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不能再逃了(24)

2025-03-04 评论

「我?你真是太抬举我季某人了。」季睿宇扬眉轻笑,嘴角拉了个最美的弧度。

初秋华闻言为之气结,有股想揍人的冲动。「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突然很痒,痒得快受不了。」作势松开拳头又合起,发出阴沉的笑声。

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昨天他会对他那么好,不是良心突然乍现,就是天降奇迹,否则依那王八羔子爱嘲讽、爱欺负人的坏本质,早叮得他满头包了。

那些为他痴狂疯迷的蠢女人,真想奉劝她们罩子放亮点,这种卑劣的男人哪里值得被人爱了?还不如选他这个新时代的新好男人,煮饭、洗碗、倒垃圾、把女人奉为太上皇,远比只会花言巧语的臭男人好上几千、几万倍。

「手会痒?看来你那里的肌肤不怎么好。」季睿宇语气依优闲。

初秋华瞪了他一眼。「不想理你。」跟一个王八羔子说话根本是浪费自己的口水,走人。

突地,手臂被他一抓整个身子立刻被拉过去。「我载你去我那儿拿衣服吧。」

「我不去拿了,随便你要丢了还是怎样都所谓,总之,我不想再跟你扯上任何关系。」初秋华用力甩了一下,却挣脱不开。

「是吗?」令他感到意外的,季睿宇竟然爽快的放手。「我丢了也没关系吗?那连你塞在衬衫口袋里的手帕一同丢了也妨喽?」

手帕?难怪他今天早上出门时,一直找不到那条凡赛斯手帕,原来就是被他自己塞在那件衬衫里呀——不对!

初秋华反射性地一把扯住已发动的车子,咬牙切齿的缓缓道:「我、去。」

「你说什么?」引擎轰隆的声音,盖过初秋华从喉咙发出的低咆。

初秋华愤恨地瞪着他,嘴唇抿得死紧。

当初会看上那条凡赛斯手帕就是因为它那独一无二的设计,兼具超凡的品味,要他为了一个混蛋男人而赌气不要了,他死也不干。

初秋华深吸了口气,在他耳边大声吼道:「我说,我要去拿。」

随即一顶安全帽被塞到他的手中。「上来吧。」中低音的嗓音里有掩不住的浓浓笑意。

最好笑到下巴脱臼吧你!初秋华恨恨地诅咒着。

***

霓虹灯初点,台北街头的人潮车潮不随着入夜后减少;因为高密度使用的住宅环境,许多无处可打发漫漫长夜的人全集中在几处著名的地标。

初秋华坐在机车后座,与一群群嘻笑打闹的Y世代青年擦身而过。

有人说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为何还有许多人宁愿流连街头而不肯回家?

是因为寂寞吗?这年头单亲家庭愈来愈多,父母忙着赚钱、放着孩子不管的家庭也屡见不鲜,回到家找不到一丝丝温暖,寂静的房子里充斥的是冰冷气息,有谁能待得住呢?

看了一眼繁华喧哗的街道,似乎比家庭更能提供温暖及安心的感觉;毕竟谁不希望身边有人陪伴?又有谁不希望身边有个可以温暖自己的人?

「怎么?一副小老头皱眉皱鼻的怪样子。」关掉引擎,季睿宇转头问还坐在机车上的初秋华。一阵风迎面扑来,打乱了他精心设计的发型,赶紧手忙脚乱地将它拨整齐。

初秋华抬头一瞥,却见季睿宇轻轻将落在眉际和颊边的发丝塞回耳后。哼,连拨个头发也可以那么帅气逼人,可恶透顶了。

「没什么,老人家就爱东想西想。」初秋华没好气地回道。

一路跟着季睿宇坐上电梯,他与他分站角落的两边。

「进来吧。」打开家门,他绅士地退至一旁。「寒舍简陋,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假仙。」咕哝了一声,初秋华才脱下皮鞋踏上玄关。

两房一厅的空间,加上厨房,远比自己那猪窝大多了。初秋华随意瞄了一下,才发现季睿宇住的地方除了整齐,还一尘不染。

「你怎么有件牛仔外套?」雷达般的目光突然被一件衣服吸引住。

「当然是买的,难不成还偷来的?」

废话,他当然知道是买的,问题是这件牛仔外套可是高档货,当初老妹拉着他跑了不下数十家服饰店,为的就是找当期限量发售的这件牛仔外套,可是销售实在太好了,才第三天全省就已卖到缺货。

为此,他老妹还郁卒了好几天。

他还记着,那时的订价是一万八千元。

「哼,研究生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研究什么,每个月却还有薪水可以拿,哪里像我做牛做马,被榨得一干二净,才领到那微薄的薪水。」初秋华酸溜溜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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