不如决意割舍,而不是拖泥带水,弄得两方痛苦。
他明白,研究室里的四个同学在私底下替他取了个称号,叫「美人杀手」。第一次听到时,他也只能苦笑自嘲,自己原来可以名列杀手级的名单。
或许……谈感情不适合自己……
似乎是等得不耐烦了,初秋华摆出茶壶的姿态,倏地大声道:「我要咬下去——」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完,就已张开他的「狼嘴」,准确无误地朝季睿宇手臂上微微隆起的肌肉咬下去。
「咦喂,你究竟把我当成什么了……唔……小力点!你能不能先放开,看清楚我是谁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咬?」他试图让那头还不到月圆之夜就变身的「狼」冷静下来。
跟醉酒的人讲道理根本是毫无用处而且有可能火上加油的惨剧,在臂上的痛觉愈来愈加深之际,季睿宇深刻了解到这项教训。
他正在考虑要不要拿十字架打回他的原形,他又突然放嘴,歪着头盯着自己,彷若在计算着什么。此刻,季睿宇觉得自己真的是揽上了个天大的麻烦。
「你那里看起来也满好咬的样子,我也来试试看好了……」初秋华外表看起来好像是清醒了,口齿也清晰多了,其实他根本还在发酒疯当中。
那里是哪里?试试看?拿他做实验吗?季睿宇还没反应过来,再次被「狼」袭击,而目标则是——他的双唇!
「你在啃玉米吗?」季睿宇勉强地将初秋华推开。
「我还要!」中气十足的吼声几乎震破人的耳膜,初秋华一张脸皱得有如沙皮狗,摆明了若不顺他的意,大有下一秒整个人就扑上去的决心。
不知是第几次的叹息了,季睿宇搔了搔半湿的发,起身转而将他压在下面。「这样咬很痛,我来教你另外一种方法……」
抬起他的下巴,季睿宇俯身吻上飘散出淡淡酒味的唇,攫住他略丰的下唇,辗转吸吮。
「嗯……」细细的呻吟从喉咙吐出,欲迎还拒的唇毫无闪躲的空间,初秋华的手不自禁地环上他的背,让两人的身子更贴近。
季睿宇头一次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将唇比喻成棉花糖的原因了;含一口棉花糖,甜蜜的滋味迅速在口内蔓延,柔软到唇舌轻舔,便融化在湿热的口中,令人忍不住想让它在自己嘴中再多待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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